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骨》第63章


胀贰?br />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
☆、第九支伞骨·承(上)
钟檐将最后一批货送掉以后;回家的路上;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起初只是豆大的雨滴;稀稀疏疏飘在空气中;几声闷雷以后,雨水便劈头盖脸的落下来;尘土飞扬。
街上的行人纷纷跑起来,归家的归家;实在跑不到家的,也寻了一处地方避避雨。钟檐腿脚不方便,离得最近的地方就是城郊的观音祠了。
钟檐沿着被雨水打湿的台阶拾级而上,总算是有一瓦遮檐了。
他抖落了身上的雨水;袍子已经湿透了;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他看了一下天,这场雨水似乎积攒了态度天了,暂时停不了了。
这观音祠位于城西,前几年香火鼎盛,来这里求子求孙的人很多,后来云宣又盖了新的寺庙,老祠就渐渐荒芜了,连个打理的僧人也没有,只有少数还信这送子观音的人,不时上山,听点香火。
这种天气,就跟不可能有人了。
钟檐对着观音娘娘拜了拜,就开始结身上的湿衣服起来。
忽的,他忽然觉得案桌下面有动静,他一瞪,又立马没了动静,他继续解衣带,发现案桌下的帘子又动了动,他疑惑,莫非观音娘娘看见他如此不雅的宽衣解带,显灵了?
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掀开来,竟然蜷缩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眼珠子滴溜溜的瞅着他看。
于是两个人一大一小,蹲坐在蒲团上,大眼瞪着小眼。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小孩儿警惕的看了钟檐一眼,反问,“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钟檐轻笑,想着这是谁家的小孩儿还挺倔,便逗他,“我告诉你我是谁,你就告诉我我是谁!”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合理,又忽然想起什么,握紧了拳头,鼓着腮帮子说,“我阿爹不让我告诉别人,我是他儿子冯小猫!”
“冯小猫?”钟檐好笑,到底是小孩子,“那你爹真是太没文化了……”
“不许你这么说我爹!”小孩儿拳头握得更加紧,瞪着他,倒是真像炸了猫的小猫了。
“你爹都把你扔在这里了,不要你了,傻孩子!”钟檐继续逗他。
“哼!”小孩别过脸去,再也不理钟檐。
半个时辰以后,雨渐渐停了,他准备趁着这个时候下山,望了望还气鼓鼓的小孩,问,“要不要跟我下山?”
小孩轻哼,不理他。
“那我走了?”钟檐继续试探。
他最终还是把小孩带走了,他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他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孩子,他一辈子都会有这样的缺憾,可是也能理解父母丢了孩子的焦急,所以还是想要尽快把孩子送回去。
“你爹是干什么?叫什么?”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说,“我爹是全天下最能干最勇敢最善解人意长得最好看性格最好写字最好看文章写得最好最会赚钱养家对我最好……”
“得得……”钟檐脑门儿生疼,决定还是先把孩子带回家去,从长计议。
他们回到伞铺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黑,他打开木门,将小孩儿安置在竹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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