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第37章


雷切尔不顾再过几秒钟就要爆炸的头颅,松开了左手。她的脖子被拉得紧紧的,她敢肯定它简直就像一根扯紧的橡皮筋。她的手找到了枪套,手指摸到了枪。
但是这个男人看到了她的所作所为。就在雷切尔像个布娃娃一样荡在空中时,他用膝盖朝她的肾猛地撞去。随着一口鲜血喷出,雷切尔感到钻心的疼痛:她的眼前一黑,但并没有屈服。她继续去拿枪。这个男人别无选择,只好把她放了下来。
空气。
她的呼吸道终于打开了。但她没来得及深呼吸一口,心里就冒出一个主意:她得趁热打铁。
然而,她的解脱只是霎时间的事。这个男人用一只手拦着她掏枪,另一只手闪电般地砸向她的喉咙。雷切尔一阵恶心,栽倒在地。这个男人抓起她的武器,扔到了一边。他狠狠地砸着她的脑袋,她刚才好不容易吸人的一点空气顿时成了泡影。他跨坐到她的胸膛上,两手朝她的喉咙卡过去。
就在此时,一辆警车飞驰而过。
这个男人突然坐了起来她试图抓住这个机会,不过他实在是太壮了。他一把从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放到嘴边。嗓音低沉而尖利,“放弃!警察!”
雷切尔试图动一下,试图干点事,但已没有机会了。就在她抬头的瞬间,她看到这个男人攥起拳头朝她砸了过来。她拼命想躲开,但已无处可躲。
这一拳砸得她的脑袋向后一仰,撞在鹅卵石上。她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当马克经过她身边时,莉迪亚走出他身后的灌木丛,举起了手枪。她的手指搭住扳机,瞄准了他的后脑勺。这时耳机里“放弃!警察!”的呼叫惊得她险些扣动扳机。但她的脑瓜转得很快。塞德曼还在沿着小路向前走。莉迪亚什么都看见了,而且看得清清楚楚。她猛地扔掉手枪。她身上没有枪,没有任何干坏事的证据。只要她没有这枝枪,这件武器永远也不会跟她有关。与大多数武器一样,查不出它是谁的。当然,她戴着手套,这样就不会留下任何指纹。
不过——她的思维还在飞速运转着——那地方有没有什么东西妨碍她拿走这笔钱呢?
她不过是个穿过公园散步的普普通通的女公民而已。她可能发现这个行李袋,对吧?如果她拿着袋子被抓住了,好哇,她就是个拾金不昧的好人。有机会的话,她早就把袋子交给替察了。没有什么犯罪活动,没有什么风险可言。
她还知道里面有200万美元。
她迅速地权衡着利弊。这事想想倒也容易,把钱带走就是了。如果他们抓住了她,那该怎么办?绝对没有任何证据会把她跟这起犯罪挂上钩。她已经扔掉了枪,扔掉了手机。当然,有人可能会发现它,但不会顺藤摸瓜找到她和赫什头上来。
她听到一声响动。马克·塞德曼就在她前面15英尺处,猛地撒腿狂奔起来。棒极了,没有任何问题。莉迪亚朝那堆钱走过去。赫什出现在角落里。莉迪亚继续朝他走去,毫不犹豫地迅速捡起袋子。
紧接着,莉迪亚和赫什沿着小路跑下去,消失在夜色里。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跑着。尽管眼睛开始适应了,但如果要特别管用的话,还得过儿分钟才行。这条小路一直向下延伸,路上有小鹅卵石,我尽量避免踩上它们。路变得越来越陡了,我借助于下冲的势头前进,这样既能加快速度,又不至于看上去像在逃跑。
我看到了右侧的陡峭山坡,那地方俯视着布朗克斯。山下路灯的光芒一闪一闪的。
我听到一声孩子的尖叫。
我停了下来。声音并不大,但确确实实是个小孩子的声音。我听到了飒飒声,那个孩子又尖叫了一声。这次离我远了,飒飒声也听不见了我听到了脚步踏在路上的啪哒啪哒声。有人在逃跑,带着一个孩子逃跑。离我越来越远。
不。
我狂奔起来。远处的灯光提供了充足的照明,所以我可以一直沿着小路前进。就在正前方,我看到了铁丝网格栅栏。它一直是封闭着的。当我赶到栅栏跟前时,我看到有人用钳子把它剪开了。我挤了过去,重新回到小路上。我看了看左面,这地方向上一直通向公园。
一个人影也没有。
见鬼了。到底是出了什么差错?我试图理性地思考一下。要全神贯注。好吧,如果我是逃跑者,会选择哪条路呢?很简单,我会转向右面。因为那边的路错综复杂,黑漆漆的,风声阵阵。可以轻而易举地躲迸灌木丛。不论谁是绑匪,都会选择走这条路。我停步不过是瞬间的事,企图听到孩子的动静。虽然我没有听到,但我听到有人在说:“嘿!”声音似乎惊愕万分。
