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颜》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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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看卢夫人那么凌然的样子,倒有些欣赏。好个不怕死的辣妹子,于是正言告诉房玄龄,你老婆是个好女人,朕也敬重她三分,你以后就好好听她的话吧。得到皇帝的肯定,卢夫人从此就信心十足将吃醋的本事发扬光大啦。
说到底,所谓醋妇、泼妇都是被某些男人逼出来的。这些男人要么是贪玩没责任,不到鸡叫不回家,要么是看到碗里的还想着锅里的,而且还瞄着别人家的。摊上这样的男人,再温顺的老婆也会被气到肝火旺盛心肺衰竭,不生气不吃醋,难道还要给这样的男人按摩倒洗脚水吗?美不死他们!
第56章 武媚娘——后来她才叫武则天() 
这位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女皇帝,人们对她的故事耳熟能详。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这个武氏女子以美貌应召入宫,她的娇羞与青涩必定引起过唐太宗的兴趣的,所以迅速地被册封为才人,并赐给她一个令人遐想翩翩的号“媚娘”,那年她才14岁。
那个年岁的武媚娘,能到天子的身边,必然是带着激动与仰望的神情。就像现在的粉丝见到自己崇拜的偶像,喜欢是有的,但绝不是男女之爱。
唐太宗大概是个繁忙的皇帝,或者十几岁的武媚娘对成熟的唐太宗来说还是个孩子。说白了还没有他的儿子女儿大,也并不是所有老牛都爱吃嫩草,她大概也不是皇帝喜欢的那杯茶,当然也有可能唐太宗妻妾嫔妃太多,抢来争去的事情怎么也轮不到一个小小的才人头上。
武媚娘在唐太宗的后宫渐渐成了一株无人心疼的小草,情窦初开的年龄怎么可能愿意就这样无聊到老,幸好,她遇见了他。
那时唐太宗已经老了,躺在病床上,她作为被封的才人,来看他是应该的。就在那张龙榻前,她看见一张俊秀的脸,那个俊秀的男子也正好看到了她,仿佛晴天忽然而来的闪电,他和她仅仅一个照面就爱上,没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那个男人叫李治,是唐太宗的儿子,故事的分歧也从这里开始。有史学家说武媚娘从来就是个有心机的女子,因为她一直在寻找机会让自己可以不淹没于深深的后宫。这个今后的皇帝、太子李治是一个机会,所以她会主动暗送秋波。以一种长姐的关怀,把年轻的太子给俘虏了,也就是所谓姐弟恋。还有些人认为,李治因为从小就死了妈,太宗这些年来治理国家也很忙,这个年轻的庶母居然那么温柔,不禁让李治感到从未有过的体贴与温情,自然就爱上了武媚娘。
爱情原本就是有条件的。爱上你的美,美就是条件;爱上你的温柔,温柔就是条件;爱上你的才华,才华也是条件。至于说心机,谁没有?没有心机的人是傻子,何况一个女流要在宫里更好地活下去,武媚娘不过是个善于把握机会的人,当然还得长得也不错,才能让李治看上。一见钟情原本就不过是被外貌所吸引,高尚不到哪去!
这种你来我往的脉脉传情并无多久,唐太宗就去世了,按照唐朝的规定,武媚娘被派到了感业寺做尼姑,从此开始了青灯伴木鱼,古佛伴梵钟的孤单日子。我想,绝望与痛楚,这个叫武媚娘的女子肯定是有过的。
幸好,很快她的希望来了,已经登基的高宗李治来看她了,这说明李治的心里是有她的。她落泪了,这泪里有等待,委屈,相思,更有希望。
有时候努力是必须的,但还得有运气。
话说武媚娘之前,李治最宠爱萧淑妃,当时的皇后想利用媚娘来离间高宗和萧淑妃的感情,极力促成李治把媚娘接回宫。这场豪赌武媚娘是最大的赢家。
李治把武媚娘接回了宫,她忽然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一刻她肯定是爱李治的,就像所有美女爱英雄一样,那一刻李治就是她的英雄。
这个故事得以发展的所有前提是李治喜爱这个叫武媚娘的女人,因为想念泛滥,因为心疼成灾,所以他愿意为她竭尽所能地去做一些事情。所有放下的尊严,放下的个性,放下的姿态,都只是因为心里放不下这一个人。
武媚娘爱李治不算什么,最重要是李治爱武媚娘,甚至更多地爱武媚娘。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所能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对此,我只能说你不服不行,命运是很玄妙的东西。武媚娘的爱押对了宝,才有了日后在宫里的风生水起且成为一代女皇。
第57章 孙窈娘——有些话完全可以听过就算了() 
孙窈娘,唐朝武则天时期的美人,据说孙小姐小时候家境是不错的,只是后来孙小姐的父亲可能得罪了权贵家境才渐渐落魄了。孙小姐还是受过一些良好教育的,知书达理,能歌善舞。于是在孙小姐十来岁时被父亲送到好友左司郎中乔知之家里收养。大意是做人家养女之类,可以让孙小姐有更好的日子更好的明天。左司郎中乔知之是孙小姐父亲的朋友,查遍资料也没有哪里写乔知之有没有孩子,结没结婚,所以我认为孙家父亲之所以把女儿托付给乔家至少是因为乔家没有女儿吧?
