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断鹊桥》第5章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几乎眩晕。他父亲接着说:“孩子,我们今天能坐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爱着一个人。人间的爱有很多种,有幸福完美的,也有凄凉辛酸的,但不管是哪一种爱,它的最高境界都应该是把对方的幸福永远置于自己的幸福之上。我们绝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很优秀,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我们能理解其中的艰辛。看得出你是个知情达理的孩子,写了那么多文章,有些道理我不说你也会明白。伯伯只想和你说一点,爱他,就让他幸福……”
“爱他,就让他幸福!”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击了一下,在一瞬间失去了知觉和思维。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两位老人,再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在田冰面前滴水不漏地掩饰自己。田冰回来的时候,我和他的父母已经换了话题,谈得很投机,气氛也很热烈。田冰送我回去时,一脸的得意:“你看,我知道爸妈就不会反对,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儿,上哪儿找呀?”
我什么也不说。不说。
我是在一个月之后悄悄离开的。我把书店以极低的价格转给了别人,悄悄向报社领导递了辞呈,然后就离开了。
我给田冰留了一盒磁带,上面只录了刘若英的那首《很爱很爱你》: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飞向幸福的地方去
曾经和爱情如此接近过◎绸缎
六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是她的忠实听众,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了日本,男朋友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耳边,她才把抑制许久的泪水释放了。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的粉红色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经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告诉他:说出你的爱来,爱情不可以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了大门。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经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
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该这样结束了。但在次年的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
她觉得这个男孩子痴情得有点可爱,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午后,春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
后来,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蓝蝴蝶◎姬小苔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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