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第26章


无照经营者分为静态与动态两种。前者一天到晚看行人,观风景,数时间,“无所事事”;后者“忙忙碌碌”。对付后一种,就需要全天盯住,不但要发现他,还要跟住他,最后抓住他,叫他无地经营、无处藏身、无法再来。
二、不让小广告散发者四处活动
每逢过年过节、城市庆典之际,小广告就显得格外刺眼。它无疑成了与城市的优美、整洁、协调、规范相异的“负文化”。
一种突击性的治理使命就落在了城管执法者的肩上。除了平时的整治以外,城管队员还要集中时间、人力、装备,大范围地对小广告开展专项整治。这样可以让小广告在一定时间内不再出现,使外宾、兄弟省市人士、前来检查验收的领导对城市有一个良好的印象。这对维护本地区的社会声望是十分必要的。
专项治理小广告属于高强度的“蹲点行动”,比突击整治无照经营行动显得更加严格和艰难。稍有大意,未成年的相对人就能把漆黑的字迹涂写在墙上、广告牌上、建筑物上。清洗它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效果很不理想。将严防死守的专项行动用于整治非法小广告的实际操作方法是:
用足够的执法力量投入到一个重点地区,以一人管辖20米的方式做好警戒。执法队员在来回走动的过程中密切注意有无相对人“拟写行为”,特别是在最容易发生或曾经多次出现小广告的地方设下埋伏,不让相对人有机会得手。
这种以防为主、保持卫生、维护整洁的专项行动,必须要把握一个不许相对人涂写墨迹的原则。在他刚要出手涂写时,就快速地将他制止住,一来可以控制场面,二来能够抓住相对人,实现一种绝对控制的执法效果。
在这一专项整治小广告的行动中,还要有巡逻的执法力量,在若干个执法点之间来回巡察。在蹲守点抓住相对人以后,巡逻的执法人员就应将他们带回队部审查,而不能在现场进行处罚,以免影响后面的执法行动。
可以说,凡是像这样的专项突击整治行动,其效果都是好的,完全可以保证当时或当天没有相对人来涂写非法小广告。但不能回避的是,这种执法的投入成本过高,多多少少有点“守株待兔”之嫌。但在目前许多执法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只要有效果,哪怕是一种暂时的、人为的作用,也要去做,而且要力求做得更好。
此外,长期处在执法一线的人员,可能早已对每年的元旦治理、秋季整顿、高考清理、五一行动、十一突击、创卫行动等名目繁多的专项执法活动感到厌倦,甚至多少还有些反感。他们认为类似的行动劳民伤财,徒劳无功,完全是一种走过场的行为,属于领导不通下情的瞎指挥。其实,一线执法者不大了解上级执法部门的苦衷。城管执法领导机关不仅要同本系统的下级打交道,还要与横向相关的委办局等职能部门接触,哪个部门都是不能忽视的,否则就会带来“工作不便”、“另有说法”、“带而不动”的结果。加之为贯彻执行政府领导的想法、希望、要求,执法队员也不能不去执法。以上原因就决定了城管执法系统是在综合平衡诸多社会公共关系的点位上存在的。有时即使这类严防死守的专项行动带有一些搞形式主义的色彩,执法队员仍然要坚定不移地去执行,而且还要做得有声有色。
严防死守式的专项执法活动,是这些年来城管根据执法工作的内在规律、社会公共关系、国情特色、追求高效的要求而总结出来的一种相对有效的操作方法,并且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还会继续存在。这也是城管执法行为被固定化的操作程式,同时也是有待完善的方面。
本节从城管执法专项整治的角度,以治理元照经营、非法小广告为例,重点论述了严防死守的中国式、城管化、突破性的特征,以及它的由来、作用,并对专项任务与常规执法任务之问的关系进行了一个基本定位,还对来自一线的某些看法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找到了一线执法者与领导机关在认识上的结合点。在现阶段,这种特殊形式的城管执法操作,几乎已成为一种经典格局、品牌行动、超短调控、运动战役,因此是力求保留的操作方法。
第二节 宣传普及
