出了都城,他们几次改道,一路向南走去。
她第一次看到都城以外的景色。城市,田园,村镇。这个世界看起来和原来那个并没有什么不同。有钱而跋扈的人到处都是,穷苦受欺凌的人永远都有。是非善恶,人情冷暖,世间就是这样,老狗玩不出新把戏。
沉沦欢场多年的夭红早已经习惯,麻木冷淡的看着这些。但是那些质朴粗豪的汉子却总是看不过去。南方天气潮湿,经常洪灾泛滥,庄稼的收成没有保证,村民的身体也因为气候而大多带着这样那样的疾病。但是官府是不管你刮风下雨还是病死病活的,收多少,你到时候就得交多少。借宿的时候常常会听见百姓们含着血泪的抱怨。那些汉子们愤怒的拳头都攥起来了,却顾忌着不敢生事,只能偷偷的放下不多却是竭尽所能的钱财,然后红着眼睛离开。
夭红看着看着,笑他们,却又忍不住辛酸,到底这世间,还是有这些傻子。
漫长的路途走了十天。
陆虎他们这些庄稼人出身的鲁直汉子慢慢敬佩起这个被他们绑架来的贵族夫人。
为了躲避追查,他们频繁的更换路线,有很多路是他们这些惯走山路的人都觉得难走的小道山道。既要快速赶路,又不能骑马,还要常常风餐露宿。这种艰苦的路程就算是一般身体康健的男人都没几个受得了的,但是那个个子小小娇娇弱弱的年轻夫人却一直沉默坚忍的走了下来。
除了一开始的惊吓和愤怒让她掉泪之外,她再没哭过半次。
沉默的跟着他们赶路,一双眼睛深不见底,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和一堆男人在一起,她完全看不出紧张或者恐惧。几乎是无妄的被绑走,她不吵不闹,也不试着逃脱,甚至有时候,他会怀疑她会偷偷的帮他们躲过追查。
若不是确定她就是定威将军的夫人,他们会以为他们抓错了人,毕竟所有人也都还记得动手前一天她鼓动整个宰相府作出的疯狂举动。
但是,即使她的意志有多么坚强,她的身体也不过是养在深闺里的娇弱金丝雀,当暴风雨来袭时,仍然不堪一击。
就在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她病倒了。来势汹汹的疾病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天的高烧不退,水米不进,连她好不容易趁清醒时喝下的药,最后也要吐掉大半。
陆虎他们没有办法,只能加紧赶路,快点回到村里,现在也只有白爷能救她了。但是这好心的加紧赶路却恶化了夭红的病情,等他们回到村子的时候,夭红已经虚弱的只剩一口气了。
“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让你们好好的把人带回来吗?”冷冷的声音含着巨大的火药味,一听就是脾气暴烈的人。
“好了,不是陆虎他们的错,女子本来身体就娇弱,何况是养在深闺的贵族夫人,是我没有考虑周全。”温和劝说的声音好听的像山间的流水。
原来绑架还得考虑肉票在路途上的承受能力啊,夭红迷迷糊糊的想着,坠入了黑甜乡。
“你醒了。”夭红慢慢的张开眼,又很快的闭上。房间里过于明亮的阳光刺的她流泪。
窗子被体贴的关上,光线变得柔和。她睁开眼,却昏昏沉沉的看不清东西。
有人把她的头垫高,一勺一勺的喂她东西,动作轻缓温柔。
之后她又开始昏睡。就这样睡睡醒醒的不知多久,只隐约记得总有一个带着清凉香气的人温柔的喂她汤药。
夭红这一病,足足病了大半个月方才好转。
南方的天热得早,窗外的花木蓊郁,时有鸟儿的鸣啼,也好像比都城的轻快许多。
夭红斜斜的靠在床头,伸出一只手让白碧宇帮她诊脉。
长长的睫毛垂下轻轻的阴影,乌发雪肤,眉目如画。若不是喉结清晰可见,就活脱脱是个女扮男装的丽人。
沉吟半晌,白碧宇微微一笑,“夫人放心,您的身体已经康复,只要再修养一阵子就好。”
夭红也回以一笑,这个比司空图还要绝色三分的男子竟然就是害她千里跋涉的“主谋”,她该不该说是不虚此行呢?
