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77章


中午12点刚过,杰斐逊从他住的旅馆里走出来。57岁的他身高1。9米,长着栗色偏红的头发,看上去比亚当斯年轻得多,高大得多,也英俊得多。与前两位总统不同,他没有乘坐豪华的专用马车,而是步行来到国会山。这一路上礼炮齐鸣,人潮汹涌,所有的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他们在迎接一位“人民的总统”。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主持了杰斐逊的就职典礼,一千多人挤在新建的参议院大厅,虔诚地聆听新总统的就职演说,这可能也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就职演说。杰斐逊做的事不一定让你感动,但他说的话绝对会让你热泪盈眶,因为他向你倾诉的,是和平与和解,是自由与宽容:
所有的人都应该牢记那个神圣的原则: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得到体现,但少数人的权利也应该受到保护。同胞们,让我们团结在同一颗心中,让我们重建和谐与情感。没有爱,自由将离我们而去不同的意见并不代表不同的原则。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如果我们中间有人想分裂联邦,有人想改变共和体制,那就随他们去吧,不要干扰他们,他们的安全正是宽容的见证,理性将享有充分的自由
听上去真的好伟大,你应该知道杰斐逊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了吧?他到底啥意思,我们以后再说。此时,杰斐逊豪情万丈地宣称:1800年的大选不是一场选举,而是一场革命。一个新的时代开始啦!从此,“一八〇〇年革命”这个词就走进历史教科书。至于这“革命”有多少水分,我们可以在后面的故事中慢慢探索。但是,这次大选把权力从一个政党和平传递到另一个政党手中,这是新大陆开天辟地第一次(前三次选举都属于“内部交接”)。针锋相对的两党,耍尽了阴谋,使尽了手段,但没有流血,没有杀戮,那个一直让人提心吊胆的共和体制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宪法经受住了第一次严峻的考验,成败双方都是英雄。从这一点上说,它是一场革命。
共和党在1800年不仅赢得了白宫,还赢得了国会,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走进19世纪。在这一党独大的天下,那还不是想咋折腾就咋折腾,谁管得了咱?但杰斐逊没想到,他的“革命”从一开始就遭遇顽强的阻击,他每走一步都要付出代价。是谁在满盘皆输的情况下坚守着最后一块阵地?他将怎样为一边倒的权力重新找到平衡?请看下一个故事:午夜将至。
第80章 午夜将至() 
在1800年大选中,联邦党惨败,丢了白宫,也丢了国会。“三权”中的两权——行政权和立法权,都是共和党的了,剩下那个谁也不曾当回事的司法权,也就是联邦最高法院,忽然变得重要起来。虽然此时的最高法院形同虚设,但聊胜于无。1801年1月,被逼到墙角的亚当斯总统情急之下提名联邦党人、国务卿约翰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只为保住这最后一权。这个看似偶然的决定改变了历史。这一年,马歇尔45岁,他是第四任首席大法官。他将是任职时间最长的首席大法官,在这个位置上一干就是34年,历经美国六位总统。这个时期的最高法院也叫“马歇尔法庭”。无论当时还是现在,无论在美国还是海外,马歇尔获得的盛誉仅次于华盛顿。有人说他定义了美国,有人说他挽救了美国。他让宪法从废墟中站起来,从迷雾中走出来。他让宪法变得不朽。亚当斯说:“马歇尔是我送给美国人民的礼物。”毫无疑问,在他送这份大礼时,上帝就站在他身边。马歇尔的存在只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天佑美国。
