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厨师长》第27章


“老哥,他今年才十一岁,你认为他能绕过监护人独自拿到属于自己的信?德思礼一家拒绝相信有魔法的存在,他们会想方设法将一切魔法界的消息隔绝在自己的小家庭之外,别说寄十几二十封信,你就是用信把他家的房子埋了也没用。”
“邓布利多明明知道的,但他却一直坚持用信把德思礼家堆满,来让哈利波特看到这封入学通知书,”张鹤扬冷笑道:“这不是制造矛盾是什么?这不是脑残是什么?你得知道,有时候完全走常规流程是很愚蠢的做法,除了让事情变得更糟,不会有其他作用。”
海格呆呆的看着张鹤扬,想要说些什么反驳,张开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观在崩塌了,心目中最雄伟的那个身影,面部正从一个苍老的老人变成眼前这个对什么事都漫不经心的少年。
错了,他至少对一件事是上心的。
张鹤扬抽出魔杖,喊了一声“银耳莲子羹”,面前的餐具开始发生改变,咖啡杯变成了放大号的青花瓷盖碗,褐色的咖啡变成清澈地液体,有兰花从张鹤扬的魔杖尖端冒出,然后又渐渐变成了银耳。
盖碗底下突然浮出来几颗红枣和莲子,仿佛这个盖碗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深潭。银耳莲子红枣很快熟了,诱人却不浓烈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咖啡馆,让所有在喝咖啡的人目光都集中在了张鹤扬的身上。
“宫廷御用银耳莲子羹,尝尝?”张鹤扬没理会众人的目光,笑着将盖碗推向了海格。
作为一个中国人,什么都能忍,就是对吃的品质上绝对不能放松挑剔。中国的英文称呼叫“China”,翻译过来就是“吃哪”,一个活生生把小龙虾这种生物入侵品种吃的靠人工养殖才能活下去,中国人在“吃”上的战斗力绝对世界第一。
所以张鹤扬这可是纯正的宫廷做法,一般来说影视剧里演的,正宫皇后唯一会做的一道料理,就是在皇帝疲惫时,亲手做的一碗银耳莲子羹。
张鹤扬发现自己只要能够创造出这个魔法,就会清楚地知道它的菜谱和做法,也就是说哪怕有一天中国大陆真的不爱自己了,把自己变成个麻瓜,他也能做个米其林三星大厨活的滋润的很。
“混合魔法!”
张鹤扬做的轻松写意,但在海格眼中看来可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他上学虽然不久,但是基础知识掌握的还算牢固,而且这些天来跟着张鹤扬也算是学习了一些知识,知道混合魔法有多么恐怖。
混合魔法可以用一个魔咒的动作和时间,释放出多个魔咒,攻速上等同于提升了几倍。而将多种魔法融合在一起,当做一个魔法发出,不止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的效果,多种魔法相互配合激荡,可能产生倍乘甚至几次方的强大威力。
但同样的,不同的魔法混合在一起,产生激荡,更容易控制不稳产生反噬和爆炸。想要控制好混合魔法,需要有能够单个使出其中魔法所需魔力的几倍,还有更加强大的精神力。
阿尼马格斯就是一个广为人知的混合魔法,不过阿尼马格斯还涉及到人体,因此有些天赋很好,实力不足的人也能使出,比如丽塔·司机特;同样的如果没有天赋,很可能拥有强大魔力也使不出来。
但是从魔杖上发出的混合魔法,就纯粹是实力的体现了,能够掌控两种魔法混合魔法的,至少都是院长级别的强者,并且要全神贯注的准备。
而刚刚张鹤扬呢?竟然就这么随手指了一下,念了五个听不懂的字(张鹤扬的自创魔法都是汉语咒语),竟然就施法完成了!
而且就海格能认出其中包含的魔法,就有变形、魔咒、召唤、魔杖学和魔药学五种,认不出来的恐怕更多。
普通人要是掌握了这种实力,肯定当宝贝一样藏起来,做一个压箱底的绝技,不知什么时候这个杀手锏就能救自己一命。可眼前这货都用混个魔法干了什么?他竟然煮了碗粥?
太丧心病狂了!
