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耽]庶子难为》第50章


张绣才不会告诉他们他压根就忘了考虑怎么捞鱼的事,说出来都不够丢人的。
那鱼越来越多,到最后简直就是鱼挨鱼鱼挤鱼了,四尺见方的一个小池塘,齐刷刷的全是鱼。
这下好了,也不用棍子敲了,之前装点心的盒子已经空了,直接下手捞,一捞一个准,几个人捞的不亦乐乎,尤其高锦和四位侍卫,仗着武功高强只捡大的捉,很快岸上就躺了七八是条鱼,还有十几条大鱼,其他都是一拃来长的白条,虽然收拾起来麻烦,却味道鲜美的紧。
张绣捉了几条鱼就不捉了,水太凉姜明浩不准他长时间接触水。
然后就和姜明浩在水边草丛里捉虾子,居然也捉了十来只指头大的大虾,张绣乐不可支,这下好了,人家吃兔子他们吃鱼,吃完鱼还能吃虾子,简直太美妙了。
可惜不是夏天,张绣还记得上学的时候的一篇课文叫做《天山景物记》的,因为那一篇课文,张绣高考的时候差点都报考新疆的大学,终究理智尚存,还是报考了本地大学。
只是里面的景物描写却让他从此着了迷,在参加工作有了经济余力之后,也曾经去过几次天山,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心境的原因,抑或是人太多改变了天山特有的那份宁静,终究没有找到那时的感觉。
可是现在,这个春天将近夏天临近的祁连山下,竟然找回了早已遗失的曾经的美好。
张绣只可惜自己来的不是时候,春天万物复苏,就是猎物经过了一个冬天的艰难也都瘦的很,更不要说什么蘑菇圈啦果子沟啦一人高的艳丽的野花啦,那统统是美好的幻想,幻想。
只不过有鱼也不错,至少不至于全部落空。
姜明浩的侍卫里有个是本地人,边串鱼边说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可以弄点野菜,野菜配野鱼,再加上随后猎点野物,这才□□猎。
张绣听到这里心里一动,既然是耍人,那就耍的彻底一点,反正已经撕破面皮了,也不在乎再多上一星半点——这一年多来他算是看明白了,靖王虽然勇武过人,却并没有对朝廷不敬,甚至某种程度来说敢有侵犯皇权的,他比当今圣上都火气大,光张绣就见过至少三次靖王大骂那些贪官污吏,说是把他姜家大好的江山都给拱了,这话要是说出去那些人都不用活了,国之蛀虫比之造反的罪名也差不到哪里了,而张谦是典型的帝党,不,应该说他拥护的不是当今,而是皇权,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张绣自以为的),也因为张谦的忠心和清廉,靖王并没有给他下绊子,某种程度上来说,张谦之所以能在这边顺利掌权,和靖王悄无声息的支持离不开,明白了这一点张绣也就知道了靖王的底线,只要他没有反叛之心,靖王看在张谦的面子上也不会为难他的儿子,再说了他干嘛要造反?吃饱了撑的?自己当老板哪有给人打工舒服?自己当老板是压力自己抗,打工是压力老板抗,傻子才不知道怎么选。
他指挥着大家把鱼弄好挂在抹脖子上,还专门试了试串子是不是牢靠,别马一跑都散了,那太坑爹了,那侍卫笑着说无妨,只要不是用力拉扯这串子没那么容易断掉的。
张绣点点头,幸亏这时候天气不太热,否则鱼都要臭掉了:“走,咱们打猎去。”
高锦有点奇怪:“咱们的鱼我刚才查了下,有八十多条呢,还打什么猎。”
张绣深吸一口气扭头:“我不跟傻子说话。”
其他人唧唧咕咕笑了起来,就连姜明浩嘴角也歪了歪。
他们这一打鱼耽搁了不少时间,其他人已经跑的没影儿了,还好四个侍卫对这边熟悉,事先又说了聚集地,他们也就溜达着试试看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
期间笑话无数,张绣不会用弓箭,他虽然说起来也是七岁了,按道理身子骨也算健壮,奈何力气真的不大,至今只能玩儿童弓(小儿练习所用),姜明浩都开始用一石弓了,而且这厮力气大,还能拉满,一松弦箭就飞没影子了。
张绣就用自己的□□和袖箭,可惜这玩意儿上手容易精通难,张绣的水平仅止于会用会放箭,有次碰到一只血雉,张绣强自要自己动手,结果一连八只□□,箭箭冲着血雉的屁股去的,七只落空,最后一只总算戳中了血雉的屁股,惹得大家一阵狂笑,张绣羞怒不已。
