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芳讲聊斋》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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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生色鬼魂捉奸,表现出强烈的、至死不休的夫权观念,而女人也有同样强烈的占有欲望。《鬼妻》写已经死了的妻子不让丈夫另娶,丈夫跟新妇同床,鬼来殴打新妇,骂她“占我床寝”。鬼妻不肯退出历史舞台,倒也蛮有意思。而蒲松龄的处理就跟《金生色》完全不同了,用桃木把亡妻的坟墓钉住,这位人死心不死的亡妻再也不能出来干扰丈夫了。聊斋先生,这位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的忠实信仰者,对男对女,总有两本账。
土偶
蒲松龄肯定也看到,守寡的妇女,特别是青春孤守而没有孩子者,何等悲惨,何等无助,何等凄凉!所以,他创造了《土偶》故事,让一位青春守节的女性以自己的痴心感动了冥世,将其丈夫放归,与她生下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
《土偶》中的王氏当然是节妇。她之守节,主要不是出于节烈观,而是因为她与丈夫“琴瑟甚敦”,不肯移情别恋。她“命塑工肖夫像,每食,酹献如生时”,与拟话本《乐小舍拼生觅偶》的情节类似。按惯例,丈夫的父母应该是逼迫其守节者,《土偶》中王氏的父母、翁姑却都通情达理,劝她再醮,倒是王氏自己“以死自誓”,这就更显出她的真情。王氏的缱绻之情、苦守之志,终于感动了冥世,将其夫放回阳世。她塑的丈夫的土偶忽然“欠伸而下”,“暴长如人”,与王氏生一子接续香火。冥司成了与人为善者,既免除了马氏绝嗣之惩罚,又允许人鬼“燕好如平生”。土偶生子当然是怪异的,肯定要受到世人嘲笑。蒲松龄又创造出个博学多识的县令,判断王氏子果然是土偶亲生,这县令用了两个方法:一是“闻鬼子无影,有影者伪也”,王氏子在日中“影淡淡如轻烟然”,说明确实是鬼魂所生;二是“刺儿指血付土偶上,立入无痕”,抹到其他土偶上,“一拭便去”,类似现代科学的基因鉴定法。更有意思的是,几年后儿子长得“口鼻言动,无一不肖马”。真是守节之妇感天动地了。
在《聊斋志异》中,“无后”是对人的最大惩罚。土偶给王氏留下一个儿子是天报善人。土偶离去,王氏又留在漫长岁月的苦寂之中,留在无尽的思念回忆之中。她的精神痛苦,子嗣至上的蒲松龄哪儿管得过来?
阎王
《阎王》写阴司对阳世妒妇的处置,其实也是维护夫权。李久常因为偶然的机会到了阴世,看到嫂子手足被钉在墙上,很奇怪。阎王告诉他:因为她是个泼悍妒妇,三年前,你哥哥的小妾生孩子时,她把针刺到小妾肚子里了,到现在小妾的肚子还经常痛。阴司惩罚你的嫂子,就是要让她改正。李久常回到阳世,嫂子正在骂小妾。李劝嫂子:你生恶疮,就因为你嫉妒。嫂子开头还口舌锋利地讽刺李久常,李一句“针刺人肠,宜何罪”,嫂子战惕不已,涕泗流离,立即告饶:“吾不敢矣。”从此改弦更张,成了一个容忍小妾的贤妻。蒲松龄在“异史氏曰”里说:“或谓天下悍妒如某者,正复不少,恨阴网之漏多也。余谓:不然。冥司之罚,未必无甚于钉扉者,但无回信耳。”
李久常进入冥世,时空转换突兀奇特,没有病亡、勾魂、入梦等前奏,“路傍有广第,殿阁弘丽”,一下子,一个大活人就从阳世跳到阴世!是所谓“肉身入冥”。传统写法应出现的牛头马面、判官小鬼一概不见,仅有“青衣”带路。篇名“阎王”,文中反复出现“冠带类王者”,却不直呼冥王。王者气象威猛而无丝毫青面獠牙的鬼气。似人实鬼,笔墨闪烁。这种冥世现实化的处理,还表现在作家异想天开,将本应在人死后施行的惩罚用于阳世:嫂子在阳世“臂生恶疽”,就是因为她已经被冥世“手足钉扉上”了。而惩罚嫂子,是为了保护哥哥纳妾生子的“神圣”权力。
第32节:阎罗薨和考城隍
