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法则》第74章


第一法官奥格斯格与席检控官伦道夫联合签署地特别法令,只是定义孔特雷拉丝被谋杀的案件,并非针对某个特定的嫌疑人,虽然克拉伦斯严肃地宣布不需要向陆斯恩公布真实案情,但没有人会相信,烈金雷诺特家族会在数日之后还没有得到孔特雷拉丝大主教死亡的消息。
陆斯恩犹豫了一下,他可不想把纱麦菲尔扯进来,那个小女孩,对普通人类缺乏沟通的兴趣,想必这也是她拿到了潘娜普洛女伯爵的头衔后,就离开了潘娜普洛世代扎根的蓝斯草原来到伦德,隐藏在一家所谓地特色餐厅里地原因。
“各位尊敬的先生,我似乎在一个晚上见到过这位陆斯恩骑士。”艾文有些胆怯地说道,虽然这里并没有他说话地份,但如果能够鼓起勇气,在这个时候可以卖一位大人物一个人情,说不定将来会获得丰盛的回报。
这就和赌马一样,除了精准的资料和分析,最重要的还是押注的勇气和运气。
五道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艾文。克拉伦斯只是有些意外,这个书记官素来老实少话,除了会赌马,还有收集着名的纯血马资料这种不符合他身份地爱好,并不是个多嘴的人。费迪南德团长随便看看,博格斯拉夫市长与贾艾斯男爵却是充满了期盼。
“你说吧。涉案的那天晚上你是最迟一个离开法庭,而第二天你是最早到达法庭的,虽然你上午打了几个哈欠。但是中午午休的时候,你和伦斯,穆里尔谈论起纯血马时依然精神抖索,你说你看到了一批纯白的伯德纹马。”克拉伦斯一直很欣赏自己的记忆力,他一点也没有老人的健忘症状,每一天地细节他都能准确地回想起来,他脸上有了一点自得的笑容:“我就坐在你们隔壁的隔间喝茶。”
“非常抱歉,那天上午我精神不怎么好,是因为前天晚上没有睡觉。”得到上司鼓励的艾文稍稍站直了身体,“我看到这位先生骑着白色的伯德纹马。来到了泰勒大街的纱麦菲尔餐厅,他整个晚上都待在餐厅里,直到第二天天亮前一段时间才离开。”
“正如书记官先生所说,这就是我入城的理由,看望一个朋友。虽然不想说出来,但事实就是如此。”陆斯恩对于一个书记官在这种场合敢言替嫌犯作证有些惊讶。他不会理解为这个书记官有着维护司法公正的伟大精神。不惯艾文的出点是如何,陆斯恩都表示感谢,恶魔的赠礼,少不了艾文先生一份。
这位克拉伦斯先生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如他在法庭上这么威严。而且克拉伦斯也想早点结束这场已经没有悬念地私审,所以才会用那种并不合适的轻松闲暇口吻透露出鼓励的意思。
“这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他可能进入餐厅后,从后门离开了。也有可能是中间出去,再回来,天亮时再次离开。”克拉伦斯先生马上反驳,但他看着艾文的眼光却透露着鼓励。
“法官大人你知道,我一直对马非常感兴趣。虽然这是一个不符合我身份的喜爱,但我还是经常和同一个俱乐部的先生们谈论纯血马。那天晚上非常难得地看到一匹白色伯德纹马,这种马在我们爱马者心目中地地位简直等同于信徒心目中的红衣大主教……”艾文看着几位的脸色一变。尴尬地咳嗽了几声:“很抱歉。这是一个很无礼的比喻。但那天晚上,我确实是以一种虔诚膜拜地态度一直在看那匹高贵优雅美丽的伯德纹马。直到天亮这位陆斯恩骑士骑着她离去……天哪,她跑起来的样子,简直让人着迷,我誓世界上最美丽地女子……”
“艾文,我们不是要听这些。”克拉伦斯法官敲了敲锤子提醒艾文。
“对不起,一说起马我就停不了嘴。我可以证明,这位陆斯恩先生一直没有离开。因为那家餐厅并没有后门和后窗可以离开,而我一直盯着伯德纹马在看,马的缰绳就栓在门把上。那家餐厅曾经属于本法院的另一名书记官佛莱士爵士,他非常清楚那所房子的结构。今天晚上他轮值整理庭审记录,还没有离开,法官大人你可以传召他。”艾文先生答完之后,摸了摸额头的虚汗,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在这么多大人物面前做了这样的证明。
