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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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后来她还是妥协了。
事实上她比任何人都要害怕寂寞。
有些人若是觉得他自己感到寂寞了,一定只是因为身边无人相伴。因为孤单所以寂寞。
但是,路景星的寂寞从来都是察觉到这世界其实无人真的懂得自己。
即使她总是说她一点都不指望谁能真的理解她。
越是否认的情感,其实内心越是在乎吧。
路景星想要得到的,不过是一人心,一人知之。
可是这样的自己其实也是真是肤浅得很。
因为现在的她变成了只要有人陪伴就没有关系。管他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呢。
这么多年她的生活有很长一段时间是这么度过的。辗转于许多帅气的年轻的成熟的男孩或者男人身边,只是为什么最后还是得不到救赎。
只是为什么最后还是想要回来,回来找那年遇见的少年呢。
可是她明明又不能爱他。
“你呢?你快乐吗?”路景星忽然又问起邡未晞来。
“还行啊。”邡未晞笑着说。
他是不是快乐,他还真的不知道。
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快乐这件事情。
或者你可以理解,他的想法其实是:他并没有那么爱自己。他对自身其实毫无要求,快乐或者不快乐都无所谓啊。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只是活着而已。
你不必觉得残忍,因为这是真相,反正真相之所以为真相,不就是因为它总是无情而残酷的么。
路景星就像从前一样目不转睛的望着他,说话的时候也看着他的眼睛,曾经一起并肩走着,她其实也在偷偷的瞄着他。
但是那时候真的什么也没有感觉到。
现在,这一刻,她的目光,有些哀伤,又有些温暖。
原来她是这样多愁善感的人么?
他忽然觉得也许她还有许多他未知的一面。
“你觉得我快乐吗?”邡未晞也像路景星一样将问题抛给她。
“还行。”路景星并不上当。到底是深谙他心思的人啊。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快乐。如果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会不会相信?按照慕倾城的话来说,我一直都是个乐天派。因为我没事总是喜欢挑逗倾城,倾城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他面前总是不需要伪装,他也不计较我的神经质。你应该也知道倾城很多时候就是一座冰山。他不怎么笑,也不怎么说话。中学的时候他每天都把自己埋在书海里。真的,说起这个,你要是问慕倾城的世界什么最多。他一定会一脸清淡的对你说,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书最多。哈哈,其实钱也很多不是么。慕倾城不管是学习有关的还是文学类的,他都喜欢。我从没有见过他那样的,在图书馆看一本数学书都看得津津有味真是怪胎呢。我的这个朋友啊,一直都很倔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但是倾城他也很孤独吧。他这个人一直习惯性地会把自己的表情给隐藏起来,若是别人看到的,一定是若无其事的脸。”
这个世界上除了路景星之外,能让邡未晞提起时,脸上永远是那么眉飞色舞好像全世界的花儿都开了的人只有慕倾城了。
“其实有时候你和倾城也有点相似呢。因为你们都相信既然是约定好的事情,那就必须做到,即使未必百分百正确。””
邡未晞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有些抱歉的看了一眼路景星。
“没关系,你继续说。这些都是我不知道的。你从未和我说过你的那位朋友。”路景星笑。
只要是说起路景星和慕倾城,邡未晞整个人都闪着光。这两个人在不同的位置都是无可取代的作用。
“抱歉。”邡未晞突然到了歉。好像有些超出界限了。他原本不该说这些有的没的。但是没意识到就说起来了,而且还是滔滔不绝的模式。
“你的朋友很特别。我从第一眼见到就意识到了。他真的是个可靠的朋友。你很幸运。”路景星实话实说。即使慕倾城不喜欢她,也不代表她要抹杀他的好。这是个优秀的男人,虽然不是她的菜。那不是她能驾驭的男人。
“倾城啊他就是我世界里的光。我最好的朋友。我真的很喜欢他。”邡未晞也不隐瞒。他相信她能理解他的心情。知己难逢的世界,她一定懂得的。
“我知道。邡未晞,虽然有很多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我也是真的希望你过得幸福。你的生活其实真的不需要和我有关。这次回去以后就不要再来洛城了。”路景星想了很久这样说道。
“你知道这不可能。”邡未晞说。
“你这是何必呢。你的朋友应该都和你说过了吧。他应该劝过你了吧?”路景星说。她依旧攥着那个红气球。
“这和倾城无关。你不必放在心上。我喜欢你这是我的事情,我不会受任何人的影响。我只坚持我自己的主义。”邡未晞忽然有点烦躁。他知道路景星是在试探他,他明明不该生气的,可是他现在一股无名之火油然而生。“路景星,你不要开口闭口你朋友你朋友如何。这不是重点。我希望你关心关心我如何!”
