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太监郎》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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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当儿,王天顺笑说:“白天有个小半大孩(他个儿高看着人家就小)约我去打架,我去了可那小子却吓跑了。”
惊弓鸟左必成立刻惊觉起来,问:“兄弟,那个小孩你认识吗?”
王天顺摇头如同拨浪鼓,道:“没有,好像没有,肯定没有见过。他妈的他还叫我傻子,他傻还是我傻?差点没气死我,他说话的口音都不是咱这里话。”
“坏了!”左必成说。
“啥呀,一惊一诈的?”王天顺把一块饼子塞进嘴里。
“明天我得带你嫂子走,不,不行,明天就迟了。今天,对,就今天,我们马上搬走,否则会坏大事。”左必成说得很坚定。
“哥,这黑灯瞎火的你们去哪儿啊?嫂子饭做得好好的,你们一走我又成了没娘孩了。”王天顺哭咧咧的说。
“不行,当断不断必有后患,我们必须马上搬走。”左必成放下筷子扔下碗忽地站了起来。
第三三四章 野狼滩巧逢三义士() 
潘又安等回身一看,几乎没吓个半死,四周全是蓝蓝的眼睛,眼睛里满是贪婪的凶光。有的狼只已逼近到距他们仅有两三步之遥,只要这伙饭客中任何一人(狼)发出吼声,那怕是一个小小的动作,狼群就会猛然扑向这一伙来历不明的造访者。当然它们暂未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顾忌这些人正围坐在的那一大堆篝火旁,十狼九怕火,火对所有的野兽都是一种致命的威胁。大概是它们的祖先在某次森林大火中不幸丧生或是被烧成残疾,这给它们敲响了警钟:不要和火作对!遵循这条古训,所有的野兽,包括狼,也包括狮子老虎、大象等都怕火。
刚才还在懒散啃吃青草的马儿们这会聚拢来紧紧地依偎它们主人的身旁,它们虽然身形高大,但毕竟是食草的动物,草食动物受制于肉食动物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大家不要怕,沉着气,只要有火堆在,它们是不会贸然进攻的。”潘又安站起身来面对凶恶的豺狼吩咐他身后的娘子军。
“千万不要动手啊,妹妹们,杀了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其余的就会誓死报仇的!”尹天雪是本地人,她对家乡的狼患深有感触。
然而没有多久,火堆和火焰却是越来越小,起因是燃料不足。尽管潘又安一在提醒节省材料,毕竟是能源有限,他们如今才后悔天擦黑的时候为什么不多拣一些干牛粪和干草什么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在这孤零零的荒滩上,一个壮男人和四个青春女子,还有几匹马一头驴,即将面临生与死的考验,他们被一大群恶狼(也是本地主人)包围了。狼只把他们当作普通的食物,只不过比牛羊难缠一些罢了。狼才不管他们是天下闻名的大将军和他的几位叱咤风云、天下无敌的铁娘子呢!当最后一缕火苗即将消失的时候,狼群又向他们逼近了几步,一股股刺鼻的腥臊味儿不时地在四周洋溢,钻入鼻孔,实在令人难以忍受。野狼滩的女游客们不知所措地齐把目光转向她们的丈夫,潘又安则是绝望地抬头瞅瞅鱼肚白的东方,再回头看一眼他亲爱的夫人们,有生以来第一次说出软话,苦笑道:
“雪儿,杏儿,丫头们,我们大概是完了……”
尹天雪愧疚地说:“都是我连累了大家。”
雪里红不以为然地笑道:“要死大家死一起,怕什么?”
天山雪的血管里终归流淌着匈奴人的血,她紧握手中的长剑,目光中罕见的露出可怕的凶光,咬牙道:
“我们总不能白死,杀一只算一只吧!”
银杏顿珠不改裕固族少女顽皮可爱的性格,一只手拿烧火棍儿,一只手撩撩乱发,嫣然一笑,说:
“既然是这样了,我给大家唱支歌吧!”
