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第22章


厂系政府官办(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便把其中四十三人强行带走枪决。日本方面的官宪每天到我的办事处来,说是要一个个地找这些工人去开动发电机,恢复供电。我对他们说,他们的军队已经屠杀了该厂的一大半工人。这样,我至少感到舒服一些(前引书2,第三十七至三十八页)。
这是根据田伯烈编著的《战争是什么》英文版中所叙述的,而中文译本把“国际出口公司”译为“和记洋行”(肉类禽蛋加工厂)。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 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J·麦卡勒姆 (Rev。 James McCallum)的日记(检证二四六六)中,谈到的翌年一月八日那天的情况,与此相似。——“通过拉贝,最后商定让工人们恢复工作,但是就在这前一天,以下士官为首的一队陆军前往英国出口公司。而且要求发电厂所属四十三名工人排好队,旋即用机枪对他们进行扫射。这个发电厂是私商办的。这些士兵未经调查,却认为被枪杀的是政府工作人员。在一般情况下, 要想在一个月后制止发生这些事情几乎是难以办到的。 ”(《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二五页)
在日本军搜捕残兵败卒中,无辜的普通百姓被当作“便衣兵”,与残兵败卒们一起遭到了悲惨的命运。下面介绍两、三份资料,都反映了当时在安全区搜捕残兵败卒的情况。
红卍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在其宣誓口述(检证一三七四)中说,有一天,他亲眼看到日本军闯进安全区内一所收容着约一千五百个难民的建筑物里,把难民捆绑起来,以十人或十五人为一组,集中起来后带走,后来得到消息说,这些难民在第二天早晨全被机枪打死,尸体被投入池中(前引书1,第二十六页)。
前面提到的菲奇在供词中说:“十二月十五日,我看到约有一千三百名穿便服的人刚从我们总部附近的一个宿营地被日军带出来。他们在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的
日本士兵的押送下,分别各约有一百名列队排在一起,被绳子串连缚着。尽管我向队长提出了抗议,可是他们仍把这些人带去枪决了。“(《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一四至一一五页)
马吉牧师也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出庭作证,意思是说:“是十四日晚上,还是第二天早晨,我已记不清楚了,但我看到了多达一千人或两千人的市民被带走,他们都被捆绑着手,排成两列纵队。其中有负伤的人逃回去后报告说,这些人全被刺刀戳死,而他自己佯装死去,才幸免于难。”另外,他又说,十六日,有十四个(内有十五岁少年)教徒从安全区内他所十分熟悉的教区里被强行带走。据四天后逃回来的一个少年报告,他们和一千个市民一起,在扬子江岸边被枪杀于机枪的交叉的火力之下(《远速》,四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页)。
马吉牧师在法庭上作证说,在十日或十五日,有一千名或两千名难民从安全区里被带走。但是在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说,估计还是马吉牧师这个外侨,他在十二月二十四日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中说,十五日,从国际委员会办事处附近的收容所里被强行带走的难民有一千三百名。这个数字同菲奇所说的相符。这封信对当时的情景叙述如下:
那天晚上,在职员开会时通知说,在我们总部附近的一个收容所里,士兵们带走了全部难民一千三百名准备枪杀。我们知道,其中有许多人过去当过兵,当天下午,我们还对拉贝(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
——洞富雄注)说,要他从某军官那里就他们的生命安全问题取得保证。
他们将怎么样呢?现在已经明明白白。男人们在带着刺刀的士兵们的押送下,排好了队,每一百个人集中起来,系在一起。戴着帽子的人,被粗暴地脱去了帽子,扔在地上。然后,我们通过车头灯的照明,看到他们走向刑场。我们没有从这些群众中听到啜泣声。我们自己也觉得心里憋得慌。
他们从南边一直拖着沉重的脚步走来,其中不是也有四个广东青年曾于昨天无可奈何地向我交出了武器吗?有个身体强壮的高个子北方人,他那作出生死攸关的决定时所流露出来的幻灭的目光,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令人担忧。我对他们说,要日本军保证难民的生命安全,这是多么愚蠢啊!
