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大陆》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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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黄油啤酒,就是在普通啤酒里加上芥末和黄油,那种味道,常人绝对喝一口就会直接从两个鼻孔喷出来。
还有一个笑话就是说冰魔族和火魔族没有鼻孔所以不会喷出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九章:可悲的骑士,可怜的亡灵。() 
酒馆中的人来一批走一批,又来一批走一批,循循环环无穷无尽,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没有人在来酒馆,我和酒馆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几乎累瘫了。
此时贝尔德诺城的人们都在往城外的骷髅洞穴前进。
骷髅是被遗弃的亡灵,就算是在地狱,亡灵也不是受欢迎的存在,所有种族都讨厌它们,因为他们明明已经死了,却还迷恋着这个世界所以几乎每个城池周边都有一些亡灵聚集地,那里黑暗隐秘,不会被常人发现。

亡灵骷髅骑士生前是魔狼族的骑士,它为地狱除掉了许多许多的亡灵,他生前曾说过,“只要我有一天还活着,就绝对不许亡灵们乱来,”然而他的举动让一些强大的亡灵所厌恶,所以被施加了诅咒,最后也变成了一个被人们讨厌的亡灵。不过骷髅骑士还保持理智,他想要回到王国,继续为王国消灭亡灵,但是王国的人们并不能理解他,异端总是被人们所厌恶,就算是在地狱。
所以,亡灵是活着的吗?或许他们在动,或许他们没有死,但是绝对不能说他们还活着。
骷髅洞穴有十五层之深,越深入,里面的骷髅越强。
不过有人数摆在那里,那些小骷髅头领就算再强,也束手无策,没过多久,人群就退到了第十五层骷髅骑士所在的地方。
只见骷髅骑士跪在那里,人群来了他还是没有起身,但是恐怖强大的威压压的众人一丝都不敢妄动,就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骷髅骑士就那么一直跪在那里,很久很久。
当人们都忘记自己来了多久想要悄悄地离开之时,骷髅骑士动了,他缓缓起身。
用人们都听不懂的亡灵语说道:“%^&*(#%^&*”
只是瞬间他身前的空地上就出现了十具强大的古铜色亡灵。
古铜色亡灵沉默不言,只是走到人面前挥刀砍杀,挥刀砍杀,不断重复着,因为有威压在,所有人都不能动一步。
在砍杀了许多人之后,骷髅骑士终于撤走了威压,失魂落魄绝望的人们终于找到了希望,用尽全力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
骷髅骑士,终归是放过了它们,虽然它的理智正在逐渐的被消灭,这是一个可悲的骑士,一个可怜的亡灵。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章:对着一碗鲜血吟诗?() 
之前气势汹汹的人群失魂落魄的跑回了贝尔德诺城。
“太可怕了。”
“生前就那么强大,死后果然也还是那么强大啊。”
“我发誓我再也不想踏入骷髅洞穴了。”
“我也发誓。”
惊恐的人群议论纷纷,而贝尔德诺城的主人,克拉克贝尔德诺城主也惊恐万分。
“怎么办?这么多人就没有一个人能消灭他吗?。”
“哎,毕竟在强者面前再多的人也是徒劳。”
“快去加重悬赏,一定有人可以消灭骷髅骑士,一定有人可以的。”
说完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实话说他自己也不信,因为他们贝尔德诺家族最优秀的骑士都不是骷髅骑士的对手。
而此时我的日常工作已经结束,我去集市买了一只乌云鸟回到了老板娘的豪宅。虽然我的工资已经足够可以在外面租一个房子,但是我并不想搬出去,因为我心里总会有点幻想,更何况老板娘的意思貌似也是让我住下来。
我走到院子里拿出一个小碗,在云鸟的脖子割开了一道口子,顿时猩红的鲜血滴入碗中,闻到血腥味我的双眼瞬间变得猩红,我咽了咽口水,待所有的鸟血全部被榨干,我才把乌云鸟丢到一旁,开始大口大口的喝下那碗鸟血。
不过我不知道如今的我可能有点不对劲,”真是太美味了。“
”鲜血!你是多么的迷人啊?你的味道犹如那盛开的曼珠沙华一般芳香。你的颜色犹如那璀璨的红宝石一样美丽,你的“
还不等我讲完,我就被一个拳头砸中脑袋,剧烈的疼痛让我瞬间清醒:”嘶好痛啊。“
”你小子魔怔了?果然血族都是变态。“老板娘贝尼没好气的看着我说道。
”我刚才“我皱着眉头回忆刚才,确实有点变态,竟然对着鲜血吟诗。
”你刚才犯病了,我建议你以后少碰献血比较好。“
”啊?那我吃什么啊?“我可怜兮兮的看着老板娘贝尼,因为地狱的食物实在是太难吃了啊!
