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传送石》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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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匹强大漂亮,极其拉风的坐骑,是每一个人都想拥有的。
就像地球上那些上千万的豪车,每一个人,不分男女,都想拥有一辆。
这种极品坐骑的诱惑,是每一个男人都不可抵挡的,林天瑜也是如此,不过他只在心中稍微感叹了一下,现在当然还是先保命要紧啊。
拥有魔兽坐骑的机会以后会有很多,但命却只有一条。
此时正在男爵城堡大厅喝茶的奥古斯汀,也听到了这一声巨响,身为高手的他,立刻从这声巨响,判断出了威力和距离。
这个距离正是亲卫队离开后的距离,但这种程度的攻击,却不是亲卫队所能施展出的。
不是亲卫队所施展的攻击,那就一定是敌人的攻击。
“不好,亲卫队有危险!”
奥古斯汀心中一跳,他猛地站起身来,手一挥摔碎了手中的茶杯,立即冲出了城堡,跃上了自己的坐骑。
“第一、第二、第三大队随我出镇,其他人留守小镇!”
他迅速发出命令,然后骑着烈焰神狮向事发地奔去,在他身后,三百位训练有素的骑士快速跟上。
奥古斯汀为了加快速度,不顾后面的队部,自己爆发了强大的斗气,让烈焰神狮与自己斗气配合,一瞬间将自己的移动速度提升到了极致。
骑士的技能有很多,比如最简单的冲锋,这是所有骑士都会的。
像这种用斗气配合坐骑提速的技能,是大骑士专有的,一般的骑士和坐骑可没有这种能力。
当然,如果自身属性与坐骑不合适,这种技能也是无法使用的。
此时速度极快的奥古斯汀,好像化为了一道火红色的流光,快速向山谷奔去,强大的能力向外释放,就连在远外的林天瑜都感觉到了。
随后轰鸣的马蹄声,也传入了林天瑜的耳朵。
“果然出镇了!”
林天瑜也加快了向克尔斯特小镇进发的速度,他要在奥古斯汀回来之前,在小镇入口附近用汉字做好标记,不然林如海回来找不到他就麻烦了。
当奥古斯汀来到山谷的时候,这里的尘土已经散去,他看到了崩塌的山谷,炸飞的金属碎片,他知道自己的亲卫小队完蛋了。
不用扒开石堆他也知道,亲卫小队的众人,都被埋葬在了这石堆之下,他很熟悉那些金属碎片,这是属于铁血骑士团装备上的碎片。
身在铁血骑士团几十年的奥古斯汀,绝对不会认错。
“林天瑜,我要杀了你!啊——”
奥古斯汀大吼一声,强大的斗气爆发,四周石块顿时被他震的四处飞射。
这十二名亲卫和奥古斯汀日夜相处,大家不仅感情深厚,甚至其中一些人,更是和奥古斯汀有着血缘关系。
本来他以为追击林天瑜只是一个小任务,想不到却让这十二人尽数葬送在这里。
林天瑜这个原本被他轻视的小人物,立刻在他心中占据了极大的位置,他在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手刃仇敌不可。
他要用林天瑜的鲜血,来祭奠这十二位亲卫的亡魂。
第八十一章 伪装自己() 
林天瑜给爷爷留的言很简单,就在一些石头或树木上写了五个汉字:沃尔克斯城!
以林如海老道的江湖经验,只要他来过克尔斯特小镇,就一定会看到这五个字,也就知道林天瑜去了沃尔克斯城。
对这个世界还不太熟悉,林天瑜也不打算走多远,以他现在的修为境界,只要将自己伪装好,躲在沃尔克斯城里,就算是熟人也不一定能找到自己。
当林天瑜前往沃尔克斯城的时候,铁血骑士团也赶到了山谷之中。
“第二大队回去调查林天瑜,我要见到一份详细的资料,第三大队将亲卫队的尸身挖出来,第一大队和我继续追击凶手,我们走!”
