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世之名》第5章


金?肯尼的眼神很放肆,也许是因为有些醉意,他说话也赤裸而大胆,“我还以为今天来这里的都是老头子,宝贝儿,看到你走过来我才觉得这片花园的景色没有那么单调了。”
沃克倒是很习惯别人夸赞他的容貌,“我的荣幸。”
金?肯尼笑不露齿,“不,应该是我的荣幸。您是?”
沃克伸出手,“沃克?瑞恩。纽约邮报摄影记者。”
金?肯尼露骨的神情稍微收敛了些,他敏感的神经被“记者”这个词挑了起来,话语里显然回收了方才的亲昵和善意,“您好。”
沃克有点失落,他想努力再挑起话题,但金?肯尼显示出了回避的意思,“抱歉,我还有些私事。”说完他端着酒杯离开了,将沃克留在原地。
伊莉斯叹了一口气,“亲爱的,他是个老色鬼,如果你不说你是记者,这一身细皮嫩肉被他活活生吞了也有可能。”她调侃着拍拍沃克的脸蛋,“下次记住了,别轻易和别人说你是记者,这是个不好的习惯。”
沃克咬牙,“是我失误。一定还有办法的,对吗?”
伊莉斯挑眉,“再给你个忠告,不要急功近利。”
沃克沮丧地低着头,啃咬杯子,“贵族真讨厌。”
“贵族?”伊莉斯讽刺道,“他不能算是贵族,美国现在也没有什么贵族。穿着印度棉的WASP怎么能说是贵族呢?你见过贵族和黑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的吗?哪一位王妃自己拎包?西班牙王室当年创造的灿烂文明已经没落了,美国人只要有钱就好,吃穿仪态、文化教养、和什么人混一起都不在意。美国人讨厌古板老套的繁文缛节,但是没有那一套,弄不出来什么贵族。”
第四章
离开市长的私人花园,沃克感觉到弗兰克?彭贝离他越来越远了。
弗兰克?彭贝、金?肯尼、上流社会和巨大的财富,它们是合而为一的共同体,不会单独存在只会越来越联系紧密。他们不是第五大道的霓虹灯,更像是工厂烧炉里的火焰,他们是源头和能量,美国的霓虹灯没有了这把火是不可能亮起来的。沃克隐隐明白过来,这个疯狂的金钱游戏里,真正的关键在于这把火,只有进入烧炉里才能看到终极的财富。
如果说沃克这个人身上有什么真正称得上优点的地方,除了他的相貌以外——沃克自认相貌其实不应以优缺点论,鉴于它的价值已经能够被清晰评估并且折算成现金,但凡有利可图的东西是缺点还是优点并不重要——也就只有他永不枯竭的精神和热情。不要把他和那些往家里买了一摞金融基本知识书、最后却在沙滩上和比基尼女郎共度了整个夏天的信托公司小职员相提并论,他的精神动力远比这些人更深沉。
他身上有一种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来源于还在孩童时期朦胧地对命运的认知。他认定自己并非小富小贵的平庸之辈,命中注定他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金钱对他来说只是一种工具,他需要钱,很多钱,但是钱不是最终的目的,他要证实的是“自己命格非凡”这个命题,无论是成为华尔街的大人物还是在华盛顿有一片立足之地,都不是他最终在意的。他期盼的是更加富有传奇色彩、有个人特色的人生传记。
在沃克从前27年的人生里,这个“命格非凡”的论证只有两个人给予了他真正实际上的帮助。一个是保尔,他们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大学的时候他帮沃克参选学生会投过票,沃克发表了他人生中第一次激动人心的演讲,他第一个带头鼓掌,并且说,“沃克是个能实现愿望的人。”;在沃克毕业之后保尔提供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经济支持。
另外一个人是沃克的房东太太玛丽安。她是个臃肿的满面发油的老女人,她的丈夫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总是和过街的妓女混在一起。于是这个女人的怨气和她的头发一样张牙舞爪,到后来怨气催生了一种病,在她脸上两条眉毛中间长了一颗不大不小的肉瘤,更加重了面貌上的不堪。她变得对谁都很恶劣,唯独对沃克十分友善,她经常给他做甜点,即使不能马上交上房租也不会语言刻薄。最可贵的是她这种行为并不出于任何龌蹉的想法,她也从来不指望从沃克身上得到什么,与其说是无私,不如说那是女人身上体现出来的神性。
“沃克,好孩子,过来。”房东太太站在楼下朝他招手,她说,“你向我打听的那个人,我有了点消息。你想知道吗?”