最后还是姜明浩给他解了围:“阿绣,你看那边。”
张绣顺着他的手指看去:“什么……啊……马鹿。”
只见远远的一道水线边上,一群体型巨大灰棕色皮毛有着优美华丽长角的动物悠闲的在草地上嬉戏,偶尔几只小的冲来冲去,却总是被那些长辈宠溺的让开,也有一些不客气的用自己的角或者脑袋把它们撵跑。
马鹿,现代已经极少能见到的野生马鹿。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是那个看了《天山景物记》差点报考新疆的傻叉……
到现在依然心水,也依然没去过,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第50章 第四十九章
张绣激动的不行,手指着远方不停的‘啊啊啊’,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姜明浩骑马踱到他边上拿下他的手:“阿绣不急,等你大了就能猎到了。”他以为张绣是因为自己箭术差射不到这马鹿才郁闷呢,殊不知张绣是激动的。
要不是在马上张绣都要抱着姜明浩死命的摇了。
张全也看到了远处的鹿群:“少爷,要不咱们去猎两头回来?就算不用鱼,两头鹿咱们也稳赢了。”说到底他还是觉得用一堆鱼耍赖的话有点胜之不武。
张绣瞪他一眼:“不准,这可是珍稀保护动物,咱们打兔子就可以了。”
于是几个跃跃欲试的手下蔫了,话说什么是珍稀保护动物?他们怎么没听说过呢?
张绣正看的心醉神驰,就看远处有几个黑点快速出现了,然后黑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整个成扇形向鹿群包抄而去,还有隐隐传来的哟呵哟呵的声音。
张绣脸顿时黑了一半。
不用说,肯定是一起来打猎的那群小子。
这时候资源丰富,没经历过后世各种物种灭绝的人是无法体会那种痛心的感觉的,可惜就他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要是说出来还会显得他太事儿了。
张绣一咬牙:“咱们也去。”
原先他是想着靠数量赖上一赖,后来则是想着先弄几只兔子什么的,欲扬先抑欲赢先输,不仅适用于文法,也适用于办事方式,但现在几个人去猎马鹿这法子就行不通了。
哪怕他就是弄了千百条鱼几十只兔子,只要姜明泽弄弄到几头马鹿一只狼什么的凶物,他弄再多小手段都没用。
这就是质与量的区别。
野生马鹿再珍贵,也没自己的清静重要,再说现在马鹿群还不少,远远不至于到后世快灭绝的地步,再说他也不要多,只要一头就够了。一头想来这群马鹿也不至于就灭族了吧?
张绣很严肃的叮嘱周围的人:“你们拦着就行了,我来射。等我射中了你们再去打自己的。”
“是。”
不是还能怎样?
张绣倒不是全无准备,他箭支带的不少,□□带了三十支,袖箭各带了二十支,给了姜明浩一半,自己至少还有四十支,再说了,这箭还可以回收,虽然之前射了八支,但一支没少。
张绣还准备了三支毒箭,这是他让人找了蜜蜂用峰尾毒素特意抹过的,蜂毒不好收集,他弄了三支箭就用了一百多只蜜蜂,花了一钱银子,把他心疼的要死。
为了这次能取胜,他可是出了老本了,反正蜂毒死不了人,但是弄晕动物应该没问题,据说蜂毒是作用于神经的,希望他一箭过去就能把猎物给毒晕。
张绣一发令,这边所有人都拍马冲了出去,就连姜明浩也开始跑了起来,反正张绣骑术虽然学的时间短了点,架不住人家天赋高(其实是有经验),跑马完全没问题。
只不过姜明浩到底有些担心,并没有离了远了,而是在一个合适的位置看顾着。
七八个人一起策马奔跑起来气势还是很足的,尤其鹿群之前已经被冲散了,他们很容易就瞄上了自己的目标,是一头快成年的雄鹿,奔跑起来就是比起骏马也不逞多让。
张绣兴奋的哟呵哟呵叫个不停,完全忘了什么动物保护之类的。
狩猎的乐趣,也只有古代有权有势的子弟才能完全享受其中的乐趣。
很快那边的人也发现了姜明浩他们,有几个人就大叫着让他们滚,姜明浩面色一冷,张绣冷笑着低喃了一句不知所谓。
打猎最忌讳猎物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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