奥古斯汀大声命令道,然后带着第一大队在山谷四周,继续查找林天瑜遗留的踪迹,不过在查找的过程之中,他小心了许多。
林天瑜这个小人物,给他带了太多的震撼,能够秒杀亲卫队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小角色。
至少不是中级巫师学徒可以干出来的。
“如果不是林天瑜隐藏了自己的实力,就是他背后有着庞大的势力,甚至林天瑜本人很可能就是教会的成员,这也就可以说得通,为什么教会的人会为他求情了。”
奥古斯汀内心暗暗琢磨着,他将吉尔塔牧师对林天瑜的求情,当成了教会对林天瑜的包庇,这一错误的理解,让他对教会的仇恨更深了。
但这一切林天瑜都不知道,他正愉快的向沃尔克斯城走去,为了改变自己的身份,他还在一个村里买了一身平民的衣服。
将新买的衣服弄脏弄破,控制皮肤肌肉,改变了自己的相貌体型,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青农民,然后在天快黑,城门即将关闭的时候,林天瑜肆无忌惮的走进了沃尔克斯城。
像林天瑜这种形像的穷苦平民,整个沃尔克斯城里实在太多了,而且他是傍晚进城,没有人会看清他的相貌。
晚上在沃尔克斯城随便找了个房顶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林天瑜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小题大作了。
虽然这个世界有着神奇的巫术,也有着超强的个人力武,但在盘查人员,抓捕罪犯这一块的手段,还是如同中国古代一般落后。
将自己打扮成一位穷苦农民的林天瑜,在早餐的一块白面包,一碗清粥之后,他就决定不能再这样下去。
自己有钱有能力,为什么还要过这种苦日子?
虽然是在避祸,但也不用这么小心拮据吧!
于是,林天瑜找了一条比较热闹的街道,将开在街道一旁的一家服饰店老板给催眠了,不仅如此,服饰店的老板娘,十几个伙计,都被他催眠并且修改了记忆。
林天瑜并不会催眠术,但他会巫术,在一星巫术之中,就有一个叫做催眠人类的精神系巫术。
拥有这个巫术的林天瑜,立刻变的比催眠大师都要厉害。
为了以防万一,这家服饰店旁边店铺的人,也被林天瑜催眠了。
不仅如此,他还改变了自己的相貌和名字。
就这样,他摇身一变,就成了服饰店老板的远房侄子梅林,并且在一个月以前,就因家中亲人惨遭盗贼杀害,而来到了沃尔克斯城避难。
而且被他修改过记忆的人,都对他极好,还有服从的本能。
这样一来,林天瑜就可以穿着舒适华美的锦衣,踏着高档的兽皮靴子,吃着精致的美食,这一切都变的合理了。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来,一个巫师如果想要为祸人间,将会造成多么大的混乱。
这也是为什么巫师不喜欢和普通人居住在一起,因为两者已经不是同一个群体了。
在普通人的眼中,巫师与神明一样神秘而强大,他们敬畏巫师。
而巫师眼中,普通人只适合做为仆人,甚至正式巫师都只会用骑士,或自己制造的魔偶当仆人,因为普通人的力量太弱小了,连仆人都没有资格胜任。
也正是两极分化严重,巫师与普通人逐渐成形了两个世界,这两个世界不会互相干扰,也不会相互碰撞。
其实无论对于巫师还是普通人,这种情况都是最好的。
如果强求两者在混居在一起,那么冲突肯定不可避免,这种情况让林天瑜想起了地球上的国超局。
在地球上,实力超强的武者,与一些异能者、修行者,也与普通人是两个世界。
只不过普通人实力不弱,有着科技力量的支撑,普通人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都不是异能者与修行者能比的。
于是华夏的修行士和异能者,只能龟缩在国超局,到普通人的世界时,还要拼命的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普通人。
地球是普通人做主,异界是超凡的强者作主,两者正好相反。
林天瑜突然觉得地球上的修行者和异能者都很可怜,他们暗中守护着民众,却只能躲在暗处,无法享受鲜花和掌声。
而且每个国家,对于这种超凡的强者,都有着诸多的限制。
于是地球上的超凡者,就变成了笼中的猛兽,还是那种需要听话,没有观众的笼中猛兽。
“艾伦叔叔,布兰妮婶婶,我要出去逛街,今天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林天瑜向服饰店的老板和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就跑了出去,艾伦和布兰妮就是老板和老板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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