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骨肉情》第10章


沂悄?5度的明媚的忧伤的分界线。
轩辕晨枫看着眼前不知道神游何处的一人一狐,突然觉得好笑。“嘿,毓水妹妹,在想什么呢?”轩辕晨枫脸上的这个笑容是出自真心的,不得不说,穿越小说经典之一的片段就是:无论是男主还是喜欢女主的配角,无论这些情敌的气质千差万别,最终,都逃不过一个字——“帅”,只是帅的不同而已。因此,对二货来说,看帅哥流口水这件事不是不存在的。此刻的毓水刚刚从对雪球的感动中回过神来,就被那轩辕晨枫真心的笑容给惊到了!小,小,小正太,居,居然笑了!尼玛呀,如此的笑容,真是倾人国啊。
“咳,咳咳。”轩辕晨枫不自然的咳了几声,身边传来几声笑声,让毓水反应过来,自己一不小心将心里话说了出来。“嘿嘿,嘿。”毓水脸刷一下就红了,死死地抱住雪球,雪球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很困难,嗷嗷叫了几声,见某个二货还是不松手,急了,咬了一口某人的手。毓水觉得手上一疼,松手,雪球瞬间跳到了轩辕晨枫的怀里,埋在对方的怀中,不肯出来了。
“叛徒,给我出来。”毓水急了,对着小狐狸张牙舞爪,可惜,雪球不鸟她。这么多年,对于二货的本质不说看的个十分清楚,也看得个八九分了。唉,雪球其实被毓水养叼了,即使不是同类,也喜欢看帅哥啊!
“毓水妹妹,看样子,你家小白狐还是比较喜欢我啊?”轩辕晨枫调侃着毓水。毓水很郁闷,真是一个叛徒啊。“这只小白狐似乎和我以前见过的有点不太一样。”轩辕晨枫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答案,“嗯。据我爹说,这是一只千年白狐的后代。”“难怪了,这么有灵性。”毓水囧了,她深深的觉得自己见识太少了,以至于自己一直以为,连阿猫阿狗这种普通生物都具有灵性,更何况一只号称千年白狐具有灵性难道不应该吗?
“呵呵,毓水妹妹…。”“那啥,晨枫哥哥,咱能打个商量不?”毓水有点受不了,总是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个“妹妹”,总让毓水觉得自己有股出来卖的赶脚。
“怎么了?”“你每次喊我的时候,能不能将‘妹妹’这两个字去掉啊?”
“这怎么可以?虽然我们没有血缘的关系,但我一直都将你当我的亲妹妹,我也相信…”“你是唐僧吗?需要你来演大话西游?”毓水心里腹诽着,嘴里却笑着打断轩辕晨枫的话:“晨枫哥哥,我没有说不让你喊我妹妹,就是不把你当哥哥的意思。我只是不习惯有人喊我名字的时候总是在后面加两个字,让我觉得很别扭。”
“这样啊,可是我觉得挺好的啊,你比我小,叫你妹妹,告诉别人,你有一个好哥哥,不好吗?”
天雷滚滚啊,有木有?原以为是个可爱的小正太,其实是个大腹黑啊!毓水风中凌乱了,首先不论轩辕晨枫的自恋程度是多少级,就冲着他刚才讲的那段话,毓水敢拿今后十天的食物来和别人打赌,轩辕晨枫肯定没和别人说过这话。别小看毓水,这么多天一直都待在小房间里,不代表上京前没做过调查。某位伟人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一名出生在新时代的人,这些话是需要时刻牢记的。事实也证明,伟人说过的话是很有道理的。
从出山谷,正式进入外婆家后,就悄悄建立起了一支队伍。这个队伍里面的人很少,但是很有用。毓水一直坚信,360行,行行出状元。做到每行的状元,那么身边自然会有人愿意围绕着你转。因此,毓水建立这支队伍时,就是经过认真选择,专业对口,每个人一定要有一项拔尖的能力,例如,毓水自己创立的敏字行当铺。里面的老板是一位很有经验的老人,毓水为了这个老人,专门为他培养了大夫、管家等人,就是为了怕这位老人一命呜呼而很多东西无法学到。这样的心思,即使是毓水的父亲,美人舅舅都想不到的。可是,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轩辕晨枫讲出了那些话以后,毓水的世界观瞬间凌乱了。Who来告诉她,被大家所称赞的轩辕晨枫居然是个如此腹黑之人啊!