乔知之年龄上和孙小姐老爸差不多,当初把年幼的孙小姐接回家中,或许他想尽一个爸爸的责任,给孙小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让她学更多的礼仪知识,所以孙小姐在乔家大院里过着舒适安逸的千金小姐生活。
但是话说回来,孙小姐毕竟和乔知之没有一点的血缘关系,所谓视如己出和“己出”毕竟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孙小姐渐渐长大,越来越显山露水地展现出自己的美丽、才华和歌艺舞技,孙小姐既知书达理仪态万方,又舞姿灵秀百媚千娇,不禁让每一个见过孙小姐的人都惊为天人,赞不绝口。而乔知之在众人赞叹和羡慕里,渐渐也发觉自己的眼睛里除了孙小姐竟然再没有别的女人了。
至于孙小姐,当乔知之温暖地拉过她的手接她到家里来那一刻起,她年少的心里就一定充满了感激。是他给了她更好的生活,是他陪她一起长大,她可能顽皮时把他当马骑,他可能陪她吃每年生日的长寿面,他可能陪她一起放过风筝,他大概是孙小姐记忆里除了亲生父亲之外最熟悉的男人吧?
有时候,爱就是一种在不知不觉里养成的本能和习惯。他和她有太多共同的记忆,每个清晨在彼此的问候里开始,每个生日在彼此的祝福里微笑,每个节日在孙小姐的载歌载舞中开始。孙小姐的娇俏、哀愁、快乐、才艺、美丽,都在不可预知的未来里像本能一样,凝聚成了孙小姐和乔知之之间道不明分不清的爱。
美人的烦恼是无意苦争春,却仍然被人妒。当孙小姐到十六岁芳龄的时候,色艺双绝的美名就在京城里远扬了。于是得不到美人的小人开始绞尽脑汁不想让孙小姐有好日子过,就把“乔家艳婢,美慧无双”的消息到处传播,最后终于传到了武承嗣的耳中。武承嗣可是女王武则天的亲侄儿,他生性好色又恃宠生娇、飞扬跋扈,一听说京城还有这样的美人儿就坐不住了,赶紧派人到乔府提亲。乔知之当然不是武承嗣的对手,即使有所不满地反抗也不过是以卵击石,也只有唉声叹气的份。
很快,秋官侍郎来俊臣受武承嗣之托来到乔家。乔知之知道躲不过,只好答应当天就把孙窈娘送入武承嗣府中。但是孙窈娘心中只有乔知之,对武承嗣若即若离,巧妙周旋,除歌舞之外并没有让武承嗣轻薄自己。
因为献出了孙窈娘,在武承嗣的授意下,乔知之由五品郎中升任四品侍郎。然而乔知之因为孙小姐而相思成灾,最后忧郁成疾。想到与其要这点孙窈娘用身体交换来的名利苟活着不如痛快地死了好,于是感慨地奋笔疾书,写道:
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解买娉婷;
昔日可怜君自许,此时歌舞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难,常将歌舞借人看;
富贵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
别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红粉;
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
据说这诗句乔知之写在一罗帕上,在乔重病卧床之后,这方罗帕被人想办法送到窈娘手上。这首诗大意是什么呢?就是说当年西晋石崇家的绿珠能够以死全节,乔家的窈娘为何不能?石崇可以不畏强暴,一死而已,乔知之何苦要忍受这无尽的折磨呢?孙窈娘读到乔知之的诗简直是泪如雨下,她何尝不是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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