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女神》第652章


他不只精通一门,他精通好些门,比如古董,他非常在行,因为他家是世家,祖父是收藏大家,你说他从小就耳濡目染,又那么肯学习,他能不精通么?
这不,今天就派上了用场了。
只见他左看看,右晃晃,再翻过去翻过来的审视,眼神从最开始的迫切,到鉴定了一轮之后,渐渐趋于平静了。
“怎么样?怎么样?是金叶子吗?”问这话的人,肯定就是咱们的女主,郎乐乐同学。
其余的人就算想知道是不是金叶子,他们都不会问出来,只有她,敢想敢说敢问,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这么爱财似的。
爱财本没错,错就错在,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满身的铜臭味儿,令人不爽。
那个贾宝玉同学有过经典名言。
名言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
名言二:“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名言三:“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
所以,满身铜臭味的女生,更令人生厌。(未完待续)
592 成仁就不必了
不得不说,郎乐乐的毅力可佳,但要习得一门技能,不是只凭毅力就可以成功。
这不,从回到寝室开始练起,都练到零晨三点多了,还只是将第一个步骤练熟悉了,可第二个步骤,总是停留在原地。
臭汗淋漓,气喘吁吁,太累了,洗了个澡,倒头就睡。
这一觉好睡,梦都全无。
睁眼都中午十二点了,肚子首先提出抗议,得先喂宝它才是王道。
可是,全身上下骨头疼,还真不想起床。
如果不是荒泽孤雁来访,她只怕会睡到再一个中午十二点,方才罢休。
“屋里有人吗?”荒泽孤雁敲门。
郎乐乐听到熟悉的声音,她一咕噜爬起了床。
“有,有人,你等一下……”怕他等久了,先吱一声,然后冲进卫生间,开始简单的洗漱工作。
也就三分钟搞定,立马冲出了卫生间。
“来了……”先出声,以免人家等及了,不知道屋内发生什么状况。
“干吗呢?这半天?”打开门的一瞬间,荒泽孤雁抬步进门,还忍不住埋怨了一句。
“哦,……”她跟在后面,瞄了一眼卫生间,灵光一闪,善意的扯了一个小谎:“上大号……”
“呃……”荒泽孤雁才吃了中饭,猛听得这么含蓄的理由,好没来由地打了一个嗝。
“给,给你送外卖……”他将手里提着的两个饭盒,交到郎乐乐手里。
这一瞬间,郎乐乐的脑袋有点懵。
“什么?”痴呆地提着,傻傻地问道。
“盒饭呀。你不饿了吗?”荒泽孤雁盯着她,质疑问道。
“我有说我饿了吗?”郎乐乐还不好意思承认,以疑问句反驳。
而荒泽孤雁不说话了,却眼里亮晶晶的,玩味地看着郎乐乐,看得郎乐乐莫名其妙。
因为此刻,荒泽孤雁听到郎乐乐指着卫生间说“上大号……”时。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成语“洗耳恭听”。意思是将耳朵洗干净了,好听人说话。
而郎乐乐同学上大号,是不是意味着。饿极了,先将肚子里的存货,哦,不对。是将肚子的垃圾清理干净了,留出空间。好大剁特剁呢?
