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耳归来》第183章


“这个,陛下,钥匙还在它现在的主人手里。这个人是小克林顿,前任斯卡拉守备军副将老克林顿的儿子。他想继承父业,我手下的人答应了,我是来求陛下任命封册的。”菲力。乔尔斯忙将事情告知。
“立即去将钥匙带回来。”冯。吉利刷刷刷几笔写下封册盖上大印递给菲力:“要快,拿到之后立即送进宫。”
六把打开魔界通道封印的钥匙,只差最后这一支,冯。吉利的急切可想而知。菲力不敢怠慢,立即带着封册离开了皇宫直奔守备军办公楼。
约翰正带着小克林顿办理交接,菲力火急火燎的冲了过来,见到两人立即打开冯。吉利的封册念了起来:“今委任克林顿为守备军参谋将军,赐子爵世袭爵位,即日上任。”
小克林顿听完菲力的话激动的差点晕倒,他原本和约翰说的是副将、男爵这些,没想到冯。吉利这么大方,居然直接连升三级成了守备军参谋将军,而且还是世袭的子爵。要知道他的父亲老克林顿替奥德家族卖命一辈子,到死也就是个子爵还不能世袭,自己现在已经超过父亲了啊!
“克林顿,先将钥匙给我,呃,将冰火魔杖给我,陛下等着要呢。”菲力将封册递给克林顿,催促他把东西上交。
为了保住钥匙,几千年前封印魔界通道的那些高手把钥匙做成了魔杖的样子,而且可以增幅魔力,才保住了这五把钥匙不被丢掉。克林顿立即请菲力和约翰前往自己家中取魔杖,那叫一个欢天喜地。
很快,菲力三人就来到了克林顿家中。克林顿忙让下人妻子准备晚宴,菲力哪有心思吃饭,催促克林顿把魔杖拿来。
克林顿让两人稍等,进入自家地下室去取法杖,却许久没见出来。菲力等的火起,问了地下室所在,让克林顿的妻子带着进地下室找人。
“克林顿?!”地下室的门大开,克林顿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菲力喊了一声将克林顿翻过身,却见他口鼻溢血早已死去。菲力跌坐在地脸色发白,约翰冲进地下室翻箱倒柜,钱财不少,却没见到什么冰火魔杖。
原来哈尼雅逃出皇宫,被戮魔用匕首在背上刺了一刀,跌跌撞撞落到了斯卡拉皇宫外一条巷子里。匕首有黑暗魔气,等哈尼雅将魔气清除,见到菲力匆匆忙忙路过巷子口就跟看过来,趁克林顿取出魔杖将他杀死,带走了冯。吉利所要的东西。
菲力立即就将怀疑目标锁定,立即开始全城搜捕哈尼雅。而他自己,则立即便带着约翰进宫准备接受冯。吉利的怒火。至于为什么要带约翰,呵呵,哪里去找这麽好的替罪羊?
小克林顿有钥匙魔杖的事是约翰带来的,有功他有份,有罪那他也该扛着。菲力。乔尔斯知道冯。吉利对钥匙有多看中,这回要是不找个人替自己担着,恐怕就是看在爷爷的份上冯。吉利也不会饶了自己!
“走快点儿,别让陛下等着急了。”菲力不停催促约翰,带着他急急忙忙朝皇宫走。
约翰是个人精,要不然也不会在斯卡拉混的风生水起,从卖庄园给六耳猕猴就能看出来,他有多麽精于算计。菲力紧紧的盯着他,让他有种十分不好的预感,这会儿正在绞尽脑汁想办法逃离。
“将军,我上个厕所。”约翰见到一家酒店,捂着肚子一脸难受:“早上吃坏了,憋不住了。”
菲力想不同意,约翰放了个极响亮的屁,一股恶臭熏得他直恶心。要是约翰这样见冯。吉利,就算拿到冰火魔杖也会被冯。吉利宰了更何况现在,菲力只能同意约翰去解决一下。
不过他也不笨,进入酒店后就守在厕所外面,还不停催促约翰快点。约翰一直哼哼唧唧,菲力只能画圈圈诅咒这个可恶的家伙拉不出来。
等了许久,实在是不耐烦了,菲力顾不得恶臭冲进厕所,却见一个人被捆住了手脚躺在污秽的地上,约翰已经不在了。菲力只觉得青筋暴跳,将那人解开审问起来。
“把你绑起来的人呢?”
“他从上面逃走了!”
