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眼里出妖怪:月烨》第101章


岳沫不想掺乎,她拍了拍昊希的肩膀:“既然你是皇上,我就给你留点面子,接下来的这些戏,我就不看了。”说完她脚底一抹油,跟着主持溜到后院禅房去了。
禅房内,住持拿出一个破破烂烂、看上去年代极为久远的盒子,打开层层的包装,在最里面那层,拿出一个足足有鸡蛋那么大的珍珠,郑重地递到岳沫的面前:“施主,老纳已经等了你很久了!”
岳沫讶异不已:“等我?为什么要等我?”
住持:“一切都跟这颗珍珠有关。”
岳沫更加迷惑了。
第245章 皇上要出家(三)() 
住持将这颗珍珠的由来细细道来:“伏龙寺最初只不过是一间很小的庙宇,是由本寺的上一任住持玄悟法师亲手所建。就在玄悟法师挖建地基的时候,无意之中,得到了这个盒子,盒子内就是这颗珍珠和一幅锦帛,锦帛上说,若干年后,天下将大乱,瘟疫四行,这时,会有一位天外来客用这颗珍珠拯救苍生于水火之中。于是,这颗珍珠就被伏龙寺的和尚们保留下来,就为了等候那位拯救苍生的有缘人。老纳自从接手这个任务以来,已经等了二十年,终于,让老纳等到了施主,也算是功德圆满。”
岳沫听得头皮直发麻:“您会不会弄错了,我不过就是一个小丫头片子,哪来的什么拯救苍生的能力?”
她根本就没有什么拯救苍生的这种大志向。她一直是根废材,二十年的成长岁月之中,多半的日子都在讨生活,苦苦挣扎在温饱线上。
要一根废材去拯救天下,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住持:“我在这庙里呆了几十年,如果连这点最起码的都看不准,岂不是浪费了我这么多的修行?”
岳沫把珍珠拿了过来,抓在手里把玩,发现这颗珍珠还真是个稀罕东西,若是拿到外面去卖钱,估计能够她吃上几辈子了。“那预言上有没有说,我该怎么拿着这颗珍珠去拯救苍生啊?”
住持:“老纳不知。”
从小到大,她不知道听了多少传说,今天听到的这个,是最吓人也最有意思的,不过既然对方非要说她是那个什么拯救苍生的大英雄,还白送一颗这么大的珍珠给她,那么她就暂时承认好了。
想到这里,岳沫把珍珠收了起来。“你不是说我有大劫么?是什么劫?”
住持:“此次任务,施主可能有性命之忧。”
“什么?”岳沫大叫起来,“我不会那么倒霉吧?那这个任务我不接了。”
她胆小,怕疼,怕血,更怕死。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预言会把那么重大的任务落在她这么一个贪生怕死之徒身上。这绝对是玩笑!
而住持那样子认真得不能再认真了:“既然是命中注定,无论施主你愿不愿意,最终都会成为这个要拯救苍生之人,否则,施主这一世就白来了。施主不必害怕,若施主能得到一个光芒万丈的人的庇护,那么就可以逢凶化吉。”
岳沫:“什么人会光芒万丈?”
住持:“这个老纳就不知道了。”
明白了,全明白了。敢情这预言啊、传说啊,全都是故弄玄虚,关键之处不给你个痛快话,非让你猜半天都猜不明白的玩意。岳沫眼见跟对方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起身告辞。
出了山门,看到苏烨在地外面等着。这妖孽怪得很,不喜欢进任何庙,更不喜欢拜神,依他的说法是,小时候他也拜过的,不过每次一拜,那些庙啊,神像啊就会出事,不是倒了就是莫名其妙被烧了,所以后来,他干脆连庙门都懒得进了。
回去的路上,岳沫揣着那颗珍珠想着主持说的那些话,满怀心事。
苏烨见她的样子不对,问道:“住持跟你说了些什么呢?”
岳沫:“他说我能拯救苍生!”正说着,她一不小心踩着了一块香蕉皮,摔得四仰八叉。
苏烨看着她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直叹气:“住持说错了,应该是苍生来拯救你才对!”