“已经这么些日子了,朝廷还没对你们动手吗?”夭红话里带刺。
白碧宇也不在意,竟轻轻一揖,“都是托夫人的福,我们才得以喘息。”
“哦?”夭红挑眉,“我倒不知道原来我家将军这么在意妾身的安危呢。”
“这个——”白碧宇一怔,面上有了些尴尬,心下却不禁惊奇,陆虎他们倒没看错,关是这份自嘲的器量,这女子就不似普通的贵族夫人。
噗嗤,见白碧宇被堵得半天说不出话,夭红笑了出来。本来因病苍白的脸,这一笑也似添了几分颜色。
白碧宇见状,也跟着笑了起来。
若说定威将军视妻子如无物,一心向着晓风公主这件事,那还真不是新闻。借用夭红的比喻,不光都城的蚂蚁知道,地球上的蚂蚁都知道了。但是能真的去抓晓风公主来威胁定威将军吗?别闹了!西南闹民暴,关一个将军什么事。还不是皇上派他来,哦,你用皇上的女儿威胁皇上不许打你,那不是自己找死吗。不过抓个将军夫人就不一样了。首先性质不一样,这最起码不叫造反,老百姓只是想活下去,没人真要改朝换代去。再来,就算将军不在乎他老婆,那不是还有一个位极人臣的爹在呢嘛,他总不能不管自己的女儿吧。
虽然这也算兵行险着,而且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至少能争取一段缓冲的时间,为最坏的结局准备退路。
其实,白碧宇心里还想着一层,如果渚宰相真如传说的那么贤明,能够因此注意到这里的话,兴许,这地方还有希望。
十一章了
定威将军又被称为疾风将军,这当然不是因为他的爱马叫疾风(忘记的请参照第一章第三行),而是人们形容封惊云平定战乱的速度。
一场一般人要打上三年五载的仗,他只要半年就轻松搞定。虽然这多半是因为痴情敢与杨过比的封将军对身在都城的心上人相思难耐,所以才总是速战速决,但也能由此看出封惊云在领兵打仗上的天赋和他果断刚硬的手段。
这么厉害的将军被皇帝派来平定一场小小的民暴,你可能会说,太大材小用了吧,皇上你是不是老糊涂了?可是皇上却会偷偷笑着告诉你,这么能干又绝对不会叛变的人才,不用白不用。所以说女儿好,漂亮的女儿更好。一边得意的翘起他那两撇“龙须”,一边挥挥手叫人把你拖下去,斩了。敢说我老糊涂,我这叫姜还是老的辣!(我看叫老奸巨滑更合适)
封惊云坐在太师椅上,冷冰冰的看着面前的县令。
家世寒微的封惊云,虽武举及第却始终得不到重用。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年少贪玩微服出宫的晓风公主(看到没有,习惯性英雄救美),被收为贴身侍卫,后来又因公主举荐参了军,因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被封为定威将军。
对他来说,无论是贴身守护还是在外征讨,都不过是为了保护公主的安全,让公主能够寝食无忧而已,所以就算是连年累月的行军打仗他也全无怨言。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封惊云是个可以被随意蒙骗的蠢货。
十万火急的一封急报,他就带着刚刚巡边回来的五千精兵马不停蹄的开赴西南,结果呢,他看到什么?
结群聚党,烧杀抢掠,屡教不改,威逼朝廷命官,有意谋朝篡位的暴民?
一路行来,他只看到周围的村庄一个比一个穷苦,一个比一个败落。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村民看到他们这些兵士的时候,眼睛里无一不露出恐惧和愤恨的目光。
就连县城里也大多是萧瑟败落的破旧店铺和民房,大堆的乞丐拖着病苦肮脏的身子缩在街角和巷末。
这里是流行了瘟疫还是遭了天灾,这就是连年被朝廷嘉奖的西南重镇?
封惊云冷笑的看着前来迎接的县令满面笑容的把他迎进府衙。
不惑之年的县令,留了长须,看上去斯文白净的像个教书先生,穿着整齐的官袍一板一眼的和封惊云打着官腔。
封惊云并不理会县令的奉承,他看到的,是县令那貌似温和的眼睛里藏都藏不住的野心和欲望。
辖区之下民不聊生已然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反倒年年被朝廷嘉奖!
百姓衣不遮身食不果腹,他小小一个县令,府邸竟然占去了这县城主街的大半面积!
封惊云冷笑地接受了县令请他住进府衙的邀请,一挥手,叫副官传令下去,将官兵士不要惊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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