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初夏微芬奇》第6章


便放弃了抢回来的念头,只好悻悻地点点头。
“先来后到是一种通俗礼节,我想你应当也明白。这是我先找到的书,而且很重要,所以,不能让给你。”他淡定地推了推眼镜,不过我分明看到了镜片后他得意的笑,似乎还带着一点探究的意味。
很重要?难道,他就是小风?
我望了望那本书,深呼吸,然后郑重地开口:“对不起,如果你没有急事,希望你,也请你,能听我把话说完。——因为这本书,实在对我也很重要。”
“没错,让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丙皓夏同学。”我的话音刚落,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响起了。我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霏林站在了我的身后,并且悄悄对我说,这就是她刚才提到的那位“长得还不错的家伙”。
说着,她牵我来到不远的阳光厅,径自坐下,脸上带着一种很郑重的表情。
“说吧,不过如果太无聊,我可是要索赔的哦。”对面的人看了看表,露出一副随意到欠扁的表情,却也乖乖跟着坐了下来,还自觉地唤来了茶水服务。
于是我也坐在了霏林身旁的秋千上,静静地听着她讲述那段,似乎已经被我遗忘了很久的故事
“从前,有一对母女生活在一间书店的阁楼上,那位妈妈就在楼下的书店工作。”
霏林一边说着,一边似在不经意间握紧了我的手。
“那个女孩还小,也没有上幼儿园。为了帮助妈妈,她每天都早早地起床,和妈妈一起下楼,想帮着做点什么。她妈妈不放心小女孩一个人,就让她白天也呆在店里,顺便帮忙整理一下被客人弄乱的书。小女孩很高兴,每天都乖乖陪在妈妈身边,将书本摆放整齐。母女二人就这样一起将书店打理得井井有条,让老板很满意。
“有一天,这位小女孩在书店里碰到了一个小男孩,他看到女孩在角落整理书籍显得有些吃力,就去帮助她。男孩是随着妈妈外出办事度假,就住在书店附近的酒店。平日里妈妈出去忙,他也不愿意跟着,索性一个人动不动就往小书店跑。男孩和妈妈一呆就是一个多月,渐渐的,两个孩子也成了好朋友。男孩很热情,很细心,十足是个小绅士。而且,他应该是属于家境不错的吧,因为他送过很多东西给女孩,都是男孩妈妈办完事情后买回来给男孩的。不过,女孩听妈妈的话都没有收。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男孩离开前一天,来和女孩告别,才得知再过两天就是女孩生日。原本女孩很期待她终于有朋友可以一起过生日了,但是男孩家临时有事,机票也订好了。男孩觉得过意不去,在临行前又匆忙来到店里,送了女孩一个很大的蛋糕和一只熊。女孩惊喜极了,因为她一直渴望有一只毛绒公仔,也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大的蛋糕,还是她最喜欢的芒果味的,所以她对妈妈说,哪怕她少吃几顿,也想送点什么给男孩留作纪念。女孩的妈妈想了想,决定买一套书,那是她曾经给他们讲过的、男孩和女孩都很喜欢的,关于小草的故事。可是大概因为那套书太古老了,当时的书店里只剩下一套了,而且还缺了一本,于是女孩的妈妈买下了那剩下的两本书,女孩送给了男孩,没想到后来等男孩走了,女孩才发现他悄悄地留下了其中一本给女孩。此外,两个孩子还在女孩妈妈的见证下许了约定,要一起找那剩下的一本书,叫做《露晞?四叶》。。。。。。”
说到这里,故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我却陷入了久久的回忆中。那个当初许下的约定,虽然稚嫩,却寄托着我纯真美好的童年里第一份友谊,和我对妈妈的浓浓的思念。。。。。。
所以,这一份执念,对我而言其实已经远超出了约定本身的意义。
所以,其实我觉得,如此微不足道的约定,当年那个被我唤作“小风”的男孩子,很有可能早就忘记了。
可是,眼前这个眼镜男又是为什么会突然找上这样一本书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某依:撒花恭喜小夏同学出场!(某夏:撒花?还是算了吧,之后把我的帅更多地展示给大家就行了嗯!)
话说小时候的故事什么的万年老梗叭,不过我会给它全新的诠释的!