我们深信,日本军至少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其所作的保证,在他们到达的同时,也许会建立秩序。但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暴行恐怕是残忍透顶了。因为后来更险恶的日子来临了(前引书2,第三十二页)。
我认为,菲奇和马吉牧师作证所说的日本率从安全区带走了一千三百名左右难民并加以屠杀的这起事件,是日本军在安全区搜捕便衣兵的最初屠杀人数。当时,黄俊乡曾被日本军逮捕,但幸免于难。他在为提交远东国际军事审判而作的宣誓口述中(检证一七三三。实际未向法庭提出),叙述如下: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阴历)九日,日本军在光华门附近破坏城墙,侵入城内,迫近难民地区。两天后,日本军开始搜查住宅。
他们见到地上到处是丢弃的武器,断定有许多军人潜伏在难民区内。于是,他们就无视国际道义而开始进行杀戮。凡是十八岁到四十岁的人,一概被看作为国民军而逮捕起来。最初几天逮捕的人超过两千名。我也是其中之一。被逮捕的人排成四列纵队,从难民区出发,走向沿扬子江堤岸的各处(宝塔桥、 四所村、 老江口、草鞋峡、燕子矶一带),队伍长达一日里(约二英里) 。入夜后。日本军几乎把他们全都斩尽杀绝(前引书1,第三八三至三八四页)。
集体屠杀的方法好像是极其残酷的。估计是马吉牧师,这个外侨在信中谈到十二月二十三日那天的情况时是这样写的:“中午,一个男子被送到总部里来,他头部焦黑,既无眼睛也无耳朵,鼻子也残缺,样子很凄惨。我叫他乘上我的车子,把他送到医院里去,但两、三小时后他就死去了。据说他是和几百个同伴一起,被日本军捆绑起来后,浇上了汽油点火焚烧的。但他碰巧在外侧,汽油未浇到他的头上。后来,有一个类似的患者被抬进医院里来,其烧伤的程度更为严重。这个人也死去了。起初,他们恐怕是遭到机枪的扫射,没有全部死去。第一个人全然没有外伤,但第二个人却有外伤。后来我又在去家——在鼓楼对侧——途中,途经马路的拐角处,看到一个男子躺在地上,他的头上和手上同样被烧得焦黑。一看便知道他是挣扎着爬出来, 到了这里后才死去的。真是难以置信的暴行!”(前引书2,第三十八页)火刑的方法是残酷的:以五至十人为一组,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然后把这些人投入在熊熊燃烧中的院子里。这是日本军对十二月二十五日从金陵大学收容所里带出来的一部分中国便衣兵的处置方法,是前面已介绍的该大学教授贝茨博士的报告中所谈到的。
关于这种火刑以及其他暴行,新岛淳良也于一九六七年在南京曾听说过,他记录如下:
屠杀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在西边的汉中门附近,出现了活埋的情况。
把几万人分几次埋于土中,使他们窒息而死。当时幸存的伍长德,后来站在东京审判的证人席上。在市中心繁华的马路上,约有一千个人排成一行,被点火焚烧。对逃走的人,就地枪决。在市中心,即现在的人民广场一带(鼓楼下面),许多青年被吊在电线杆上,火从下面烧上来,把他们活活烧死。还有许多青年被剥得精光,给浇上硝酸、硫酸后死去(《夺走三十万人生命的“南京事件”》,载《东风新闻》,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关于在汉中门附近的活埋情况,参照本书第五十九至六十页)。
一九七一年夏,访问南京的《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也听到过下列可怕的事实:“在‘永利亚化工厂’,反对日本军强行带走人的工人,当场被剖开肚子,挖去心肝。据说,后来日本兵把心肝煮熟后吃掉了。”(《中国之旅》,岩波文库版,第二三一、二三四页)
这是日本军对俘虏施加暴行的方法,俘虏当中,有的似乎也被用来作人体实验的。提交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对此情况介绍说:“敌多摩部队将我被俘的人带到医药试验室,把各种有毒细菌注?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