不管大家同意与否,银杏儿说罢就亮开她清脆的歌喉,在即将黎明的大草滩上唱起那支千年流传的牧歌(歌词大意是):
“裕固族姑娘就是我,我给大家唱支歌,唱歌虽然不是饭,歌声温暖心窝窝……”
嘹亮和优美的歌声在空旷的草原上传开,顿时空气中弥漫着祥和与甜美的气息。在这一瞬间,仿佛空气也凝止了,大地上长满各种迷人的鲜花,此刻已分不出草食者抑或是肉食者,大家生活在同一个地域里,这里是我们共有的家……
说来也怪,闻听歌声,晨曦中隐约可见狼群们突然停止了虎视耽耽的逼近。它们似乎放弃了到口的美食,转而改变了进攻的姿势,有的就地卧倒,有的东张西望,有的转过身去做好撤退的准备……
银杏儿继续在唱:“野狼滩,无边无际的野狼滩,野狼滩,那是我生活的家园。我们在这儿放牧牛羊,我们在这儿款待朋友把酒言欢……”
自古有韩信垓下四面楚歌击退楚霸王项羽的十万雄兵,今有小丫头银杏儿一首山歌让凶神恶煞的豺狼们放却了残杀的勇气,不能不说是又一个奇迹。
突然间,远处有无数火把向他们这儿飞奔而来,紧接着有人高声询问:
“唱歌的是银杏儿吗?”
“……”
“杏儿杏儿,我是大哥孟繁印啊!”
“哥,是你吗?”银杏儿停止了歌唱,欢快地迎了前去。
放眼望去,百十米开外,大约有十数支火把映照得黎明前的草滩如同白昼一般。四周的狼群们被那种马匹奔腾的气势所震撼,不得不彻底放弃了围猎的念头,唿哨一声,四散奔去。
马匹瞬间即至,孟繁印翻身下马,兄妹俩相拥在一起。稍倾,老孟不解地问:
“杏儿,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不知道野狼滩的凶险?大帅呢?”
“三哥我在这儿呢!”这边的篝火已经完全熄火,黑黝黝的什么都看不见,潘又安摸黑朝老孟走来,他按他们当初结拜时的次序叫了老孟一声三哥。
孟繁印拉住潘又安的手,黑暗中端详半晌,哽声道:
“听说大帅隐去海洋小岛,我等弟兄想煞哥哥了!”
潘又安问孟繁印如何到了这里,原来是雷旭彬等哥仨官封河西镇守使之后,数年年前皇上又委派了一个叫宁武甲的家伙来河西做剌史,这老宁仗着朝里有人,赴任之后全不把他兄弟当回事,横征暴敛,为所欲为,成了河西一霸。他兄弟实在看不下去,咬咬牙,跺跺脚,不他妈的干了。自此之后,哥仨放马草滩,居无定所,欢快畅饮,蒗荡形骸,倒也不失为人生一大乐事。
老孟说:“我们哥仨带十数个弟兄,昨夜扎营野狼滩,半夜里忽见有狼群活动,因我等对此已是司空见惯,仗着燃料充足,火势旺盛,并不把几只狼豺放在眼里。到了后半夜,忽听有歌声在夜空中震荡,我一听便知是小妹到了。老雷和丹增不信,反说我疑神疑鬼。说既然小妹来到野狼滩,必定大哥也在,这可能吗?我说,信不信由你们,反正我坚信必是小妹就在不远处,而且他们必有危险,否则半夜三更谁唱的什么歌呀?所以我就带了十几个兄弟高举火把,迅速打马赶来。”
潘又安等高兴万分,立刻收拾行装,大家一起去孟繁印的帐篷和老雷他们汇合。老雷和丹增听说大帅到了,喜出望外,急急吩咐弟兄们涮锅洗碗,埋锅煮肉,他们要在这荒凉的草滩上按当地风俗,隆重地迎接尊贵的客人。
第三三五章 胡儒贵为寻妻出招() 
足智多谋的胡三胡丞相,向来干练,凡事干脆利落,可一旦事情落到自家头上顿时就手足无措了。老胡为了寻找老婆,每天就是一、等消息,就是等那个飞刀寄柬的人。至于那个人姓谁名谁是否他太监哥哥的媳妇,他则一概不知。二、跑华世雄家,他明知老华子不可能知道他媳妇的下落,可是例行公事一般,每天都到老华子那儿报个到,打探有无新消息没有,或者媳妇自己会不会通过老华的关系再转到他手上?自然这些举措都是枉然的,请来张发存和黄仁二位出主意,二位说出力可以,出主意不行。往常大帅在的时候都是由大帅安排,他们只管按图索骥就是,脑力劳动不是他们的强项。
五鬼胡同他也派人去调查过,那儿确实有个叫王天顺的人。不过听街坊说姓王的是个疯子,疯疯傻傻的,寻常没人敢和他交往。甚至一句话都不和他讲,见了他扭头就走,因为这个王疯子会武功,说话没轻没重,半傻不傻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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