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断鹊桥》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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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灰鸟之死◎叶倾城
时光是崖,我们在两岸。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Zei8。Com电子书下载:。 〗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爱情像鸡毛一样飞舞◎安宁
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
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
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鸡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愤愤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的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的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象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我知道可可其实和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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