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初代]上帝之城》第47章


看着眼前一成不变的风景,忽然有些胆战心惊。
这座山口向来是进出城镇的交通要道,因此也是土匪出没最猖獗的地点之一。依稀记得多少年前艾琳娜小姐出行归来就是在这里遇袭,时间大概也是春夏交接之际,窄隘的山道两旁漫山遍野都是红得人心里发憷的金盏花。西西里岛野生植物的生命力旺盛到叫人嫉妒,恨不得自己也变作一株野花野草,只靠一丁点儿阳光雨水就能谋得卑微的生存。
同样是阳光明媚的午后,和风暖日蒸得人昏昏欲睡。公爵小姐的行列拉得很长,我骑着艾琳娜小姐向公爵求来的小马驹儿颠颠地走在队伍前头,刚挤过山口踏上平原就听见身后杀声震天,相貌粗野的干瘦男人们狂呼乱叫着从山坡上冲下来,好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艾琳娜小姐的马车。他们的长相体格没什么相似之处,只有眼白都是清一色的通红,不知是上火充血还是被成山成片的金盏花映红了。
队伍被从中间拦腰截断,和我一道走在前列的侍从们当场吓得脸孔脱色,有几个勒马转身便跑。那时我还没有打着骑士的名号招摇过市,心知是遇上了打劫绑票的土匪,一把拽住某个落跑家伙的缰绳,麻利地倾过身去把他腰间装饰用的长剑抽了出来。
那以后的事情,我想不起来了。
记忆里之后的断片,就是我站在一地分不清敌我的人体残骸之中,持剑的右手不知挨了几枪几刀,一低头就能看见白骨透过撕裂的皮肉露出来。我想和往常一样轻捷地跳上马车跪在艾琳娜面前,捏着她柔若无骨的白嫩双手告诉她没事了,可是一挪动脚步就听到身体内部恶心的破裂声。
我跪倒在血和尸体的死海里,开始呕吐。
毫发未损、连衣角都没有沾上污渍的艾琳娜掀开马车帘子走下来,那一次换她跪在血泊里拉起我看不出原本肤色的手,微笑着告诉我:克丽斯,没事了。
虽然微笑着,却有滚烫的热泪落到我手背上。比刀割还钻心的疼。
作为人之子的我,在那个时候一定已经死了。剩下的,只是为保护“艾琳娜”这束微光而存在的剑刃。
那场鏖战的结末,我和艾琳娜是唯二的幸存者。当地报纸上发了个豆腐块表扬我保护公爵小姐的功绩,也正是这块豆腐让戴蒙·斯佩多对我留了心思,牵扯出如今这一段让人啼笑皆非的孽缘。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认为罪行滔天的自己有重新被称作“人”的资格,顶多是要保护的对象从艾琳娜扩大到了整个彭格列而已。多年时间不过是流水账上潦草的一笔,终究没法把罪人描绘成英雄。
我匍匐在开满红色金盏花的高地上,握紧冲锋枪抵住肩膀,娴熟地歪头眯眼,手指搭上扳机。
“纳库鲁先生,能听到敌人的脚步声了哦。现在您是这里职位最高的干部,请下达射击指示——是照脑袋打,还是让子弹从他们帽子上飞过去?”
“噢克丽斯,不是我说你,你这女孩趣味可不怎么样……喂,再开玩笑的话就错过射击机会了!”
“得了别担心,枪械方面我可比您要在行,话说您还没吩咐我要照哪儿打——”
全副武装的男人们正一边警惕地环顾四周,一边慢慢从我们眼皮底下通过峡谷。对方显然也预料到了我们在此设伏的可能性,但他们没预测到我们拥有玛蒙这样手腕出色的术士。她从很久以前开始便带着维克多姐弟搞些小偷小摸的行当,掩藏气息的幻术可说是她特长中的特长(浅…草…微…露…整…理)。
利用幻术这种歪门邪道的小伎俩搞伏击,说起来好像有些胜之不武,但东方人的老祖宗也教育过了:兵不厌诈。火力悬殊的条件下,谁会蠢到堂堂正正玩儿正面迎击。
关键是第一枪。
蓝宝少爷说得没错,无论借用什么力量,只要在这里把他们全数歼灭,多少能为整个战局派到一点用场。
“——既然您不忍心开口,我就下令啦。伙计们,照脑袋打,别放一个活人通过!!!”