城管执法系统自成立以来,虽然做过一些本行业的自我宣传工作,也取得一些实际效果,但从总体上来看还是很不够的。以至于现在许多市民不知道城管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城管的存在对一个城市的行政管理有何作用;执法队员为何总是和一些做小生意的可怜人过不去;城管的难处和辛苦到底在哪些地方;作为一名市民应该怎样配合他们执法。有时甚至决策人物、领导机关、主管职能部门也不大清楚城管执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可以说,广大市民对于这些问题是一无所知的,不知道城管在做些什么。由于人们对城管执法领域的认识存在“盲区”,因此导致城管得不到宝贵的社会力量支持,一旦出现城管与相对人冲突的场面,城管就会遭到围观者的指责,有的围观者还会支持相对人。
为了全面总结经验,有必要把城管执法系统曾经做过的宣传教育活动条理化地总结概括出来,以指导今后城管执法的宣传工作。
回顾城管执法系统的宣传普及活动,概括出以下四个方面。
一、城管执法使命
由于城管执法部门是所有行政执法系统中成立时间较短的部门之一,并且它又是以管理“社会底层民众”为主的执法机关,加上人力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执法环境复杂与执法经验不足的矛盾、没有强制权与相对人不服处罚的矛盾、领导理念与一线人员认识差距的矛盾等因素的作用,因此,城管执法使命的定位一直是模糊的。
从城管执法已有的活动经验看,必须要向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包括向本系统的领导进行宣传,让他们更多、更具体、更详细地了解城管执法落脚点应该在哪里。要尽快改变城管是“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不正常格局。只有抓住一切机会,既随机又有目的地进行传播、证明、解释、建议等宣传教育活动,让领导了解并把握城管执法使命的定位,才能使城管执法获得合理和科学的定位。
宣传城管执法使命有以下几个方法。
第一,城管执法领导在与决策人物接触时,应把城管执法基本使命的宣传自然地融入到工作汇报和请示中。通过将城管执法的定位等内容融人类似的重要谈话之中,可以让领导知道城管执法业务范围、主要工作任务、中心目标。不要小看这些细微的“认知灌输动作”,它们会在很大意义上防止领导主观化、随意化、片面化的决策行为,使城管能在一个较为适合的方面可持续发展。
第二,在与城管执法系统以外的职能部门接触时,当谈到城管执法业务的方向、重点、落脚点时,可以就城管执法的使命进行宣传,使其能多少了解到城管执法的基本业务。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和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可使这些相关部门的主管在一定场合内进行城管执法使命的宣传。
第三,城管执法系统内部的上下级之间,也需要就某一阶段执法使命的最新理解进行宣传,以认识与提高、强化与创新、完善与重组城管执法的现代使命,使城管执法使命能动态地发扬光大。
谈到这里,就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即一说到宣传,就好像一定要站在大街上、舞台上、讲坛上、会议上来进行,除此之外就不叫宣传活动。其实,社会发展到信息化时代的今天,这样来理解和认定宣传教育活动就显得非常片面了;相反,只要是能够用语言来表达某种思想观点、行为方式、认可标准,并使对象有所触动或改变,就是一种实质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此外,一说起宣传就好像一定是对群众、对外人、对下级进行的。
其实,社会管理机制发展到现在,情况也并非如此。同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也可以把决策者、领导、领导机关等作为对象。只要是在一种缓慢细微的情境中逐渐发生作用的、形成了改观性效果的即为宣传教育活动。
对城管执法使命的宣传要防止机械化、教条化、孤立化、生硬化、静止化,而应该利用各种时机把城管执法的使命变成理念性的语言,以达到既朗朗上口又便于记忆,一听就会觉得十分准确和鲜明,让宣传对象在不知不觉中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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