沃克尊重她,他走过去轻轻牵起她的手,“你脸色很不好,该回去休息了。”
房东太太满不在乎,“等会儿我就去睡觉。我现在只想和你说会儿话。”
沃克给她煮了一杯热姜茶,“我最近太忙了,抱歉。”
“你上次向我打听的那个人,还记得吗?巴顿,我找到了他留下的一个电话,打过去问了,他似乎又辗转去别的地方了,最后一个知道他在哪儿的人说他去了新奥尔良。”
沃克想起来这件事了,他振了振精神,“对,我的确让你帮忙查过这个人。谢谢,这个消息对我很重要。怎么说,不是我想知道这个人,是一个朋友。”
“能帮得上你就行。”她羞涩地笑起来,这一笑就带动那颗小肉瘤不停颤动,连同脸上深刻的老年斑堆叠在一起,十分恶心,然而如果越过这个肉瘤直视她的眼睛,可以看到一种卑微的令人怜惜的赧色。任何人如果看到这种神情恐怕都会为方才自己的厌恶感到羞耻。
沃克亲吻她的额头,“上帝会保佑你的,玛丽安。”
纽约的贵人们多忘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沃克不确定那位天鹅绒先生是否还对自己有印象。抱着微小的希望他还是拨通了四月酒店的电话,“您好,我想找格林?兰道尔先生。”
“请稍等。马上为您转到兰道尔先生房间。”
两分钟后一个熟悉的纤细的声音从电话筒里传了出来,“您好,我是兰道尔。”
沃克说,“嘿,沃克?瑞恩,还记得我吗?”
对方竟然应诺,“瑞恩先生,我当然记得你。”
“受宠若惊,没想到您真的将我这种小人物放在心上。是这样的,我这里有您那位。。。。。。朋友的消息,布莱恩? 巴顿。您还记得吧?我的房东太太查到了他的去向。”
电话筒沉默片刻,语气显然是压抑过后的激动,“是,请问他现在在哪里?”
“他去新奥尔良了。”沃克停顿了一下,“具体的地址恐怕很难追踪,您还有别的线索吗?”
格林的声音变得失落,“不,我也没有。。。。。。我没有别的线索了。”
沃克噢了一声,小心翼翼地试探,“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些他的东西,如果您方便的话,我请您喝一杯,顺便将他的东西给您,我们可以聊一聊。星期六您方便吗?”
格林似乎犹豫了很久,“好吧,我愿意见你一面。”
他们约在了月光谷的咖啡厅。格林仍然穿着他上次那件蓝色的天鹅绒外套,戴一顶深色的软帽,手杖不离身。不过或许是他领略了纽约人的时尚,也大致明白自己过重的妆容不太合适,他的五官终于穿破了封印的脂粉浮现出来。他有个高挺的鼻子,眼窝深陷,两颗灰色的眼球从那黑洞洞的眼孔里凸出来,颧骨高出,显得特别瘦,脸上虽然用腮红添加了一些人工的血色上去,但弥补不了从那病态的皮肤里透露出来的死气沉沉。
沃克有点吃惊。他记得格林的风貌,即使没有纽约人的雍容姿态,也不至于不堪,仅仅是一个星期,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就算是睁眼说瞎话也不能立刻对对方的面貌进行恭维了,“说实话,您和我上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我差点没认出您来。”
兰道尔有些拘谨和难堪,“见笑了。”说着他掏出手帕来一阵剧烈的咳嗽。
沃克为他点了一杯热饮,“您身体状况还好吗?看了医生吗?”
“没有。”格林微微低着头,“不碍事。我只是不太适应纽约的天气。”
“请注意身体健康。”
“谢谢。”
沃克将一枚胸针放在桌子上,“这是巴顿留下来的东西,没有其他的了。我想也许会对您有帮助。”
然而这只是一枚毫无质感的铜制胸针,既没有华贵的宝石,也没有任何刻字信息。格林拿过来看了看,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他隐忍着嗓子的疼痛,从怀里掏出一盒药来,塞了两片进嘴巴,和着浓热的咖啡咽了下去。剧烈的咳嗽弄得他满头是汗,脸色更加透明苍白。
沃克担心他会不会突然昏厥过去,“您真的不需要见医生吗?”
格林摇摇手,他的嘴唇已经完全失去光泽,“没关系。” 
“哦对了,上次跟您提过的关于投资的事情,不知道您感兴趣吗?”沃克刻意压低了嗓音,“我给您特地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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