十几条机枪一齐对准山路上的人群,喷射出暴雨般密集的子弹。
顷刻间,山谷中血肉横飞,哀嚎和怒吼响彻半边蓝天。
即将席卷西西里岛大半地区的修罗场,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一次我是狙击者,和那个时候相比什么都没有改变。
为了活下去,我们必须杀人。
…………
所谓生死相搏,用大白话来说就是血与火,枪与刀,崩人或者被崩。说诗意一点,是死或生;说得诗意到让人胃疼而且骗稿费,是像圣女一样光荣赴死,或者像混蛋一样苟且偷生。
我还活着,所以我想自己应该是个混蛋。
“噢Shit蓝宝少爷麻烦你让开——只差半寸我就把你的脑袋一块儿劈碎了!”
“对对对不起克丽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有个家伙打算从背后给你一枪……”
“所以你才把那锅架我脑袋上?谢天谢地我还以为有人抽了我一闷棍!你快回后头草堆里躺平,小心蹲着也中枪!”
“别扯了,本大爷才不离开克丽斯……绝不!都说过要变成比你更强的战神的!!再说这种状况,根本是躺着也会中枪,你没看尸体都给打烂了?!”
“哦,那倒也是……”
不知是哪边的人手一抖丢了个燃烧瓶,路边茂盛的野草当即在夏初干燥的空气里燃起了冲天烈焰。敌方投入这一关口的战力超出了预期,我俩和其他人被攻上高地的菲洛家族成员冲散了,一时难以突围,只能背靠背站在灼热的火光中,抱着沉重的铁块向四面逼近的人影一个劲扫射。
咔哒一声,扣下扳机的瞬间枪口却没了反应。
“哦该死!蓝宝少爷,你还有备用弹夹么?!”
我挥起耗尽子弹的冲锋枪,一边用枪托重重朝敌人头上砸去,一边声嘶力竭地向身后被枪支后座力震得浑身发颤的蓝宝大叫。
“没……没有了!刚才我装进枪里的是最后一个了!!”
我也有些慌了神,盲目地将手探入衣兜里,却意外地摸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
……弹夹?!
怎么会……我压根不记得自己有往衣袋里装过弹夹啊?
现在不是猜忌为难的时候,我当机立断一把抓出弹夹塞进蓝宝手心:“蓝宝少爷,你拿着这个,赶紧杀出重围和纳库鲁他们合流!再这样被分隔下去,我们俩就算在这儿被射成蜂窝也没人收尸——”
“等等等一下!克丽斯,那个弹夹给了我的话,你要怎……”
“嘿,少爷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可是个骑士,只要剑在手上就没有斩不了的东西。”
我随手把笨重的枪支扔了出去,双手探向腰间掣出两柄长剑,顺势一转身用肩膀朝蓝宝头顶撞去。
“快跑啊少爷————跑起来!!!”
(你说得对。)
(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还不能死在这种鸟不下蛋的鬼地方。)
眼见蓝宝眼一闭心一横抱着机枪向大部队的方向冲过去,我紧跟在他身后一剑刺穿了某个打算朝他开枪的大汉的肩胛骨。
拔出剑锋时血花伴随着悲鸣一起飞溅出来,我来不及愧疚感伤便旋即转身迎击身后袭来的敌人。熟悉的气味和触感又一次在眼前苏醒,刀刃自上而下劈开人体,模糊的道德意识连同五感一起变得暧昧不明。
多年前的那一天,也是这样干热的空气,这样明媚恼人的太阳,这样满天满地好像要一口吞下我的血红花海。
然而和那一天不同的是,不会有人守在我身旁握住我的手对我说“没事了”。
幸好我已足够坚强,坚强到可以耍帅大喊你快跑这里我来,可以给没活够的小孩儿撑起一片天。
…………
激烈的战斗一直持续到黄昏时分,才渐渐落下帷幕。
对,我还活着,谁让我是个混蛋呢。
在我们不要命的顽强抵抗下,菲洛家族的残党终于意识到突破无望,收拾家伙狼狈地沿原路撤退了。我们无暇深追,立刻着手联系总部、清理战场、抢救伤员。反正这些家伙是没法平安回到后方营地的——阿诺德先生早已带着自己的精锐连夜绕到城外,以逸待劳了大半天,就等着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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