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38章


立法权和司法权都好说,它们也比较简单,最麻烦的是行政权。不管行政权做什么和怎么做,都会引来“独裁”和“专制”的指责。一是因为美国人非常不习惯大权独揽的行政长官,觉得他简直就是国王附体;二是因为新大陆从来没有履行强大的行政权的经验。以前,甭管什么事儿都通过议会解决,大家商量着办,心里踏实。现在,总统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处理很多问题,太可怕了。正是出于对权力的惧怕,美国政治很快就进入“政党之争”。但此时,华盛顿还顾不上这些,他已经快被整疯了。
下面这两件“小事”足以证明,美国总统还真不是人干的活儿。有一次,华盛顿任命了一位联邦收税官,这位官员的工作地点在佐治亚州的萨凡纳港。可是,这个任命被参议院否决了。华盛顿气冲冲地来到参议院大厅,把正在开会的议员们吓了一跳,他们想不到总统会这么鲁莽地硬闯“禁区”。华盛顿走到主席台上,用平静、低沉、冷漠的声音说:“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你们为什么否决我的任命?”虽然他没大喊大叫,但每个人都能感觉到那股子怒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就是“冰桶挑战”,“镇”得你透心儿凉。台下鸦雀无声,平时口若悬河的参议员们好像都成了哑巴。总统是来找碴儿的,谁也不敢接招。
在一阵令人尴尬的寂静之后,佐治亚州的参议员詹姆斯古恩站起来。他小心翼翼地从“个人角度”解释了否决任命的原因。但是,话锋一转,他说:我希望总统先生明白,“参议院没有义务向总统解释它的决议”。华盛顿大概做梦都没想过会碰这种软钉子,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说,恨恨地转身离去。这个故事开启了美国政坛的一个“惯例”,叫“参议院礼节”,就是美国总统在任命处于某个州的联邦官员时,应该先跟这个州的联邦参议员打个招呼。否则,别怪人家不客气。当事州的联邦参议员有权挡住总统的任命。今天,这个“礼节”主要适用于总统和某个州的参议员都属于同一个政党的情况。如果他们属于不同的政党,总统一般不打招呼。
在上面这件事发生不久,华盛顿再次来到参议院。他好像吸取了上回“不告而至”的教训,事先通知参议院他要登门拜访。因为宪法有“总统在做重大决定之前应咨询参议院”的条款,他就想来“咨询”一下。他希望参议院能当场给他答案,他好马上开始与西南部的印第安人谈判。他带着战争部长诺克斯,拿着拟好的谈判条款来到联邦大厅,请议长亚当斯把条款念给大家听。亚当斯刚念了第一条就卡住了,因为下面已经开了锅。有的说我没听清,能不能再念一遍;有的说,这事儿太复杂,得好好琢磨琢磨;有的说,不能现在就决定,先成立个委员会讨论讨论再说。华盛顿最恨委员会。战争期间,邦联议会的委员会天天讨论,什么都没讨论出来,害得大陆军饥寒交迫。现在,这点事儿又要交给委员会,猴年马月能出结果?他说:不行!现在就讨论,不许交委员会!我把战争部长带来了,有什么问题就问他。参议员们可不管这一套,你一言我一语地就争论开了,那架势好像不吵上三百年不算完。华盛顿听得火冒三丈,他站起来说:“你们的行为击败了我今天到这里来的所有的理由!”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参议院。
华盛顿两次“入侵”参议院都铩羽而归,他发誓,再也不踏进参议院大门。从此,除了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他需要“咨询”参议院意见时都是通过书面形式,把问题写好送到参议院,参议院把答案写好送回总统府。两边都眼不见,心不烦,省得吵架。帮总统写“问题”的人是华盛顿最喜欢的小老乡,满脑子政治智慧的众议院领袖——麦迪逊。猜猜谁帮参议院写“答案”?对了,还是麦迪逊。他一个人既写问题又写答案,居然没得精神分裂症。麦迪逊不光帮华盛顿写稿子,他还是华盛顿最重要的施政顾问之一。这位“宪法之父”似乎没想过,他作为立法权的重要成员如此深入地涉足行政权的决策,是否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不管怎么说,美国人还是应该为他们的参议员们感到骄傲。华盛顿两次“造访”参议院确实有“以势压人”的嫌疑,但议员们顶住了这位强势总统的“进攻”,维护了立法权的尊严,那也是人民的尊严。刚刚起步的联邦政府显然有点乱,大家都不太清楚自己的定位,有时候,摸着石头也过不了河。国会习惯了当老大,总统也习惯了当总司令。双方都在斗争中学习着妥协,宪法的精神也在矛盾中得到体现。可是,对华盛顿来说,眼下还有更乱的事,他每一天都在挣扎着让自己勉强浮在水面上,好像一不小心就沉底儿了。
