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挺机枪到南宋》第107章


接着,我俩异口同声地喊着:“杀!”
都是回头一枪,这算不上神秘,但是能在战场上很自然地使出来并不容易,稍一手慢便让对手逃出了危险。
我们都刺中了目标,他刺在我的背上,我刺在他的肋下。
背上象蚊子咬了一下地一紧,我猛然意识到自己受了伤,但是,同时又有另外一种感觉从枪尖上传导到我的手上,那是泥鳅一样圆滑蟒蛇一样刁钻水蛭一样贪婪凶悍的钻探的味道,又好象小棍子扎在松软的海滩泥土里。
战马再次腾空,我恰好回头看个仔细,那小子双手捂住左肋栽下了马,战马悲哀地怨恨地嘶鸣。
毕竟是两层铠甲穿在身上,背上的一刺绝对伤不到哪里,和我对战的小子真是傻帽!
拿轻骑兵和重骑兵硬拼?李恒的指挥真是难以恭维,我当时也百思不得其解,更是增加了战斗的信心,知识后来我才知道,元军的骑兵主力向来靠的就是轻骑兵,那开国的成吉思汗更是号称世界的轻骑兵之王!李恒以为轻骑突如其来的打击一定会使我军猝不及防,他们对我们的包围只是扫尾工作了!
看来,只要带了急躁的情绪,就是良将也会发昏,下出臭棋。
我稳定了战马,把枪一摆,冲着李恒就直冲过去。
战马的脚步坚实无比,稳健无比,批在它身上的甲裙发出肆意的欢乐的哗啦声。
两枚箭射在甲上,无奈地弹开。
“杀!”又一个元军骑兵被我打得脸上开了花。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打疯了,也一点儿都不怀疑自己是一个军事天才。
真的,我是一个天才,大家都这样说,开始他们说的是我的机枪,说我的治理军队的能力,后来说的是我的战斗技术,我的单兵格斗能力!
也许我是北方人的缘故,体格比较高大,这是非常好的练习武术的基础,我还反应敏捷,意识清晰,这更是战斗中迫切需要的,唯一的缺点耐力不足很快也因为和士兵们的一起训练而弥补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那个稳良恭谦的学生兵,而是一个凶悍的,散发着强大威力的雄霸天下气魄的壮士!
我的臂力可以开中型的硬弓,虽然还不是最棒可已经是军中的皎皎者了。
我的自信随着身体强壮和战斗技能的提高而不断地增长,再加上江湖经验——实战的磨练,我的武力与日俱增,出类拔萃,一般的战士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所以,我才能带着八百壮士长驱一千五百里迂回攻击了紫金,所以,我才敢带着五百铁甲骑军夜闯汤瓶山的元军大营并击而破之。
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辱感让我在平时都努力地学习和刻苦地锻炼,就是战场上的空隙也不会闲着,渐渐地,战斗已经成为我的一项爱好。注意,这是爱好!尽管我不喜欢野蛮地杀戮,但是,看着强敌的失败实在是一件令人发指地兴奋的事情,我还明白,只有把杀敌看成是一门科学和一种独特的艺术才能练就超常的本领,克服一切缺点和软弱无能。当然,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和平,为了民族,为了信仰。所以,杀人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情!
在战马上,当我突然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几乎被自己吓了一跳:杀人是一种美德?一种艺术?自己会不会已经变成杀人狂了?
不管怎样说,就连逊菊都很佩服我的,这小妞整天被惯的大贵族,一般什么的真能入她的法眼么?
所以,当我冲向李恒的时候,并不完全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种跃跃欲试,一种期待被证明的渴望,一种遇见了对手的喜悦。
“杀!”我大喝一声。
李恒已经到了我的对面。
“杀!”他冷冷地笑着,挥舞着大刀向我罩来,我这才意识到,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敌人!
我的枪是一般的马枪,重量不过十斤,而他的大刀则浑然一体地全是乌黑的精铁,那么粗的杆儿,那么宽的刃,刀身就有两尺长一尺宽!
对不起,我的眼睛很好,一点儿也没有毛病,这在现代社会几乎是个奇迹了,也许这是我天赋的一部分?反正我看东西和思考因此而比别人快多了,就在李恒挥起大刀的刹那间,我一眼就看清了他的刀背,奶奶,足有两寸厚,这是什么破刀?干脆说是大斧得了!
起码有五六十斤吧?或许更多,难道它能有八九十斤?
