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妖姬》第46章


进阶到高手的绝学:剑灵闪。
这种急于求成的方式,对于常人来讲异常凶险,而对于李云逍来说,却是恰到好处。
只因他灵魂里,蕴藏了“鬼剑巫云”
既然李云逍与巫云从思想上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巫云和云逍已经是共用一个灵魂,理所当然得,李云逍也能够借用和占有鬼剑巫云的力量,那个冬天云逍干掉地下要塞领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现在,鬼剑巫云的意识形态还十分脆弱,而默蝶的情况更是复杂的许多,如此可怕的力量如果能够控制在人的手中,总比在一把不可控制的剑的体内要好得多。
第101章 温情(2)() 
再者,能量始终是守恒的,让云逍得到夺取巫云之力的方法,也未尝不可。
蜀山的计划也仍然可行。
说不定,还可以以此挽救云逍和默蝶。
李云逍见紫阙陷入了沉思,不禁问道:“有什么问题么?是不是我学的太慢了?”
“没有。”紫阙淡淡道:“你已经超过了常人能够理解的学习速度。”
假若照这个进度展开,三个月左右,李云逍将会成为一个能够比肩蜀山任何一位的高手。
一个月后大理
“云逍,好久不见。”
李云逍每一次进默蝶的房间,总是听到她这样的问候。
“好久不见。”他笑着应答。
“你每天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呢。”她幽怨道。
是啊,自从云逍决定潜心修炼之后,他从此很难再挤出更多的时间来陪着她,偶尔到来,也只是向她询问自己在剑术施展方面存在的问题,默蝶总是向他尽心尽力地解释,云逍学得很快,有的时候,他的问题小蝶也回答不上来了。
默蝶偶尔开玩笑道:“你的学习速度真让人眼花缭乱,不出几个月,也能成为一个绝世高手了呢。”
一个多月来,默蝶从未离开房间半步,她似乎对外界发生的一切丝毫不感兴趣,就连上次大理受到打击影响而引发的余震,她都没有过多的去询问什么。
这样也好。
紫阙说过,默蝶的立场处境十分的危险,在上一次突变之后,谁也不敢保证她还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倒不如像这样把她软禁起来,不至于难以控制。
其实,心里最难受的,还是云逍。
她这样安安静静的呆在家里,一张桌子,一个梳妆台,一张木床就是她现在生活的所有,她会闷么?会无聊吗?云逍知道,默蝶是个喜欢生机的女子,而如今,她失去了自由的翅膀。
在此刻,默蝶安静地坐着,怔怔的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李云逍立在她身后,两手轻按在她肩上,感受到默蝶的柔弱。
“傻瓜,一个多月老是呆在这里,会很闷吧。”李云逍拾起桌面上的桃木梳子,整理起她的头发,默蝶也拿起笔轻轻画眉。
“有你们在,哪里都好。”默蝶牵强的笑:“你这样的笨蛋,我还看不出来吗?你是在刻意的去保护我什么,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但也能够感觉到自身的确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们为我揪心,挂念,可是,这小房间里的空气,真的很闷很闷呢。”
这话语,说的云逍心酸。
她眼神里露出了撒娇似的央求:“大理城一定很美很美,合欢姐经常从外面带些新奇玩意儿和好吃的给我,外面的世界一定跟以前见过的不一样呢;云逍,陪我出去玩一会儿,就这一次,只要一小会儿的时间好不好?”
“这”李云逍看着默蝶央求的神情,脑海里回想着紫阙对他的叮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默蝶离开,就算三个月后地下要塞攻破了防线也不行——这个房间被紫阙施展了结界,是一个可以保护她的房间,如果让她出去,安全将难以保障。
但他仍旧心软了。
第102章 温情(3)() 
“好吧,就这一次,下不为例了。”
小蝶的眼里,闪出一丝欢喜:“还是你对我最好了。”
她忙忙碌碌地梳妆完毕,然后将李云逍赶出屋门,云逍不知道这家伙在搞什么鬼,敲门几次都没有反应,这时,紫阙迎了上来问道:“我下楼时听到了,你要带她出去?”