☆、第十五章 居然是腹黑(二)
资料上显示,轩辕晨枫是个圆滑的人,对所有人都是同一个不痛不痒的态度,毓水用她那有限的大脑分析出来,这样的人油水不近,将来定是个难缠的角色。因此和这种人搞好关系十分重要,只要被对方认可,将会是个十分护短的。
毓水吞了吞口水,深吸一口气。“晨枫哥哥,我们,额,继续走吧。”毓水总算完整的在被雷到以后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
轩辕晨枫嘴角露出了一个不太明显的笑容,这个女孩,似乎不仅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讨厌,甚至让自己有点开心呢。
一行人继续在山庄中逛着,前方有一个很大的湖泊,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毓水瞬间就被吸引了注意力。“走,晨枫哥哥。我们去游湖。”毓水兴致勃勃的拉着轩辕晨枫走向停泊在湖边的小舟和竹排。明显,这是专门给来游玩的人准备的。
毓水毫不犹豫的选择竹排,竹排中间有四个凳子,竹排尾站着一个船夫。毓水看到这个船夫就穿着一件单薄的青色衬衫,脚上的木屐鞋因为站在竹排上的时间久了已经有点湿了,可是对方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在北方的秋季已经开始有点寒冷的时候,学武之人是不会在乎这点冷意的。但是,毓水还是忍不住对着执掌竹排的人说:“大叔,晚上回去以后,还是用热水泡泡脚的好,然后喝点姜汤,驱驱寒。”其实毓水还想加一句,不要自己以为没事就真的没事了。可是毓水不敢讲,因为毓水才认识到,霁月山庄和杨家将似乎一样,即使是个不足轻重的下人,武功也是杠杠的。
在毓水冷到了一群人以后,轩辕晨枫很淡定的拎着毓水脖领处的衣裳走到了竹排上。毓水很是欲哭无泪,你们懂吗?如果有一个人,他和你不是很熟,甚至在初次见面时有点讨厌你,可现在居然做着稍许有点亲密的动作,你会怎么做?对于有个性人来说:“靠,我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别人怎么做和我无关。”对于自恋的人来说:“对方肯定是发现了我的美,真是讨厌,做这样亲密的动作,人家会害羞的啦!”而对于二货来说:“那个,晨枫哥哥,你介不介意先将手放下,然后我们在来聊聊?”
轩辕晨枫将手放了下来。柔声问道:“怎么了,毓水妹妹?你想和我聊什么?”
“那啥,毓水哥哥,我以为我俩还不是很熟。”毓水小心翼翼斟酌用词的说道。
“我以为你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天,我俩已经很熟了。”轩辕晨枫心情很好的回答。
“啊,我在你家是待了很多天,可是我们似乎都没怎么见过。我俩很熟的事,那个,我怎么不知道呢?”毓水很郁闷的回答。
“毓水妹妹,你这是在抱怨哥哥这么多天对你的冷淡吗?你放心,从今天开始,我都会陪在你身边,带你好好在京城玩一玩。”
纳尼!“晨枫哥哥,我没有抱怨啊。不是,就算抱怨也不能证明咱俩…。”“我明白,你想说我们不熟。但事实是你来我们家已经半个月了,对不对?”毓水点了点头,自己确实已经来京半个月了,“你看,这半个月来我们只是见了几次面,对不对?”毓水再次点头,一只手掌就能数过来自己和轩辕晨枫见面的次数。“一般来说,有客人到访,主人都会陪着,更何况有好友在自己家待了很长时间,那应该经常见面的,对不对?”“嗯。”“可实际上,你来我家这么长时间,我俩见面的次数这么短,是不是和其他人家有点不一样?”“咦,好像对,又好像不对。以前自己去好朋友家,待个好几天,和朋友是能经常见面的。”毓水心里想着,再次点了点头。“那好,毓水妹妹,既然如此,姑且不论其他,只站在正常待客之道上来说,你说这么多天我对你是不是有点冷淡了?”“你这么一讲,似乎是的。”毓水皱了皱眉头,说道。“好,既然你也承认了我对你这些天有点冷淡,那我是不是应该补偿你?”“额,不需要,哪有…?”“毓水妹妹,话不能这么说。我刚才说过,不论其他,只从待客之道上来说,你知道的,我身为武林盟主之子,学的东西和你自然有所不同,在待人接物上是不是要面面俱到,方能让世人不以歧视的眼光看我,说我不仅仅是利用父母的身份背靠大树好乘凉?”别看话说的如此冠冕弹簧,其实轩辕晨枫自己心里却想着:“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