“张教授,你这也太浪费了点吧。”海格瞪着眼睛吹着胡子说道。
“浪费?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人不对自己好一点怎么行,我这叫享受生活,这不正是魔法发明运用的意义吗?巫师运用魔力让生活变的更美好,这才是魔法的正确使用方式啊。实话讲,我这魔法就是为了弄吃的创出来的。”
张鹤扬算是开悟了,他有微软百分之五的股份,已经是亿万富豪,他实力已经是满级法师,超越人类巅峰的元神期修真者。老子要钱有钱,要实力有实力,才刚刚二十一岁,不享受生活干什么?
他为什么要直接花钱买跟德思礼面谈的机会?就是因为他不愿意奔波,而且张鹤扬是北方人,很受不了潮湿。像原著中海格一样冒着暴风雨去海边潮湿的不像话的礁石里去找哈利波特?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满级法师,这么强的实力,把自己弄这么狼狈干什么?
张鹤扬这辈子人生终极目标,就是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没事度个假,泡个澡,回中国大陆捞点宝贝,种种菜。在霍格沃茨研发新菜品,给自己吃着舒服。养着海东青,架鹰走犬盘文玩,八旗子弟的生活过到死,这辈子都值了!
张鹤扬只是随口一说,不料海格却肃然起敬。看看,什么是高人?这才叫高人呐!大家对魔法的研究都在破坏力上了,就连邓布利多都没脱出这个怪圈,而再看看人家张教授呢?一边享受着生活,实力反而越来越强大了。自己每天守着禁林看着动物也是如此嘛!
一时间海格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非常美满,他心中最伟岸的那个人的形象,已经从一个糟老头,彻底变成了眼前这个红袍少年。
第35章 哈利·布莱克() 
弗农·德思礼在下午两点半,穿上他最好的衣服。对某些人来说,这样可能是出于表示欢迎,但弗农却是要给别人留下深刻印像,同样对别人也是一种威胁。
弗农穿着他的修身西装,可惜这套西装根本修补不了他肥胖的身躯,肚子鼓鼓囊囊的,看上去腹部的那颗纽扣马上就要崩飞出去,而他的脸已经变成了像他紫红色领带一样的颜色,不出意外应该是被勒的。
“弗农,你真的想好了?我妹妹——我是指她们那群人,可不是什么善茬。”佩妮在一旁做着女主人该做的工作,但准备茶点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担忧地说道。
“至少他也知道该怎么用正常人类的交流方式来交流,跟那个狗屁学校的老疯子校长不一样。”弗农指的是一万英镑的事情,他听说过邓布利多,尽管妻子对他的评价是个喜欢开玩笑却很睿智的老人,但他依旧坚持认为那是个老疯子。
“可万一……万一他们骑着扫帚——或者其他什么奇怪的东西过来呢?”佩妮拼命回忆少女时期自己妹妹的奇异举动,开始试图将巫师妖魔化。
“对于巫师来说,骑飞天扫帚出行,就像是不良少年滑滑板、骑自行车出行一样,不是显得人品有问题,就只能说明他没钱。”
突如其来的慵懒声音出现在德思礼家的客厅里,德思礼夫妇突然发现自家宽阔的客厅变小了许多,一个黑压压的巨大不明物体凭空出现在了客厅里。
尽管这个四米高的巨人够引人注目了,但旁边那个穿着枣红色奇装异服的家伙却更加显眼,那一身红袍似乎比壁炉中的炉火更显眼似的。弗农暗暗下定决心,看来是时候把家里的壁炉封死,换一个电的火炉了。
“显然像我这种身份的存在,出门得开着兰博基尼、法拉利什么的,至不济也得是我们英国的骄傲阿斯顿马丁嘛!”
幻影移形出现的张鹤扬一屁股坐在了德思礼家名贵的沙发上,看到德思礼夫妇还呆呆的站在原地,招呼道:“坐啊两位,不要拘谨,就像在自己家一样。”
“这本来就是我的家!请注意你的态度,先生!”弗农回过神来,冲着张鹤扬嚷道。
“那好吧,你们随意。”张鹤扬也这么觉得,咱们中国乃是礼仪之邦,习惯了后发制人赢了都得说承让,既然你不愿意坐,那就站着呗。
弗农的脸变得更加紫了。
“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你说好了是来拜访,拜访!”弗农举起他肥胖的拳头挥舞了一下,不过看到张鹤扬身后站着的海格,考虑了一下双方战斗力的对比,又放了下去。
但他依旧气急败坏地咆哮着:“我以为你们会走正门进来,至少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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