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44章


汉密尔顿计划的通过使美国一跃而成世界上信用最好的国家,“美债”立刻翻着跟头往上涨,直到今天,它仍然是“无风险投资”,因为美国政府从来不赖账。这也是汉密尔顿为后来的历届联邦政府立的规矩。二百年前的那顿晚餐也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典故。实际上,这一切并不一定是那一顿饭决定的,而是很多秘密交易的结果。但这顿晚餐的三位主角都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那晚,他们不是打着小算盘的政客,而是胸怀全局的政治家。他们的表现非常专业,非常优雅,也非常真诚。尽管他们的分歧没有消失,但他们尽其所能,让年轻的国家免于分裂,也让脆弱的联邦政府免于夭折。可惜,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这样坐在一起了。此后,他们再也没能像那天一样坦诚相对。
居住法案虽然通过了,但对首都的争夺并没有结束。围绕“首都”的斗争和妥协是怎样进行的?弗吉尼亚怎样才能确保联邦政府按时迁入新都?费城将怎样担当临时首都的角色?请看下一个故事:首善之区。
第66章 首善之区() 
在上一篇故事中,我们与杰斐逊、麦迪逊、汉密尔顿一起享用了那顿著名的晚餐。细心的你也许会发现,那张餐桌上似乎少了一个人。他如此重要,却无影无踪。这个人当然是华盛顿总统。当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打得头破血流时,他在哪里?当他们达成妥协时,他又在哪里?他支持谁?他想要的是什么?他为什么一声不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总统与这顿晚餐有任何瓜葛,但这位自始至终既不见首也不见尾的“神龙”居然是最大的“赢家”。这次妥协让汉密尔顿得以实施他的经济政策,但不得不放弃对首都的争夺;麦迪逊得到了首都,却只能任凭汉密尔顿构建新国家的发展框架。他们俩都有得有失,华盛顿却只有得,没有失,因为汉密尔顿的计划和波多马克河畔的新首都这两样他都想要。他如愿以偿了。难怪大家说,这场交易的幕后推手就是总统先生。
华盛顿是老谋深算的政治家,但他不是个爱耍心眼儿的人。沉默是他的风格。他就喜欢站得远远的,看着,听着,绝不轻易出手。说实在的,汉密尔顿刚刚拿出他的方案时,华盛顿并不完全明白他的财政部长到底想干什么,全美国也没几个人明白。但华盛顿最大的好处是,当他不懂时,他不急于下结论,而是让事情自然进行,让所有的可能性都充分发展,然后再权衡利弊,做出决定。他给内阁成员立的规矩是,所有的方案在提交国会之前必须先由总统过目,这是他对下属的唯一约束。所以,汉密尔顿的计划是过了总统这一关的,但这只表示总统同意提交国会,并不意味着他赞同方案的内容。事到如今,大家都习惯了华盛顿的做派,他的沉默被解读为对财政部长的支持。否则,他一句话就可以挡住汉密尔顿,根本用不着国会折腾。正是从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的激烈争论中,华盛顿渐渐地看懂了双方的利益和立场,他的脚步也渐渐地靠近汉密尔顿。
1790年3月到5月,就在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打得最不可开交时,华盛顿连生两场大病。特别是第二场,他大腿上长了个毒疮,差点要了命。医生已经开了病危通知单,大家都吓傻了,汉密尔顿和麦迪逊也吓得忘了吵架,赶紧求上帝保佑总统健康。毫无疑问,如果华盛顿去世,脆弱的联邦将立刻瓦解,南方和北方根本过不到一块儿去。后来,曼哈顿最好的外科医生为总统做手术,因种种原因不能用麻药,58岁的华盛顿上演了一出“割肉疗毒”,虽没有关云长的气概,但总算挺过来了。也许总统的病痛使分裂的国会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妥协迫在眉睫。这才促成了那顿晚餐上的交易,波多马克河畔也随之登堂入室,成为新国家的首都。