我不信!
用力一戳,直指李恒的面门,尽管力量没有用老,但是下的赌注不小,我要试探出他的真正实力!要不,还怎么和他交战?
那把沉重的大刀神奇地急速地挥起,把我的长枪格在圈外,我的双臂一震,几乎都把持不住!
虎口震裂?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我确切地知道,敌人的力量真是奇大无穷!我的枪碰到敌人正象一把步枪刺刀去捅坦克的装甲!
“好!”我大喊一声,马上就改变战术,把枪舞成一片雪花,尽量不和他的武器碰撞,我要用技巧整死他。
不管你力量有多大,只要被人钻了空子伤到要害就全完了。嘿嘿,我要的就是不对称战斗的快感!
和敌人还是不可避免地碰了三次,每次我都很勉强地把敌人的大刀格开,当然,是顺势格开,如果硬干的话,我的枪一下子就被劈折或者磕飞了!
几乎是绞着圆形,象蛇一样地缠绕,李恒好几次都眼看着我的枪尖迫到他的手边。
“好狡猾的南蛮子!”这是李恒给我的评价,相当可观。
李恒和我战在一处的时候,我们的周围还是乱战一团,但是,骑兵的战斗圈子很大别人有时候想要帮忙是很困难的,说不定还会帮成倒忙,所以,我和李恒的战斗,客观上是一场单打独斗,非常符合规则和欣赏的比赛。
一柔一刚,极尽风流。
我的枪法学得很杂,一般的士兵我会学习,也向王东提们学习,向枪法精妙的辛家两位公子学习,尤其是辛若是,他对我悉心传授,一点儿也不保守,可以说,我是辛家枪法的传人了。
嘿嘿,难怪自己这么厉害。 我可不能给辛家枪,给辛弃疾老爷子丢脸啊。
继续缠斗。
真是缠绕着斗,那情景一定很滑稽,一个是急不可耐地挥舞屠刀想要见血报仇,一个是不即不离进退自如,可是却很少能真正痛快地杀一场,老是那样无趣但绝对惊险地对峙!
我体力在刚才的战斗中已经消耗不少了,所以,这样费力地纠缠对我也没有多大的好处,特别是,我骑的重马,披了两层甲,使用游移战术恰恰是错误的选择,所以,斗了一会儿,当我再也找不到敌人的毛病时,心里就开始发慌和焦躁。
李恒挥舞那么大刀居然能坚持这么久!真是凶悍!
好象看出了我的不支,李恒哈哈大笑:“小南蛮子,饶你有金身铁骨头,本将也要把你剁成一堆杂碎!”
退?根本不可能,恐怕还不等我退出几步就被李恒追上削了首级了!再说,我的马鏖战已久,奔跑速度已经到了极限了。就是跑也跑不过善于长征的轻骑兵啊。
轰!轰!轰!
一阵剧烈地爆炸声让战场的人都微微一愣,我稍微以眼的余光看去,只见东西两路有我的战士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嗨!这些兵痞子,现在才反应过来想起了救援你们的主将了啊!回头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你们!
就在我一愣神的工夫,李恒的大刀变幻莫测地转变了一个角度又狠狠地向我砍来,速度之快与角度之刁钻使我没有想到的,使我居然没有能反应过来,眼看着大刀已经到了跟前,我再也无法用枪,因为,用枪肯定被磕飞!
可是,在下意识里,我还是用枪猛然一格。
嘣!枪应声而飞!
呼!大刀随着而落。
喀嚓!我的坐骑被砍在腰上,很响的一声宣告着这只良驹的毁灭。
我呢?
也不知道当初是怎样想的,当枪磕飞的一刹那间,我就敏锐地想到了下一步,不,是下二步,借着刀枪撞击李恒一顿的缓冲功夫,借着 下座力,我的左腿神奇地脱出了马蹬,翻身藏在战马的右侧,然后右手已经探在腰里取出了锋利的救命的弯刀。
蒙古弯刀啊,你不是渴望屠杀噬血吗?给你机会,给你力量了!
划过一个弧形,弯刀打着可怕的旋转象飞碟一样却又沿着笔直的路线向李恒的咽喉飞去。
我啪地堕落地上,战马狠狠地压在我的腿上,而它的肩上,赫然便是李恒的大刀,那刀深深地吃进马背里,把它的脊梁砍成两截儿!
好威猛霸道的刀!
我一蹭,脱出垂危的战马,一把抓住了李恒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