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蛋专家》第102章


不同,若要施展幻真之术,须得挑选一枚属于我族历代族长的魂石为记。”
“鲜筠族长,您脸红什么?”云霄这家伙简直自带防情敌雷达探测仪,察觉到鲜筠的脸色不对劲的时候,整只鸡都不好了,语气也不由得尖锐了起来。
“云公子稍安勿躁,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有些难为情,因为这魂石算是我族借给白芎大人的,今后大人若是无用了,还需还给我族,只是……”
“只是什么?但说无妨。”白芎却相信鲜筠不是那种会故意给自己挖坑的人,她脸红支吾,估计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只是,我族历代族长的魂石素来霸道,大人借去一用无妨,最好、最好少用,否则,今后若是大人寻了伴侣,生蛋的时候……可能会生出有我族血统的蛋……”
“噗~”云霄忍不住笑了。
“好吧!我答应你,若非必要,绝不随意使用这魂石,多谢你坦言相告,说起来,你们是怎么发现这个问题的?”白芎有些好奇。
“数百年前,因为某些原因,我族曾将魂石借予有陶部落的一位长老,那长老心爱之人喜欢上了旁人,长老不甘心,便以重利相许,借了魂石,以幻象留住了心爱之人。”
“可是,谁也没想到,最后亲手毁了那幻象的,也是他自己。”
白芎和云霄对视一眼,突然对那位霸道长老头顶毛发的颜色产生了一丝怀疑。
果然——
“后来我们才知道,因为太过频繁的使用魂石,那位长老的伴侣,最终生下了一颗绿壳鸟蛋,可是,妖族都知道,有陶部落的真身,乃是胎生……”
“果然戴了绿帽子!”白芎和云霄再次对视一眼,内心万分的同情那位长老。强扭的瓜,注定是不好吃的啊!
“此事发生之后,我族便定下规矩,若无关系到我族生死存亡的大事,决不可再将魂石外借。只是,我们欠了大人的救命之恩,举族上下,也就唯有这魂石才是最珍贵的了……别的,实在是拿不出手!”鲜筠有些羞愧。
因为沉湎臭美,青羽一族对于力量和财富的追求便不如旁的部落那般执着,一直穷嗖嗖的,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思来想去,也只有魂石和秘术还算拿得出手了,偏偏他们部落的魂石还有“容易让人戴绿帽”的强大副作用,简直让她无法启齿!
白芎:“……”虽然很想出言安慰面露不安的鲜筠两句,可是,他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话应对这样的场面。
嘴笨的人真是太容易冷场了!
好在他们家还有云霄。
“大哥,我看你就先拿着吧,反正鲜筠族长也说了,只要不频繁使用魂石,也不会生出,咳,带颜色的蛋嘛~再说了,大哥你连伴侣都没有,现在说生蛋什么的也太早了吧?”反正大哥的伴侣只能是我,生不出蛋,大不了捡几颗回来孵嘛,总有遇到特殊情况没有人要的蛋吧?他不嫌弃,真的!反正他自己也是被大哥捡回来孵化的。云霄在心里如是说。
然后,白芎就从一大堆五颜六色的魂石里,挑了一个纯黑色的。
绿色的他是不敢拿了,拿了怕有心理阴影……
第95章 
离开了青羽部落的“初生之地”之后; 接下来; 白芎就知道自己的“密码”究竟应该设在何处了。
整个青羽部落,还有哪个地方能比“初生之地”更安全更隐蔽的吗?