☆、突如其来的重逢
“所以说,你,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他双手交叉,带着疑惑的眼神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番。真是令人不舒服的眼神,透过镜片,像激光扫描似的
“不管是不是,为什么你刚刚说,这本书对你很重要?难道你是——”
“本公子才不读这么幼稚的书,是我朋友林风。”
林风?!难道是。。。。。。脑海中浮现出菲仪的哥哥一脸淡漠的表情和那一闪而过的熟悉感,真的是他吗?不会罢?可是原来的小风是很温柔可爱的呀!我努力想像了一下长大版小风温柔可爱的样子,结果失败。
“说了那么多无关紧要的细节,就是为了烘托气氛的吧。”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还刻意加重了(fēn)的咬字。“不过,”那位什么“丙公子”略带戏谑的声音再次响起:“今天可算见识到木头的‘梦中情人’啦。”
“是又怎么样,注意你的语气!”霏林在一旁忿忿然地施以眼神警告,可惜对方完全无视了。我抚额暗叹,何止是语气,根本措辞也有严重问题!这个眼镜男还真是大嘴巴啊。
“皓夏,什么梦中情人啊?是谁啊?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连菲仪也来了,我的目光不禁飘向她身后,那个冷冰冰的林风正面无表情的站着。
“就是她啦!你哥的初恋!”我的大脑中正在飞快地做着数据匹配,却忽然被轻轻推了一下,于是就这样站在了林风的面前——不,其实根本算不上面前!仰起头才能看着,这个角度不太好,于是我本能地退后了一步,心里还在想着:初恋这种说法是哪里冒出来的!。。。
菲仪倒是听到了这句话像是颇为兴奋,立刻跑上来拉着我手舞足蹈了一番:“原来是你啊风灵!我那一次正好没有去,遗憾死了!终于知道是谁了呀真是太好了太巧了!这就是缘分呀!”一边说一边看向林风。
“木头,通过了本公子91%的数据匹配,她应该就是那个小灵哦!”刚刚推我的元凶坏笑着走到林风身边,又递过《露晞?四叶》,“呐,我终于找到你要的书了,那位也是在找这本书!”说着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刻意地压低了声音:“喂,好好表现啊!”然后就把菲仪拽到了一边,大概是摆出了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
林风向前走了两步,目光定定地注视着我,黑色的刘海下,幽邃的瞳中清晰地映出了我的影子,可我却看不清他此刻的心情。我甚至说不出自己有什么感受,也许是寻觅了太久,突然找到,我的大脑却一时来不及运转,卡住了。
真的吗?这真的是真的吗?可是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呢?我思绪万分纠结中。
持续无语。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呀,估计那个冰块是不会主动开口的,我只好勉为其难地扯着笑脸开口道:“好久不见,没想到我们竟然在同一个班”听上去干巴巴的?事实上我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嘛。我懊恼地住了嘴,心下挫败不已。
“小灵。”
面前的人冷不丁地开口,又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就这样宣告他证实了一切的猜想。可是,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凭什么?!
潜意识里不想就这么接话,我上下左右打量了自己一番,最后视线落在手腕的时候,忽然明白了过来。如果是因为这个——
那么,果然是他。
虽然还是儿时熟悉的称呼,却怎么听着一个冰块发出来的声音怎么别扭,他倒是不知怎么做到的叫得如此自然流畅轻车熟路,可是我尴尬了:这这这,熟也不像,不熟也不是,这样的性格转变,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哎呀别羞涩了,既然是久别重逢又这么有缘,不如我们今晚庆祝一下吧!”菲仪在一边雀跃地提议。
我额头滑过黑线,一定是我的面部肌肉没有很好地表达出我混沌的心情,谁羞涩了。。。。。。!!
其实所谓的庆功宴简直是徒有虚名、挂羊头买狗肉、醉翁之意不在酒。一顿饭吃得倒是“融洽和睦”,美食既能果腹又赏心悦目,只是霏林菲仪两个嚷嚷着要把把子拜了,又提议桃源三结义,那个叫丙皓夏还说既然人家林风都叫我小灵了我就要叫人家小风,“顺便”叫他皓夏,小风还是延续着他刚出场时的风格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我则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