“是,她在房间里闷坏了,像个小孩子一样缠着我。”云逍问道:“以她目前的状况,出门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虽然我不太赞同。”紫阙言语平淡:“没有关系,只不过一路上可要小心一些。”他又冲着云逍微微一笑:“默蝶可是我们整个蜀山的宠儿,虽然她并不是人类,哦,不好意思,我本人对异类的成见很深,但是云逍,不要辜负了她。这种女子,一旦认真对待了某一个人,便会倾其所有,生死与共,好好珍惜她跟你的每一个日子还有,早些回家,今晚师妹亲自掌厨。”
“嗯。”云逍把紫阙的话记在了心里。
紫阙走后,李云逍又敲了一通房门,良久门才开了。
默蝶一脸笑意,李云逍看着默蝶的装束,一时怔住了。
她一身小巧儿温柔的苗族女孩红黑蓝三色苗衣包裹身姿,极乖巧的裙摆还未没膝,光洁的腿性感而诱人。
她的样子是如此生动,无论什么样的装束,都能完美地映衬她。
“好看吗?”默蝶扭动自己的裙摆:“这是合欢姐在城里集市上给我带来的,据说集市很热闹呢。”
她与云逍携手出门,去迎接外面世界久违了的一缕阳光。
在这一刻,云逍百感交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大理城,万里苗疆里最为繁华的大城,同姬川古城一样,在这个大陆上历史最为悠久的古城之一;苗家百姓安居乐业的地方。
异国奇土,风景自然与川蜀之地有万般差别。
阳光明媚,从绿叶间缝隙穿过,洒在脸上柔和的很,竹楼高高低低一片挨着一片,有时也能看见青瓷瓦砖垒砌起来的建筑。
如果从空中俯瞰,更像是一片草海,与草海中三三两两几块积木勾勒的大理城。
默蝶心情好极了,她第一次看到了香蕉树与芒果树,还有很多奇异形状多姿多彩的植物,街道就简陋修建在石岩间林荫处,街市的人群熙熙攘攘,他俩穿行于闹市之中,早已经眼花缭乱;苗族人的衣着鲜艳,二人就像身浸在花的海洋一般——这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民族,有着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生活,少男少女惊奇地挑选起摆挂在摊头各式各样的稀罕物件,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所有忧虑。
当然,人群里也有无数的目光投射向两人,他们很惊奇:大理城中是什么时候多出来了两个如此俊俏的男女?被汉人男子牵着手的姑娘,怎么从来都没有见到过?
“这是哪家寨子的姑娘?这么俊俏?”
“她好美啊”
人群里纷纷议论。
两人牵着手,继续在街市里穿行。
“哎,等等。”
云逍拉住了她,在一处首饰摊子旁停下脚步,好多好多小巧精致的首饰挂件摆在眼前,眼花缭乱。
第103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1)() 
“买首饰吗?”面相富态的苗人老板马上热情起来,用极其生涩的汉语滔滔不绝:“您来瞧瞧来瞧瞧,我这虽是个小小摊子,但各种各样的首饰应有尽有,而且很便宜,货真价实的!哎呀,这姑娘长得跟仙女一般,小伙子,您能有这么漂亮的娘子当真是您的福气!您看看,姑娘身上连个装扮首饰都没有,汉家话说走过不能错过,选一件吧!”
“喂。”李云逍笑问道:“挑一件呗,别客气,有钱得很。”
小蝶脸一红,羞羞的别过脸去。
“那就这个。”李云逍一眼看到了那个小蝶一定会心仪的宝贝:是一个蝴蝶形状的发饰,有一双薄而且宽的翅膀,使用巨犀牛角打磨而成的,在林间阳光的照耀下透出了一种古典的暗红色,绿荫光芒一抖动,这小蝴蝶就好像在翩翩起舞。
“您可真会挑。”富态商人又开始滔滔不绝:“哎呀,我才发现,姑娘的眼睛就和蝴蝶的眼睛一模一样啊!那么水灵,那么透亮”
李云逍哭笑不得,摆摆手打断了他的恭维:“我买了。”
富态商人高高伸出一根手指,斩钉截铁道:“纹银一百,不二价!”
“好贵呢。”默蝶怨声道,拉起李云逍转身就走,云逍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她绝对是喜欢上了这个蝴蝶发饰,于是反拉回小蝶,轻声道:“笨,你涉世不深,又怎么能知道什么高低贵贱——老板,我买了。”
他是真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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