“咚!”又是一个拳头砸了过来。
“你小子是白痴吗?不能喝献血可以吃烹饪好的血块啊。”
“哦好吧。”
回到屋子里我彻底的清醒了过来,我趴在被窝里独自悲伤起来。
我怎么会变得如此变态?竟然开始迷恋起满是腥味的鲜血?都是那血毒搞的鬼吗?还好这幅鬼样子没让梦露见到。
想起梦露,我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一章:这是被绑架了吗?() 
老板娘梦露给我做了一份乌云鸟血块汤,味道虽然不如鲜血美味,呸,怎么又提鲜血了。
哎,如今让鲜血给我弄得都有点神经质了。
我下定决心不再去管鲜血,晚饭后我来刷碗,老板娘去洗澡。
说起老板娘,我又开始想着老板娘那曼妙的身材。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个好男人,明明有了梦露,还想着老板娘。
不过身为一个正常男性,来到这种封建社会不是都要后宫佳丽三千吗?不过后宫佳丽三千就算了,那会被榨干,至少也要三妻四妾吧?
摇了摇头不在多想,我准备睡个好觉先,于是我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在一个别墅里,一个穿着猩红色服装的男人坐在椅子上,左手摇晃着猩红马血酒,此刻他的表情十分阴沉。他的前面跪着一个身穿猩红色战甲的骑士。
“你们真的在偏远的贝尔德诺见到了血红色的蝙蝠?”男人用阴沉的表情问道。
“是的,潘德拉贡伯爵,属下确实见到了血红色蝙蝠。”身穿猩红色战甲的骑士异常坚定的说道。
“确认好身份了吗?”潘德拉贡伯爵继续问道。
“确认好身份了,那血红色蝙蝠正是威尔逊少爷。”
“真的?太好了,威尔逊,我的侄子,你没事真是太好了。”男人听到属下的消息,阴沉的表情瞬间消散,开心的笑了。
潘德拉贡伯爵开心的笑完之后就吩咐猩红色战甲的骑士道:“把威尔逊少爷带回来。”
“是。”
潘德拉贡家族,是纯血族家族,历代驻守在潘德拉贡城,那个猩红色服装的男人正是潘德拉贡城的城主,斯内普潘德拉贡,而他有一个侄子,正好叫威尔逊,威尔逊潘德拉贡。威尔逊潘德拉贡是斯内普潘德拉贡哥哥的儿子,他的哥哥和大嫂都被魔兽杀死,而斯内普潘德拉贡又没有儿子,所以异常的疼爱这个侄子。
暮狂威尔逊的这个姓氏正好撞上了潘德拉贡家族的那个威尔逊。
令人古怪的是暮狂威尔逊和威尔逊潘德拉贡长得非常相似,而只有纯血吸血鬼家族潘德拉贡家族变身才是血红色吸血鬼,所以暮狂威尔逊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认为是威尔逊潘德拉贡了。
此时是早上。
我正在费力的搬运着沉重的酒桶,突然远处飞来三只黑色的蝙蝠,三只蝙蝠在天空中费力的盘旋了几下之后就落在了地面,变成了三个穿着血红色战甲的骑士,他们一个个跪在我面前说道:“威尔逊少爷,请不要再任性的折磨自己了,伯爵大人会非常心疼的。”
“什么伯爵,走开。”我莫名其妙的说道。
“威尔逊少爷一定是伤到了脑子,这该怎么办?”只见其中一个骑士低声的跟其他两个骑士交流着。
不过我就不开心了。
“什么叫伤到了脑子?你才伤到了脑子?还有什么少爷?我可不是什么大少爷!”
几个骑士低头不敢在说什么,只是他们开始行动了。
“威尔逊少爷,对不起了,伯爵大人非常的担心你。”
“唔!”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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