宪法只规定“所有的行政大权归总统”,但没说总统应该怎样组织政府,这就要看华盛顿的创造力了。他能想到的“高招”就是组建“内阁”,其实也是跟英国学的。问题是,“内阁”官员的职位要由国会创建,国会那效率真是害死人。在国会没立法之前,华盛顿是“光杆司令”。他就是行政权,行政权就是他。他手下只有两个秘书,帮着处理如山似海般的文件和信件。那些信大多是求职信,来自他的老战友、老朋友,都想在政府里谋个一官半职。华盛顿对大陆军的退伍老兵很有感情,大家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来求他,搞得他脑袋都大了。他说:“我一天到晚什么事儿都干不成。”总统府快成救济院了。他催着国会赶紧建立职能部门,好让他有几个帮手。国会在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后终于在1789年7月和9月创立了行政权的三个职能部门:国务部(外交部)、财政部、战争部。
有了部门就要有部长。部长的人选是关键中的关键,他们不仅决定着华盛顿政府的成败,也直接关系着新国家的前途。谁将是华盛顿的“内阁”成员?他们将怎样影响美国的未来?请看下一个故事:天才之光。
第64章 天才之光() 
1789年4月30日,乔治华盛顿就任第一届美国总统。但国会直到7月才创立行政权的第一个职能部门:外交部,后来改名为国务部。又过了两个月,财政部和战争部正式成立。华盛顿总算可以找帮手了,“光杆司令”的日子可真不好过。
战争部长的人选好说,是华盛顿的老部下亨利诺克斯。在独立战争中,只有三位将军从头到尾服务了八年,除了华盛顿,另外两位是诺克斯和格林。格林本应是战争部长的最佳人选,他是大陆军的二号人物,而且特别有政治头脑。但格林在战争结束三年后突然去世,华盛顿痛失臂膀。诺克斯的地位仅次于格林,在华盛顿解甲归田后,他一直是邦联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兼邦联的战争部长,这次出任联邦政府的战争部长是理所当然的事。诺克斯的能力虽不如格林,但他兢兢业业,经验丰富,战功累累,非他人可比。华盛顿和诺克斯特别亲,他用“爱”来形容对诺克斯的感情。汉密尔顿说,他俩就像“老夫妻”,无话不聊。把战争部交给诺克斯,华盛顿是一百个放心。“战争部”的名字一直沿用到1947年,在杜鲁门总统的建议下改为“国防部”,但“战争”似乎比“国防”更能准确地反映美国的军事历程。有人统计过,从1776年到2010年的235年里,美国有214年,也就是91%的时间,处在大大小小的战争中,要么跟印第安人打,要么跟其他国家打,要么跟自己打,从来没有连续10年不跟任何人打架的时候。听上去,战争部长不是个闲差,但诺克斯不算忙,他的主要任务是对付印第安人。
除了三个部长,国会还设立了“总检察长”一职。总检察长是行政权的最高司法长官,也是政府的法律顾问。在今天的美国,总检察长是司法部的掌门人,但不叫“司法部长”。这个职位建立之初主要是为总统提供法律咨询,有时甚至像是总统的私人律师。那时,司法部还不存在。华盛顿邀请他的好朋友,在“制宪”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出任第一任总检察长。这个位子倒是很适合伦道夫,他本来就是华盛顿的法律顾问,也是资深律师,干这活儿不费劲。
前面这两位的任命很顺利也很轻松,后面两位就要费一番斟酌了。财政部长是最让华盛顿揪心的,因为华盛顿对公共财政基本上一窍不通,他必须完全依赖这位部长。其他事情,比如,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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