第246章 狼灾(一)() 
春季的马场,景色特别地美,青绿葱葱,草香扑鼻,人从草地上走过,鞋底上都能沾满了翠绿的草汁。
马王飒风像是知道岳沫他们会在这一天到达马场似的,老远地领着它的同胞们,赶来迎接它们的朋友,数千匹马齐声嘶鸣,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礼节。
阿郎笑道:“之前,我们来马场那么多回,从来没有受过这等待遇,这次我们是沾着岳沫姑娘的光了。”
岳沫跑过去,亲昵地抱住飒风的脖子:“你可想死我了!”
飒风轻轻地叨住她的腰带,一甩头,小丫头又坐在了它的背上,再一声长嘶,人和马都跑向了远方,后面还跟着一大堆马随从,声势浩大得胜过皇上出巡。岳沫紧紧地贴着马背,迎风高呼:“啊——啊——啊——”
苏烨见了直叹气:“这丫头又野了!”
阿郎:“主子你千方百计让岳沫姑娘到这来,不就是想让她野的么?”
苏烨看了阿郎一眼:“我是担心把她留在苏府会给我添麻烦,所以才带她来的。”
阿郎:“主子的心思,岳沫姑娘不知,不代表旁人看不出来。伏龙寺主持大师的话,你表面上装作不在意,可心里面却是紧张的。你将岳沫姑娘带在身边,无法是想自己守着她,不让她出什么差错。”
虽然苏烨也看不出岳沫身上有什么能够拯救苍生的本事,可主持大师说她有大劫,有可能会因此而送命,这话,他有记在心里。她一个姑娘家,从不关心时局,又不懂人情世故,那些天灾人祸,由男人们来扛就好。她是他的女人,他自然要护她周全。
溪边,还有一群马在那里安静地喝水吃草,并没有跟着飒风它们去疯,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仿若飒风它们所做的事情都与它们无关似的。
杨场主介绍道:“那群马就是东海山庄送来的,马是好马,可就是和飒风它们合不到一块去,只要见到飒风它们一近身,它们就跑,飒风它们一走,它们又回来了。估计是才来十来天,有点认生。”
苏烨:“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杨场主指着一匹身型相对其它马匹要稍稍健壮的枣红色马,说:“这就是它们的马王,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烈火,现在它们都认定了烈火,只听烈火的话,所以不受飒风的带领。”
苏烨很讶异:“东海山庄怎么可能会把马王卖给我们?”
杨场主:“说起来,这帮畜生还真是有灵性得很,它们运到马场之后的第一天,就自发地举行了一次选举赛,烈火击败了十多匹好马,才得到了马王这个位置。并且,它们还把选举赛选在飒风它们不在的时候进行的,你说这些畜生机灵不机灵。”
苏烨:“有两个马王,自然就会有两群马。如果飒风和烈火它们两个不在呢?它们又是怎么个样子。”
杨场主:“这招我试过了,还是一样:你是你那拨的,我是我这群的,老死不相往来。”飒风和它的马群一起度过了很长的时间,并且还共同经历了上回那次中毒事件,所以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反过来,烈火和它的马群们也是,因为都是一起长大的,所以才会更加信赖自己的伙伴。
苏烨:“地水国那边有没有说他们什么时候来提货?”
杨场主:“十天后。”
苏烨长长地吁了口气,“时间真赶。我得抓紧时间。”
杨场主:“这个不合群的问题怎么办?总不能在战场上,你跑你的,我跑我的,这不就乱了套么,地水国那边知道了肯定会拒收这批货的。”
苏烨:“别急,事在人为,我们总会想出办法来的。”
第247章 狼灾(二)() 
第二天一早,苏烨刚起床,就听到马倌们在那里大喊:“不好了,不好了,飒风和烈火打起来了!”
飒风和烈火这两匹马王正在溪边打得正欢,用两只后蹄高高地站立起来,抡起两只前蹄对杀,鼻孔撑得老大,雪白的大牙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两群马各自分成两边,很有纪律地观看着这场对决,等待着究竟是哪匹马王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杨场主正要调几个马倌去把飒风和烈火拉开,以免伤到了它们,却被苏烨制止住:“这是它们马与马之间的矛盾,人类不便介入,也许经过这番较量,分出高下之后,一方就会对另一方臣服。”
这是一场激战,飒风和烈火都拿出了自己最大的本事,用前蹄刨,用大牙咬,用后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