我侧着头,声音的确来自右面。好得很,我又狂奔起来,寻找着法兰绒衬衫的影子。什么也没有。我继续朝山下跑去。我一个马失前蹄,险些骨碌骨碌地滚下山去。我知道一些无家可归者把远离小路的斜坡当成他们的避难所,这些地方太过于陡峭,漫不经心的行路人一般是不肯光顾的。他们栖身于树枝或洞穴里。时不时地人们会听到沙沙的响声,松鼠是不会发出这么大声响的。有时不知从什么地方会冒出一个无家可归者——长长的头发,乱蓬蓬的胡须,身上散发出阵阵臭气。离这儿不远有个地方,一些男妓在那儿从A线地铁下车的生意人中拉客。我以前常常在一天中安静的时刻跑步经过那地方。地上随处可见避孕套的外包装。
我继续跑着,努力瞪大眼睛。我又碰到一个岔路口,该死的,我再次问自己,他们可能走哪条路?不知道。我正准备还是向右拐,这时我听到一声响动。
灌木丛中传来沙沙声。
我没有多想就闯了进去。里面有两个男人,一个穿着家常便服,另一个正坐在他腿上,穿着牛仔裤,比他年轻得多。穿便服的家伙嘴里淫荡地尖叫一声。我没有退出去,因为我前面听见过这个男人的声音,就在几秒钟前。
他就是那个叫着“嘿!”的人。
“你们见过一个男的带着一个小女孩经过这里吗?”
“你他妈的给我滚出去——”
我上去对着他脸就是一记耳光。“见过他们没有?”
他流露出的震惊使受到的伤害显得微不足道。他指着左面。“他们朝那条路上去了,男的带着个小孩。”
我连蹦带跳地返回原路:好哩,这就对了。他们正朝上面那片草坪窜回去,如果他们走的是那条路线的话,就会在离我停车不远的地方出现。我又甩开胳膊跑了起来。途中碰到几个坐在墙头上的男妓,其中有一个引起我的注意——他的头上扎着一块蓝手帕——朝我点点头,示意我继续顺着这条路追赶。我点点头,示意谢谢他。我继续跑着,能够看到公园的灯光了。就在那里,在邮筒的前面,我看到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带着塔拉一闪而过。
“站住!”我大喊着。“来人哪,快截住他!”
但是他们不见了。
我呼哧呼哧地一边沿小路而上,一边大喊着救命。没人作出反应,也没人应声。当我到达恋人们经常在此饱览东岸景色的瞭望台时,我又看到了法兰绒衬衫。他翻过墙,钻进了树林中。我一路跟踪。但转过墙角时,我听到有人高喊:“不许动!”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个警察。他拔出了手枪。
“不许动!”
“我的孩子在他手里!这边!”
“是塞德曼医生吗?”
这个熟悉的声音来自右侧,原来是里甘。
什么事……?“哎,跟着我就是了。”
“钱呢,塞德曼医生?”
“你不懂,”我说:“他们刚刚翻过那堵墙。”
“谁?”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两个警察正拿枪瞄着我,里甘两臂交叉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蒂克纳在他身后出现了。
“我们来谈谈这事,可以吗?”
不可以。他们是不会开枪的。或者即使开的话,我也不是很在乎。所以我又跑了起来。他们随后追上来。两个警察是年轻人,体力自然很好。不过我心里如油煎火烧一般,简直要疯了。我跳过那道栅栏,栽倒在斜坡上。警察跟在我屁股后面,不过他们跑起来自然就小心多了。
“不许动!”他又喊了一声。
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哪有工夫张嘴对他们进一步解释。我希望他们与我待在一起——不想让他们追上我。
我蜷曲着身体,向山坡下滚去。身上和头发到处都沾满了十草。尘土四散飞扬,呛得我连连咳嗽。就在我加快速度的当口,我的肋骨撞到一棵树干上。我听见嘭的一声闷响。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山风吹来,我险些失去知觉,但我咬牙挺住了。我滑到一侧,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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