郎乐乐不知荒泽孤雁所思所想,但看他笑得,笑得这么邪恶,她很想给他脸上来上那么一拳。给他脸上再加点颜色。
但人家好心给自己送吃的,好歹不能动粗,还得礼貌待客。
“嗯。那个,怎么这么好心。送我喜欢吃的煲仔饭……”
狠狠地咬了一鸡内金,太有嚼劲了,嚼半天没嚼碎。
“哦,是这样子的……”荒泽孤雁这才想起来,应该说明来意:“咱们钱董,要我来问问,你昨天学习得怎么样了?有没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
“哇,哇噻,大救星诶……”郎乐乐一口吞下了未被嚼碎的鸡内金,将油腻腻的双手去拉荒泽孤雁。
“说吧,什么事?”荒泽孤雁早背转双手,不着痕迹地甩掉了郎乐乐的魔爪,坐在郎乐乐的书桌前,翘起二郎腿,随意翻看她的书桌。
书桌还算收拾了下,没什么灰,但是,却摆得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就是,就是……”郎乐乐像一个被老师罚站的学生,看到老师脸上的不悦,她慌忙给荒泽孤雁倒了杯冷白开,然后将书桌收拾收拾了下。
也没有时间来分门归类,她只是把同样大小的书归整到一撂,按大小顺序摆放整齐了,这样,看着也舒服多了。
归整完之后,才发现水杯里的水还是满杯,人家荒泽孤雁并没有喝。
“你喝水……”她指着杯子问道:“想喝茶吧?嘿嘿,没有茶,只有白开水……”
在荒泽孤雁错愕的神情中,再神补一句:“喝凉白开最有营养的哦。”
“我来不是为了喝水的……”荒泽孤雁将水杯往郎乐乐面前一推,补充道:“还是你自己喝吧,给你自己营养营养。”
“哦,谢谢。”郎乐乐哪想到要客气,她才吃过了鸡内金,没想到还真的口渴了,她端起水杯,一口灌下了喉咙。
“说吧,有什么要问的没?”荒泽孤雁还是在书桌上抽出了一本书,边翻边问。
“报告,有问题想问。”郎乐乐没来得及看荒泽孤雁翻看的是什么书,她站得直直地,自然而然站得是军姿哦。
抬头挺胸,目不斜视,觉得好威风凛凛。
“问吧。”荒泽孤雁翻看着书,并不时地对比着看自己的手掌心。
“是这样子的,喜乐师傅教了我一招‘移花接木’……”郎乐乐边说边比划,取出了黄色的绸带,同时,还舞动了起来。
荒泽孤雁这才放下了手里的书,调转目光,看向郎乐乐。
她加了舞蹈动作,又穿得是绿衣服,这是根黄绸带……
颜色谐调,动作谐调,就像舞台上,舞动水袖一般,舞动得上下翻飞,蜿蜒曲折,如行云流水,酣畅淋漓。
“啪啪,不错嘛。”荒泽孤雁拍着手掌,还自带翻译。
“可是,黄绸的末端,要怎么使劲,才可以当成武器呢?”郎乐乐将黄绸交到荒泽孤雁手里,说道:“喜乐老师可以将这根黄绸当成武器,将树上的树叶全抖落下来……”
“你的意思是你想把这根黄绸当你以后的随身武器吗?”荒泽孤雁拉了拉黄绸,试验它的柔软性。
“嗯,有此想法了。”郎乐乐点头回答。
自从她失去了金箍棒之后,一直在考虑要用什么样的武器才衬手。
既然喜乐以此为工具教她一门绝学,那么,她就一定要练习好,以后当成武器也实在是不错。
一来。可以系在腰间,不占位置。
二来,练习好了,得心应手,何乐而不为呢?
三来,女孩子很适合这样柔软性强的武器,如果用刀呀。枪呀。剑呀什么的,不是不可以,但不温柔。
嘿嘿。虽然郎乐乐同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生,而且武器这个东东,也不是温柔的物件。但只要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此时此刻。机缘如此,那么,她也就将武器定位成了这条黄色的丝绸。
柔软性强,就算被人家用刀呀。枪呀,剑呀什么的,给砍成断了。还可以买,成本不贵。
最主要是成本低廉。方便携带。
“哦,如果要以此柔软性的绸带为武器,就得有内功……”像是自言自语,荒泽孤雁低头沉思。
“内功?”郎乐乐挠了挠头皮,无奈地说道:“内功没有,魔法因子可以不?”
“好吧,让我来帮帮你吧。”荒泽孤雁话未说完,他的手指头,毫无征兆地戳上了郎乐乐的腰……
“喂,你干什么?”郎乐乐一蹦三丈远,揉着被戳疼的老腰,愤怒地问道。
“给你内功呀。”荒泽孤雁又拿起了那本未看完的书,继续翻阅。
“一指禅?”郎乐乐第一反映,是荒泽孤雁会武功,有一个招术就叫“一指禅”
一指禅是江湖中唯一一门可点死穴一击必杀的点穴武功,武功略有所成时可点人哑穴,则对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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