顺着被捆绑之人所指的方向看去,厕所上方有一条建造时留下的缺口,正好容一个人进出。这条离地三米的缺口是为了散味儿留的,这会儿却成了约翰逃出生天的通道,让菲力气的发狂,连酒店老板都迁怒起来。
可惜,他耽误的时间已经够久的了,没工夫再在这里磨,只能忿忿的离开,自己进宫找冯。吉利领罪。菲力走没多久,约翰从酒店出来,身上带着味道。刚刚那个被捆住的人就是约翰自己,菲力也不想想,一个魔法师,怎么爬上三米高的缺口逃跑?
约翰见菲力朝皇宫方向狂奔,转身进了一条巷子,将脸上的假胡子摘掉,揉揉发麻的脸蛋朝自己的小楼走去。很快约翰进入小楼地下室,之后收拾东西迅速离去,这回,他佝偻着腰背着个布包,头发花白衣裳褴褛,看起来就像上了年纪的乞丐。
等约翰离开,小楼地下室走出一个人来,手里拿着一只鸡腿不断啃食,太阳穴高高鼓起,双腿修长走动轻盈,不是朗姆还能有谁?将鸡腿啃食干净,连骨头都嚼吧嚼吧,朗姆出了小楼朝守备军办公室而去。
没多久,朗姆身上穿着守备军的衣服,目送乔装成乞丐的约翰离开斯卡拉。现在朗姆已经是斯卡拉守备军小队长,不过要是让他自己选,他宁愿去樊迪港加入联盟部队。
听说联盟部队又吃瘪了,朗姆表示很遗憾,能在狡猾的谢珂斯少爷身上讨到便宜的人真的不多。希望约翰能尽快将这里的消息传递回去,让谢珂斯少爷早作准备。。。。。。
第178章 情报员约翰() 
约翰出了斯卡拉城,走了八十里才来到一个有人的小镇。
“装成什么,就要真的将自己当成什么。”朗姆的话时刻提醒着约翰,自己现在是个老乞丐,没钱雇车。
装成乞丐实在是太累了,已经过去三天,自己并没有被通缉,朗姆立即找了条小河换洗一番,恢复了本来的模样。作为魔法师,他的体质实在是太孱弱了,这从他三天走了八十里路就能看的出来。
这样的龟速倒是符合老乞丐的行动能力,约翰觉得自己就算不装也已经像个乞丐了。认识朗姆是个很偶然的机会,但自从认识朗姆,约翰就觉得自己找到了喜欢的生活方式。
潜伏、刺探、特工,想想都觉得激动!在约翰三十多岁的生命旅程中,一直都是平平淡淡,现在能做点儿刺激的事,他觉得终于对得起来这世界走了一遭,没白拉拉过一辈子。
朗姆和约翰是在酒馆认识的,六耳猕猴的老管家罗伯特。威尼克斯变卖了他的庄园和房子,盘下了一家经营不善的酒馆,便于照顾那些六耳猕猴留下的仆人奴婢。约翰因为认识罗伯特,经常到酒馆蹭饭,朗姆刚到斯卡拉的时候就住在这里,两人便认识了。
不得不说罗伯特是个很有职业操守的管家,主家已经离开二十多年,他还在忠实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约翰和罗伯特会时不时聊起丽莎和六耳猕猴几人,朗姆在不久之后确定二人可靠,便将酒馆变成了收集情报的一个据点。
两人靠着收集的情报,一个混进守备军一个混进中卫军,一时间也算是风生水起。现在自己危险了,约翰只能离开斯卡拉。
其实就算没有危险,约翰也打算到处去看看,特别是朗姆所说的兽人帝国、地下世界这些地方。从小生活在斯卡拉的约翰从来没有远行过,内心早就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只是他有些害怕,一直未能成行。现在好了,不走就是死,被逼无奈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走出斯卡拉,约翰觉得自己前三十年真是白活了,早就该出来走走看看的。他觉得花儿真美草儿真绿心情倍儿好,当然,主要原因是腰包够鼓,走到哪儿都不必担心饿着。
高风险高回报,约翰现在口袋里的钱,足够他在这个世界任何地方过上富足的生活。当然,现在他追求的已经不是财富,他要追求的是精彩的人生。
到兽人帝国去,到地底世界去,到精灵之城去。。。。。。
怀揣梦想的约翰一路向西,长途跋涉,总算在三个月后来到了兽人帝国和人类交界处……安福伦特要塞。
此刻的安福伦特要塞比昔日更加热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几乎到了迈不开步的境地。这些都只因为一个原因,粮食收购令!
不用说,粮食收购令出自咱们的猪脚,六耳猕猴、谢珂斯。芒肯。威尔大人。早在救援巨人族之前,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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