而且; 撇开隐蔽性不说; 单纯从保护这个角度来说; 将“密码”放在“初生之地”; 也算是对那些尚未出壳的小雏鸟们的另一种保护了。
反正方才鲜筠已经答应他,这几日会经常带他进去实战演练一下该如何使用他们族内的秘术,不过配合使用的魂石大概是不会用了,鲜筠也很怕出什么意外,到时候害得恩人头顶的呆毛变成绿色就不好了。
青羽部落正在集体孵蛋、孕育下一代的时候; 部落里显得异常的平静; 雌鸟们每日梳理好羽毛之后; 会轮流分成几个小队,去部落附近清理有可能威胁到蛋宝宝和雏鸟的野兽和毒蛇之类的; 当然了; 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莫过于养虫子了。
是的,养虫子。
刚出生的雏鸟非常娇贵,除了美味营养的小虫子; 几乎吃不了别的食物; 因此; 每年青羽部落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豢养各种美味的小虫子。
对于鲜筠盛情邀请他们参观虫子养殖场这件事; 白芎和云霄发自内心地谢绝了。
虽然雉鸡一族也吃虫子,但是因为白芎对这种软体动物的恐惧,从小到大,家里的食谱里就很少出现“虫子”这种选项,以大哥的喜好为优先的云霄,自然也是不吃虫子的,或者说,从不在大哥面前吃虫子。
不去参观养虫场,兄弟俩商量了一下,决定进山打些猎物送给鲜筠她们。因为整个部落都在忙着孵蛋大业,雌鸟们在雏鸟出壳之前是不会离开部落太远的,因此,对于鲜筠她们而言,养虫子既是为了给雏鸟储备食物,也是为了让她们自己在保卫蛋宝宝这段时间里不至于饿死。
白芎不是知恩不报的人,鲜筠和青羽一族将部落最珍贵的东西都送给他了,反正他最近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抽几天时间给青羽部落捕些猎物回来,肉吃不完可以做成美味的肉干,骨头也可以炖汤喝,兽皮能拿来作为鸟窝的垫子,可以说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实用的礼物了。
还有一件,是他不能说出口的礼物,希望有“那个礼物”在,这些性格平和温顺的小蓝鸟们,能真正在这里得到他们想要的与世无争的生活吧。
“大哥,我来吧!”看到大哥甩出一根树枝戳死了一只花熊,云霄抢着跑过去将花熊拎起来,拎起来之前还补了一爪子,小心翼翼地将熊血放干净了才拿了回来。
大哥今天穿的是为了捕猎亲手做的粗麻布的衣裳,和他身上这一套用的布料和款式都一模一样,虽然不知道“情侣装”这个词儿,但是在云霄心里,能和大哥穿一模一样的衣裳这种感觉,只要想想就能让他脸红心跳,因此,绝对不能让这些猎物的污血弄脏了大哥的衣裳!
至于他自己的,看了看流了满地的鲜血,云霄暗暗叹息一声,为了和大哥穿同款情侣装,只能牺牲他爱吃的血豆腐了。
“哎呀!我特意冲脑袋下手的,就为了留下点血给你做血豆腐,你怎么给它脖子上来了一爪子?”白芎看着满地的鲜血也有点可惜,这种花熊个头是成年灰熊的一半,肉质比一般的熊肉味道更好,最难得的是花熊的血不像一般野兽的血液那般腥臭,而是因为花熊的食物大多是山里的花草植物而带着一丝植物的清淡味道,拿来做血豆腐非常好吃,他对血豆腐倒不是特别喜欢,但是云霄很喜欢吃。
或者说,这个世界大多数妖都喜欢饮动物的鲜血,他们认为血液和心脏是野兽力量的源头,饮用了野兽的鲜血,吃了它们的心脏,便能获得野兽生前的力量。作为一只土生土长的妖,云霄天性中便继承了妖族爱吃动物血液的癖好,白芎原本也不排斥吃猪血鸭血的,但是自从知道妖族对鲜血的定义之后,他总感觉再吃血豆腐就好像吸血鬼一样,简直有了心理障碍!
“血淋淋的不好带,而且这些猎物不是要送给青羽部落的吗?有没有血也无所谓,而且那群小蓝鸟也不一定爱吃血吧?他们不是养虫子的吗?”云霄控干净最后一滴血,将花熊绑起来丢到自己背上,还特意将伤口的位置避开衣裳,冲着白芎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好了,先回去吧。”察觉到云霄的小动作,白芎抿嘴一乐,这小子是真的长大了,竟然都开始学会臭美了,不想弄脏衣服,就故意给猎物补上一爪子放血什么的,意外的有点萌呢。
回去的路上,再遇到合适的猎物,白芎也不像之前那样用树枝戳死了,直接飞奔过去,一下拧断猎物的脖子,这样一来,血液便能在猎物体内保存一段时间,只要他们及时赶回部落,还是能放出来给他家小黑做一顿血豆腐的。
“大哥,你这样会惯坏我的。”云霄看着被拧断了脖子,浑身上下没一点伤口的猎物,忍不住抿了抿嘴,大哥总是这样,哪怕他一句话也不说,也能发现他想要的是什么。
这样的大哥,让他如何舍得放手?
“你还小呢,小孩子本就该惯着点,别总是皱眉,长大了有你皱眉叹息的时候。”空出一只手来,白芎突然揉了揉云霄紧皱的眉头,将那团小疙瘩揉散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这就对了嘛,小小年纪,放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云霄这样的才刚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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