宪法规定,国会要为联邦政府找个“长宽各10英里(16公里)”的家,也就是100平方英里(256平方公里)的“联邦城”。这座城市由国会直接控制,不属于任何一个州。竞争“首都”的候选城市共16个,其中15个是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城市,包括纽约、费城等大城市,只有波多马克最不靠谱,因为那里什么都没有。在内债外债欠了一屁股、经济发展举步维艰的情况下,联邦政府居然弃旧城不用,选择“平地起新都”,实在有违美国人的务实作风,只能说明,当时弗吉尼亚的政治势力太强大了。难怪约翰亚当斯说:“在弗吉尼亚,所有的鹅都是天鹅。”虽然首都的位置并不能决定某个州在联邦政府中的影响力,但不知是出于偶然还是必然,美国前五位总统中,除了亚当斯,其他四位(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门罗)都来自弗吉尼亚。因此,建国之初从1789年到1825年的36年被戏称为“弗吉尼亚王朝”。
国会在7月10日通过的居住法案确定波多马克河畔为新首都的位置。但是,有两个问题:第一,波多马克河全长652公里,西北面靠近宾夕法尼亚,流经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向东注入切萨皮克湾。它的“河畔”到底是哪一段?是靠东还是靠西?第二,波多马克河畔完全是野生的世界,除了树还是树,当然还有动物。有人开玩笑说,太好啦!咱把房子盖起来,国会每年在里面开四个月的会,剩下的时间野兽们就可以住进去了!事实上,即使在联邦政府正式迁入新都后,这个新都仍然在丛林中。第一位迁入新都的总统是约翰亚当斯,总统夫人阿比盖尔在从费城前往首都的途中竟然迷了路,因为周围是一片荒野。那时候,外来的旅行者经常顶着一头雾水打听:“请问,去首都怎么走?”答曰:“你已经站在首都的中心了!”
就是因为波多马克这个位置太匪夷所思,所以,即使在居住法案通过后,人们也没把它当回事。费城人觉得,一旦联邦政府搬进费城,它就会永远住在那儿。那个所谓的新都只存在于弗吉尼亚人的梦中,十年的时间根本不可能起一座新城。况且,居住法案通过得很勉强,只要再次进入国会的讨论,就有可能被推翻。怎样才能保证煮熟的鸭子不飞走呢?杰斐逊和麦迪逊这两个铁杆弗吉尼亚人很自然地把目光锁定在另一个铁杆弗吉尼亚人身上。
法案刚通过不久,杰斐逊就说,国会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你们可以靠边站了),现在这件事要从立法权转到行政权,由总统亲自监督执行(有华盛顿监工,我看你们谁敢翻天)。接着,杰斐逊和麦迪逊敦促总统立刻着手营建新都。只要破土动工,这事儿基本上就板上钉钉了。华盛顿心里很高兴,他做房地产上瘾,是天底下最认真的“工头”。而且,国会决定,新首都将以华盛顿的名字命名,全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为了区别于华盛顿总统,以下简称华府)。这下,他更来劲了。既然用我的名字,我就得把它建好!那么,回到我们前面讲到的问题:波多马克河长着呢,这个“河畔”到底在哪?
当初,首都的问题刚进入国会讨论的时候,它同时也进入了全民的热议,各大报刊七嘴八舌地“献计献策”。其中的一个声音说:既然咱们的总统在过去所有的历史关头都为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如今咱也别争了,干脆让他在地图上指,他指哪咱打哪,行不?另一个声音说:不行不行!你不知道总统恋家吗?你让他指,他一准儿给你指到弗农山庄去。人们大概没想到,这个调侃居然变成了现实。国会真的对华盛顿说:总统先生,你就给我们指吧,你指哪段就是哪段,反正只要在波多马克河畔就行。华盛顿也不客气,大手一挥,还真的差点指到弗农山庄。今天的美国首都华府离弗农山庄只有24公里,这不就是在家门口吗?
华盛顿这样做是有私心的。他选的这块地靠近波多马克河流进切萨皮克湾的入口,也就是河的最东段。可是,宾夕法尼亚在同意费城只做临时首都的时候,其实是希望总统指定波多马克河西段,也就是靠近宾夕法尼亚的地方。华盛顿选东段不仅因为他恋家,还因为他拥有那段河畔的大片土地。那都是他很久以前以极低的价钱买的,现在政府征地,价格暴涨,他赚得足足的。华盛顿不是圣人,是商人,他在以权谋私的时候似乎没脸红。当然,不好意思还是有点的,这可能就是他把首都正中心的街道命名为“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原因吧。知道“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是谁的家吗?
位置选定了,接下来就是勘探地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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