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侵袭》第5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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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时间,六扇门便只知君帅,而不知金九龄。
凡人若能取得如此成就,即便骄傲如陆小凤,也会有些得意,有些骄傲,但岳风脸上却没有哪怕一分一毫的傲然。
他缓缓从怀中拿出一方洁白的手帕,又慢慢擦拭掉嘴角的血迹,仍微微轻笑道:“看样子公孙姑娘是不准备束手就擒了。既然如此,本帅便得罪了。”
他当然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为了破案,他能眼睁睁瞧着别人去死。而当他面对杀人凶手,往往是一句话没有,连审讯都欠奉,直接斩杀。
也正因此,短短半年,他便已经成为整个江湖的公敌,但因公门身份,却并没有多少人敢实施报复。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情况。
若这凶手是女子,尤其还是美女的时候,他往往便是最知书达理的世家公子,就算要杀人,也总是面带微笑,予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更重要的是,这半年来,他也从未做过一件辣手摧花的事情。当然,前提是你必须足够美。
“这是一个很怪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家伙。”陆小凤对君帅岳风的评价,早已传遍了江湖。
公孙兰笑道:“咯咯咯,人人都道君帅惜花爱花,难不成今日要破例?”
岳风轻叹一口气,慢慢的道:“所以,在下准备瞧瞧公孙姑娘的真面目,然后再决定是杀是放。”
咻!
他已蓦地伸出了手,这一抓既快且疾,如雷轰,似闪电。放眼江湖之大,能避过他这一抓的人已经很少,偏生这公孙兰便是其中之一。
她身体忽然化作了一朵云,蓦地飘飞而起,朝后上空暴掠而去,口中还咯咯笑道:“想瞧妾身本来模样,还要看看君帅是否有本事……”
唰!
说话间,一道鲜艳瑰丽的玄芒一闪,就好像是一道玄芒闪电。公孙兰这轻轻一闪,人已在五丈开外,世上绝没有五丈的剑,她用的是鲜艳的绸缎。
她原本就是唐朝公孙大娘的后代,公孙大娘非但剑法了得,而且更是舞圣,舞蹈之瑰丽,乃是大唐王朝一绝,同吴道子的画、李太白的诗、张旭的字般臻至化境,亮绝青史。
一根绸带,却缠着两柄短剑,那两柄短剑虽被一根绸缎所控,可落在公孙兰手中却是任意飞舞,犹如臂手在用,眨眼便已点杀而至,一刺眉心,一刺咽喉。
好快的出手。
好毒的剑。
好狠的心。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岳风的咳嗽声却又极其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剑势未滞,气贯长虹而来,公孙兰并没有因为面前这人的身份,亦或是相貌有任何留手。
金九龄以公门身份涉足江湖,十八岁便惊艳天下,后来还不是被他所代替,所以就算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妖孽死去,也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似他这般相貌的少年郎,六扇门虽然罕有,江湖却众,更不消说以后了,所以,也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自古如是。(。)
第541章 姑娘,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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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如电的出手,狠辣玄妙的剑法,即便如此,仍令人嗔目,只因美。
剑法美轮美奂,令人恨不得死在这剑法下。
公孙兰既是公孙大娘的后代,那么她自然而然便将家传的舞蹈完美地融入到了自己的剑法之中,令之产生了一种足以令任何人眩晕的美感。
刹那之间,岳风已要死在这绚烂而又狠辣的剑法之下。
笑。
到了这个时候,岳风竟然还笑得出来,非但笑得出来,他的笑还非常灿烂,足以令世上任何一个瞧见这笑的女人沉醉:“‘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公孙大娘的舞,果真是大唐一绝,虽不能亲眼一见,但能目睹公孙姑娘使来,也了却了一桩憾事……”
铛!
两柄短剑就好像撞到了什么,发出了一阵金属震颤之音,直接倒飞而出。
公孙兰惊道:“无形气墙!好本事!”