阎罗殿常常被聊斋先生表现为理想的惩恶扬善的地方。
李伯言
《汤公》写人弥留之际的忏悔:从儿童时代到死前所有琐琐细细、早就忘了的事都涌到心头,像潮水一样在心头翻滚,想到办过的一件善事,心头就清凉宁帖,想到办过的一件坏事,心头就懊恼烦躁,心里像油锅似的。
所有到过阴司的,不论是暴病而死,如《王兰》、《刘全》;还是梦中入冥,如《王大》、《薛慰娘》;还是肉身入冥,如《阎罗宴》、《湘裙》;还是无意中掉到冥世,如《龙飞相公》……无一例外,都要在冥间接受善善恶恶的再教育,从此洗心革面,隐恶扬善。
阎罗殿常被表现为最公正无私的地方:
《李伯言》写沂水李伯言素来正直有肝胆,他暴病而死后,到冥间审案,先看到一个私良家女82人的恶棍被炮烙:“空其中而炽炭焉,表里通赤”;然后审王生买婢致死案。李伯言因为王生是自己的亲家,心中存左袒之意,马上就受到了惩罚:“李见王,隐存左袒意。忽见殿上火生,焰烧梁栋。李大骇,侧足立。吏急进曰:"阴曹不与人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则火自熄。"李敛神寂虑,火顿灭。”蒲松龄在篇末说:阴司之刑,比阳世惨重,责罚也比阳世苛刻。但阴司没有走后门、拉关系、说情等事,所以虽然处罚重,受罚者无怨言。谁说阎王殿没有天日?只怕阎王殿的正义之火,不能烧到民间的衙门上。
阎罗薨
《阎罗薨》尤有代表意义。故事里的魏经历是兼职阎罗。人在阳世生活,却梦断阴司事。巡抚大人为了自己在阴司的父亲,向魏经历求情。巡抚之父生前任总督,曾误调军队,导致全军覆没,此事由魏经历审问。魏经历虽然向巡抚声明“阴曹之法,非若阳世懵懵,可以上下其手”,但终因顶头上司求情,情面难却,答应审案时带巡抚到现场偷听。魏阎罗审案审得很公平,为了平民愤,他下令把巡抚之父丢到油锅里炸上一遭。不料巡抚见此,非常伤心,“痛不可忍,不觉失声一号”。这“一号”的结果,竟然让兼职阎罗受到了严惩,“及明,视魏,则已死于廨中”,大概是被阴司召去追查徇私舞弊之罪了。
阎罗还常对历史人物加以处治。《阎王》写阎王闲暇无事,把曹操拉出来打上几十大板。《阎罗》则写送明代民族英雄升天:“沂州徐公星,自言夜作阎罗王。州有马生亦然。徐公闻之,访诸其家,问马:"昨夕冥中处分何事?"马言:"无他事,但送左萝石升天。天上堕莲花,朵大如屋"云。”左萝石即左懋第,山东莱阳人。因父亲葬在萝石山上,遂以萝石为号。他崇祯四年中进士,官至太常卿,以兵部侍郎衔出使满洲议和,被清兵羁留。明亡后,左萝石拒不降清,被杀害。当时人们誉为“南宋文天祥”。左萝石罹难时,蒲松龄只有7岁。《阎罗》用“天上堕莲花,朵大如屋”颂左萝石升天为佛,莲花即莲花形佛座,是成佛的象征。蒲松龄用阎罗障眼,热情讴歌明代的民族英雄,新颖别致。
考城隍
整部《聊斋志异》首篇是《考城隍》,写的是蒲松龄姐丈之祖宋某的传闻:他病卧时,见人牵白颠马请他赴试,主持考试者竟然有关羽,考题是“一人二人,有心无心”。宋某的文章里写:“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受到夸奖,派他做河南城隍。宋某这才发现,自己参加的是阴司的考试。他以老母在堂请求阴司宽限自己。关公通情达理,再给阳寿九年,奉养老母,以终天年。九年后,宋某老母去世。安葬老母后,宋某“浣濯入室而殁”。清代的聊斋点评家认为,一部大书,以《考城隍》开篇,带有寓言性,“赏善罚淫之旨见矣”。
如果硬说阴司题材是蒲松龄发明创造,当然是文学研究中把脑袋埋进沙堆的驼鸟。蒲松龄之前,死而复生、人鬼之恋、完整的阴司、多彩多姿的鬼魂,早被前辈作家创造出来。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前人占领的疆域越广,继承者要开拓版图越难。而蒲松龄不是守成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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