克拉伦斯按例又传召了佛莱士爵士,这位爵士虽然有些惊讶于大名鼎鼎的贵族公敌费迪南德团长坐在陪审席上,但是依然礼貌而诚恳地回答了克拉伦斯地问题。
他证明了艾文关于餐厅建筑结构地说法,那是一所没有后门和后窗的房子。并且他觉得,正打算回购这所房子地想法很愚蠢,显然这个私审和他出售掉的房子有关,这是一个不小的麻烦,这时候回购,会牵连到自己。
“陆斯恩骑士提起,他是看望一位朋友,但是我们很好奇,是什么样的朋友,必须深更半夜地去看望?这可不符合基本的礼节。而且以陆斯恩骑士你的身份,怎么会有一个在泰勒大街1号开餐厅的朋友?那里的餐厅可都是低档餐厅。据我们所知,泰勒大街的居民似乎并没有和夏洛特庄园来往的资格。”博格斯拉夫市长死咬着最后一丝希望,他只想着尽快从这件案子里脱身,那个见鬼的额蒂菲斯大教堂,简直比监狱还让人难受。
艾文挥笔迅记下这句话,虽然他很不满博格斯拉夫那种不屑的语气,但泰勒大街的底层市民,确实没有结交来自夏洛特庄园骑士的机会。
不等陆斯恩回答,第一庭反锁的红木大门被轻轻地推开,贵族法庭的盾形徽章跌落在地板上,一只银丝女鞋的高跟踩在了徽章之上。艾文这个人物,在第49章就出现了,前边许多大家认为是无用的人物和琐碎的情节也并非无用。从陆斯恩在第6章召唤深渊生物开始,一路埋下小坑,到这一章就收获了一个更大的坑。越来越大,陆斯恩所要面对的事情,也会随着越来越大的坑,而越来越精彩。
这依然是一个坑。
关于高跟鞋,这是法国人在15,6世纪就明的东西,出现在本文里还算合适。17世纪的欧洲男人开始使用吊袜带,所以这里有吊袜带也很合适,大家不要以为这些东西是现代的产物。
高跟鞋,个人很有爱,我认为那是越胸罩的最伟大明。
高跟,还有银丝,稚嫩的小脚,那是何等的美丽,踩着帝国权威象征的法庭徽章,那是何等的女王气质,亲吻指尖?不够。
第七十四章 纱麦菲尔的审判() 
艾斯潘纳王国着名剧作家,导演佩德罗·阿尔莫多瓦的舞台剧《高跟鞋》,这部作品中充满着**的堕落,迷离的浮华,俗世的混乱,还有**的秽乱,女主角蕾贝嘉与母亲的**之爱,却还纠缠着她的丈夫,当蕾贝嘉杀死迷醉于母亲魅力的丈夫后,将带血的匕在高跟鞋上擦拭时,那个带着危险,血腥,残酷的笑容,被洛丽丝演绎出了别样的妖魅味道。
这部舞台剧造就了洛丽丝,但洛丽丝更加感谢那双金色细根高跟鞋,她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让男人们无法忘记我的腿。”
这部舞台剧之后,洛丽丝出演了《卡梅女郎》中的艳舞女郎,穿着高跟鞋和舞娘裙摇摆腰肢翘臀,舌尖轻轻舔舐唇角的动作,让洛丽丝成为颠倒众生的尤物,伦德男人们再也无法忘记这个在每一个小动作上都带着让人酥麻诱惑挑逗的女子。
似乎所有的象征着优雅,高贵,或者诱惑的东西都离不开法兰这个艺术之国,高跟鞋同样是由法兰的宫廷服装设计师明,很快就风靡了整个多米尼克大陆,穿着高跟鞋的女子,摇曳腰肢,展示修长美腿的诱惑,让男人们神魂颠倒为之迷醉。
陆斯恩看着那双穿着银丝高跟女鞋,点缀着小小的蝴蝶结和带,透露着精致可爱的味道,不见得有多诱惑,但却会让许多厌倦了丰乳肥臀的颓废贵族们有捧在怀里亲吻,在脸颊上磨蹭的冲动。
这是一双稚嫩的玉足,踩着象征无上权威的贵族法庭徽章。没有让人觉得愤怒,甚至是克拉伦斯法官也只是感到惊讶,似乎那双高跟鞋有着这样地权力。
细嫩的双腿略显清瘦,充满梦幻色彩的蓬松长裙上点缀着粉色的蕾丝,很少出现在日常服饰的圣钥标记被倒置纹在裙摆上。单薄地身体直直地挺立着,青涩的胸部独属于刚开始育的小女孩,一张透着陶瓷光泽的精致小脸,看不到表情。但那绝对不会是向人们展示友善。
眼睛很大,却空洞无神,鼻翼小巧,红唇如小樱桃,有着和那张苍白地小脸明显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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