一击未能得手,公孙兰手腕蓦地翻转,那根绸缎如疾风暴雨般挥舞开来,两柄短剑同样如疾风暴雨般朝岳风扑杀而去,发出一阵“铛铛铛”的脆响。
雾气更浓,笼罩在岳风周身的无形气墙也变得有形,一圈淡淡的水火在他四周浮腾,衬得他好似来自九天之外的仙人,有着说不出的美感。
公孙兰一对妙目露出前所未有的惊诧,身为红鞋子组织的头目,君帅岳风的大名她自然是听过的。
事实上,这红鞋子组织非但是一个巨大的敛财工具,而且更是江湖上最出类拔萃的情报组织,或许还是最恐怖的。
只因红鞋子里的姑娘,有的是出来卖的,有的是王府总管的妹妹,有的甚至是道姑,各异的身份,为她们获取情报提供了最方便的途径。
没有人会怀疑她们,也没有人会提防她们,所以她们得到的就比别人更容易,也更真实。
君帅岳风突然崛起江湖,信息虽然少,但也有,红鞋子自然收集到了,这些情报最后也全都到了公孙大娘的手中。未雨绸缪,她知道他一定会找上自己。
她原本以为自己对岳风的实力已经有了预估,并且高估了许多,但直到现在她才发现,她自以为高估了他却最终还是低估了。
幸好,幸好他患有重疾这一点是没错的。
公孙兰咯咯娇笑道:“今日见了君帅的本事,果真名不虚传。今日有事,妾身便先去了。”
公孙兰说话之际,人站在东侧民房的青瓦片上,待她说罢,人已如云朵一般,远远飘开,转瞬已在十丈之远。
岳风轻笑道:“姑娘若是要走,在下绝不强留。但姑娘刺了在下这么多剑,若不留下些什么,此事传将出去,本帅在江湖上就有些不好混了。”
嗤!
一道劲气,如电闪般划破了夜空,点向公孙兰的后背。
气劲未至,公孙兰便觉后背一凉,不寒而栗,口中却仍在娇笑:“人人都道君帅风流,奴家原本以为君帅如此英雄人物,岂会如此。今日才知,道听途说原来是真,原来君帅也瞧上奴家的鞋子了。只消君帅一句话,奴家便心甘情愿双手奉上,哪里需要打打杀杀?”
岳风仍在轻笑:“公孙姑娘说笑了,在下没有收藏鞋子的癖好。还是留下别的东西吧。”
咻!咻!
话虽如此,但公孙兰当真准备将一双绣花红鞋留下来。谈笑间,双脚轻轻一蹬,那一双绣花红鞋被劲气包裹,化作世上一等一的暗器。
砰!
只听一声震响,两道劲气相撞在一起,公孙兰蹬出的那双绣花红鞋在爆炸中化作了齑粉,清风一吹,便已消散。
公孙兰轻笑道:“君帅果真如江湖传言,惜花爱花……”
话未说罢,俏脸却是蓦地一变,两抹红晕悄无声息袭上了脸颊,酡红得就好似喝了十八坛陈年醇酒。
却原来,就在适才那劲气震荡间,她的衣衫已被震得撕裂,露出一条狭长的缝隙,而胸前那抹同样绣花的精致肚兜,背后的扣子也断开。
一道劲气犹如无形之手,探了过去,更羞人的是,那无形怪手竟还在她丰润挺拔的红缨上轻轻点了一下,揉了一下,一股电流瞬间传遍全身,令她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冷噤。
她修为极高,地位更高,却是处子,这前所未有的体验,令她身心震荡,麻麻的感觉在身体里嚎叫,似每一个细胞都在发颤。
瞬间,真气差点儿没跟上。
待她再回过头来,绣花肚兜已经被岳风拿在手中。同脚上绣的图案不一样,肚兜上绣的是一对戏水鸳鸯,拿在手中,已闻到处子体香所散发出能令世上任何男人为之沉醉疯狂的淡淡幽兰气息。
“你!”
公孙兰双脚一定,就那么站在青瓦房顶上,竟没有再逃,更没再伪装,一双妙目极为复杂地瞪着岳风,说不出话。
岳风将嘴角鲜血擦拭干净,放在鼻尖轻轻一嗅,而后放进怀中,微笑道:“《逍遥游》言:‘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姑射仙人不过是传说,神话中的人物,当不得真,我原是不信的,可现在却有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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