你也许对马歇尔的名字不太陌生,因为他有个非常著名的远房后代,就是二战时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后来的国务卿和“马歇尔计划”的设计者——乔治马歇尔。这两位马歇尔都光芒万丈。现在,我们要先认识一下似乎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也许他的名声太大,也许他的成就太大,他好像遭遇了跟华盛顿同样的命运:他从人变成了符号和象征。就让我们看看那个面具下的真相吧,正如后世的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说的那样:“他之所以卓越超群,是因为他是约翰马歇尔。”就这么简单。
1755年,约翰马歇尔生于弗吉尼亚州日耳曼城的一个小木屋里。他父亲托马斯马歇尔是苏格兰移民的后裔,母亲玛丽伊山基斯是名门之后,来自弗吉尼亚的世家大族伦道夫家族。这对夫妇共生了15个孩子,约翰马歇尔排行老大,下面有6个弟弟、8个妹妹。他后来表现出的管理技巧最早就是从帮助父母管理弟弟妹妹中学到的。日耳曼城在弗吉尼亚西部,是荒蛮之地。托马斯马歇尔是土地勘测员,他与当时另一位勘测员是特别好的朋友,他们经常一起工作。这位朋友就是乔治华盛顿。华盛顿常到这家来,跟孩子们很熟。那时候,托马斯马歇尔的事业刚刚起步,没什么钱,全家挤在一个小木屋里。后来,华盛顿把他介绍给弗吉尼亚唯一的英国贵族,也是最大的地主费尔费克斯勋爵,他开始为费尔费克斯测量土地(华盛顿自己也为费尔费克斯勘测)。这是份报酬非常优厚的工作,他也像华盛顿那样渐渐有了积蓄,也有了土地。后来,他们一家搬到更靠西的地方,盖起更大的房子。约翰马歇尔就是在这所房子里长大的。马歇尔一家与华盛顿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友谊,他也一直为费尔费克斯工作。这是约翰马歇尔对华盛顿和费尔费克斯家族感情特别深的原因。
托马斯马歇尔没钱让孩子们去学校,但他非常重视他们的学习,亲自教他们读书,要求很严。他对长子期望特别高,花的心血也特别多。约翰马歇尔很小就在父亲的教导下读古罗马的哲学、政治学和法学著作。在那个年代,书是昂贵的奢侈品,一般人家买不起。但费尔费克斯勋爵对马歇尔一家很好,把自家的图书馆向马歇尔家的孩子们开放,他们可以自由地看书、借书,那是他们的天堂。马歇尔家的孩子无论男女个个勤奋好学,智商超群,据说这要归功于他们那聪慧的母亲,很多人认为约翰马歇尔的好脑筋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他是个阳光男孩,活泼又友善,很爱笑,长得高大英俊,那双深深的黑眼睛总能吸引人们的目光。他身体非常棒,跑得特别快,常跟朋友们赛跑,没人比得过他。
约翰马歇尔14岁时被送到离家一二百公里的坎贝尔学院学习,他的同学里就有未来的总统詹姆斯门罗。门罗比马歇尔小三岁,他们就像亲兄弟一样。两个小伙伴每天要走几公里路去上学,他们胳膊下夹着书,肩上背着枪——荒野中的孩子们从小就要学会保护自己。短暂的求学经历让马歇尔与门罗成为终生的朋友,他们一起学习,一起从小帅哥长成大帅哥,一起参加大陆军,一起当选弗吉尼亚议会议员。在锻造山谷,他们在同一间木屋里度过了那个悲惨的冬天。门罗在邦联议会当议员时,把他在弗吉尼亚的所有私事都托给马歇尔处理。他们在州议会共事时,两人经常一起去酒吧喝酒、打牌、玩台球,形影不离。作为首席大法官,马歇尔给他的朋友主持了两次总统就职典礼,为他领读誓言。虽然他们属于不同的政党,但政治上的分歧没有影响他们的情义。门罗三天两头请马歇尔去白宫吃饭,把酒言欢。有一次,门罗可能想炫耀一下,从法国订制了一套高级陶瓷餐具,打算国宴上用。人家把货备好了,只等交钱取货。门罗找国会要钱。没想到,那一届国会议员都抠门得紧,说您能不能省省?俺没那个闲钱。总统先生要是想摆排场,自个儿掏腰包好了。门罗闹个大红脸,向马歇尔诉苦。马歇尔一看兄弟有难,不能不管。结果,马歇尔掏钱把那套瓷器买回来摆进自家餐厅,总算没让总统把脸丢到国外去。
在坎贝尔学院学了一年之后,马歇尔回到家,在一位教士的指导下继续学习。革命战争爆发后,20岁的马歇尔和父亲一起参加了大陆军,任上尉军官。父子俩都非常勇敢,屡立战功,华盛顿对他们大加赞赏,特别喜欢老朋友的这个儿子。马歇尔的简单、真诚、幽默让所有的人都爱上他,跟他一起闹、一起笑,他走到哪都能交到一大堆朋友。在大陆军时,他经常长途行军,养成了暴走的习惯。直到将近八十岁高龄的时候,他仍然每天走上10公里,那可是急行军的速度。除非你想减肥,否则,绝对不要跟马歇尔一起“散步”,他非把你遛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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