“”路景星还是第一次见到邡未晞吼自己。她有点高兴但又不能太过明显。她觉得自己真的变态,难道有受虐的倾向?
“对不起。”看到沉默的路景星,邡未晞又软下心来。他怎么能凶她呢。他现在都要被罪恶之河冲走了。
“没什么。邡未晞,你会生气很正常啊。因为我就是个让人生气的女人啊。所以你更要注意点,我不是你的同类。你会受伤的。我也不会因为你而改变。”路景星觉得自己还是早点了断吧。
第315章 一斛珠() 
大抵好花终易落,从来尤物不长生。
早晨起来,看见窗台边上的那七朵白玫瑰已经泛黄,枯萎。摇摇欲坠。
这是前几日从花店买回来的,也是余之恋第一次自己买白玫瑰。
在家中,余之恋一直习惯养着的花是非洲菊。不为别的原因,只因为她强大的生命力。没有根基的植物,不管怎样好生看护,总是会很快凋零。但是,那次余之恋买回来的非洲菊竟然存活了将近半个月。
而且并未有特别的看护,只是记得三两天换一次水,有时候会在换水的时候检查茎部是否腐烂,如果有腐烂的迹象,便用剪刀剪掉一截。
如此而已。
记忆中买回来插在瓶子里的花,最多的是栀子花,康乃馨,向日葵,红玫瑰。之所以买回来是因为觉得很美丽,女孩子天性会对花朵有好感。在花粉不过敏的情况。
在所有的花当中,余之恋最喜欢的是向日葵,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朋友家花园里栽种的大片的很高很高的向日葵时,那时阳光正好,大大的金黄色的花盘,好像笑脸一样。那时候的余之恋大概还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朋友说,再过一些时日会有很多的葵花籽。余之恋那时候对葵花籽完全不感兴趣,心里想的是,要是以后余之恋也能有这样一片花田就好了。
所以,也许就是那时候起,就喜欢这花了吧。
越长大也见识了许多关于花语的描述,他们说向日葵的花语是,至死向日,矢志不渝。余之恋很喜欢这个解释,所以每次将花买回来时,都十分高兴。最开始的快乐有多么强烈,花落之后的伤悲就有多么厉害。每次扔掉枯败的花枝之后,看着空荡荡的花瓶心里总是要惆怅很久。
美丽的东西总是不长久。
曾经情深如许,最后也不过劳燕分飞,相忘江湖。
关于爱情与之恋觉得自己一直在爱的路上,这么多年她一直都在寻找爱。无论是友情的还是爱情的。
余之恋最近听说了一件非常震惊的事情。
妈妈的一位同事目前正在协议离婚中。离婚的原因是,她发现自己已经不爱男方了,所以思考了很久还是提出了离婚。
余之恋在晚餐时听见爸爸妈妈在聊这件事,她特别吃惊。余之恋一直觉得离婚是很遥远的事情。因为在余之恋看来结婚自然是深思熟虑的选择,既然最后还是会离婚那当初就不该选择结婚。
妈妈说,结婚是爱,离婚是因为不爱,这一点都不相矛盾。
孩子难道没关系吗?爸爸说。
果然爸爸是非常善良的男人啊。
妈妈只是笑笑没说话,再过了很久她又说,总觉得没有了爱,再生活在一起就很别扭,对谁也不公平。
余之恋并不了解妈妈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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