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论吐槽帝存在的重要性》第37章


哦,对了,还有学院男神苏越同学实际上是个妹控,而且他无时无刻不在装13,最重要的是,这货吐槽技能max,这么多年来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苏越吐的槽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一百圈,不,一千圈!尤其是周围都是熟人的时候苏越分分钟就会开启吐槽模式,吐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_(:3ゝ∠)_
完了,这些事我都知道了,会不会被灭口Σ(°△°|||)︴
心好塞塞,基友求安慰~
感觉自己被好友嫌弃的杜宇同学一整天都不断出现在苏越在的各个地方怒刷存在感,接受到了无数痴男怨女投过来的凶残注视。
痴男怨女:“妈蛋离我们的男神远一点!别以为你长得黑就以为我们看不见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滚粗!”
苏越终于发现了杜宇这一天好像就跟在自己屁股后头用充满怨念的眼神注视自己了,他转过身去,疑惑地问背后灵杜宇先生:“杜宇你今天抽什么风,一整天都在怒刷存在感真是够了!”
杜宇呵呵了两声:“没事,我就是好奇你在这乐什么,看你笑了一天了,收敛点儿好么,我的追求者本来就够少的了,行行好给我留点儿吧。”
苏越大笑起来:“我去你就因为这点儿事跟着我晃荡了一天?我前几天往杂志社里投了篇稿子,赚了三百块钱,正好可以给我妹买生日礼物。”
杜宇傻了眼:“我了个去就你这小学作文写河边蹲了一溜五颜六色的蛤蟆,中学作文写我家树上挂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土豆的货,写出来的东西居然有人愿意看?!哪个杂志?我要瞻仰一下它的风采!!!”
苏越手边正好有一本杂志里送给他的新一期刊,顺手就递给了杜宇。
杜宇同学,这个打了无数次架,当了无数次龙套炮灰,历经风风雨雨当过妖怪当过丧尸的男人!这个新世纪的新新好少年,在看到这本杂志书时诡异的沉默了。
土豪金的封面,上面画了一个左拥右抱美女旁边站满小弟披着红色披风眼神坚毅头戴王冠的男人,一个一看就是龙傲天的牛比男人,他站在悬崖旁边,身后腾起一片浪花,他脚下的悬崖上面写了一行血红的大字——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这本杂志的名字叫做《我们都爱龙傲天》_(:3ゝ∠)_
怎么办,我感觉我要窒息了_(:3ゝ∠)_
我就知道我不应该对这个装逼技能max耍帅技能max吐槽技能max的货抱任何希望_(:3ゝ∠)_
第35章 崩坏的历史
几天后,苏越再次来到主神空间。
这里的一切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嘉波不知道怎么的看起来有点兴奋过度,那张丑逼脸都揪成一团了,看起来更是丑得惊天动地。
苏越:“……你受什么刺激了。”
嘉波一瞪眼:“愚蠢的人类,谁受刺激了?!咳咳,对了看在你表现良好的份上,我跟系统商议之下一致决定给你开启一项系统特权,从今以后你可以在主神空间里看到自己即将前往的任务世界的剧情,怎么样,激动么,兴奋么?!”
苏越:“……我激动死了_(:3ゝ∠)_”
嘉波:“哼哼,那就行,你可要记住这全是本大魔王的功劳,跪谢吧凡人!”
苏越实在是对这个有着中二病的傲娇无语了,他打开主线剧情,想要看一看他的任务。
公元前不知道多少年,世人苦秦久矣,陈胜吴广率先反秦,不久各方豪雄也纷纷起义,在这些起义军中,有两拨人马崭露头角,一为楚霸王项羽,一为刘邦。
这项羽,咳咳,你们去找度娘或者谷哥吧,现在我们要说的是未来的汉高祖刘邦……手底下的一个人。
他的名字叫褚彦。
褚彦此人原是世家子弟,后来寇匪攻城,全家上下数十口人就他跟弟弟两人活了下来,幸而会些功夫才能活下来。此人为了活命,带着一帮子村民上山当了土匪。然而即便是当盗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山寨上有七十多人,每日吃饭就是个问题。他们不想违背良心打劫村庄,只好每日打打猎,挖挖野菜,垦垦山上那土质糟糕的田,抢抢路过的送信人的马,再不就是“劫富济贫”,以此来糊口。
一日褚彦的手下抓住了十几个在山寨附近偷偷摸摸来回走动的人,一问之下才知这人名为刘邦,此人原是泗水的亭长,因押送犯人不利被迫逃到山中。
后来,刘邦重返沛县,褚彦仍在山上做他的山匪,不久,他接到了刘邦的邀请,希望褚彦能助他一臂之力。
生不逢时,时逢乱世,要想在这乱世之中活命,很难。
褚彦答应了刘邦,成为了他手下的一位伍长,而故事也由此展开。
在投靠刘邦后,褚彦曾于万军之中取其将领性命,也能为救刘邦孤身独闯敌营,可以一敌百,连破数城,数次九死一生,立下赫赫战功,到了后来,敌人听到他的名字远远的就会躲开,人赠外号黑夜叉。
再后来,刘邦成了汉高祖,他也因显赫的战功被封为平安候,至此,他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功成名就,万人敬仰。
而当天下平定,褚彦便告老归田,重返芒砀山,成为了一位居士。
此人出现的时间不过数年,甚至直到他隐退之时年仅26岁,但他却在史书中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做到了真正的流传千古。
…………………………
夜。
月黑风高夜。
冷冽的风卷起落叶,一株孤树在红月的照映下投射出斑驳狰狞的树影,灰狼将自己蜷缩在树影下,微阖着一双绿油油的眼。
远处,急急地马蹄声传来,两人驾马迅速奔来,身后扬起片片黄尘。
“老大,这种赶路人,能有多少钱?”树丛间,一个身材瘦小贼眉鼠眼的青年俯身趴在马背上,压低了声音问他身边的蒙面青年。
“瘦猴!哪来那么多废话。”一壮汉面无表情的扫了他一眼。
“傻,咱们多久没好好吃饱了,宰了那两匹马吃肉开开荤。”蒙面青年拉上了兜帽,只露出一双黑如子夜的眼。“准备,3、2、1拉线!”
随着蒙面青年的一声令下,瘦猴猛地一拉手中的线,只听“簌”的一声响,平地上猛地腾起三条铁索。那两个送信人原本正在快马加鞭的往目的地赶,哪里料到会有人劫道,奔马被铁索狠狠绊倒摔断了腿,两人也摔得不轻。
“是山匪!跑!!!”送信人也顾不得那能日行千里的两匹好马了,爬起身来跌跌撞撞的就想跑。
“驾!”蒙面青年大喝一声,御马自林中冲出,抬手就是一鞭,那长长的黑色鞭子灵活的卷住其中一人的腿将他拖倒在地。
与此同时,壮汉已经追上了另一人,一个虎跃将他扑倒在地。
“想活命就别动!”蒙面青年抽出刀来,恶狠狠地威胁道。
“别,别,好汉饶我一命,我不跑就是了。”那送信人哪里见过这等架势,吓得跪倒在地,两股战战,险些给吓尿了。
“啧,胆小鬼。”瘦猴拉着马姗姗来迟。
“规矩都懂吧?恩?”蒙面青年哈哈一笑,那双漂亮的黑眼睛里闪过一丝挪揄。
“懂懂懂,尽管拿去。”两个送信人忙不迭的掏出钱来递过去,生怕慢了一秒那亮锃锃的钢刀就落到自己脖子上来。
“这么点儿?还不够我们喝顿酒的呢!”瘦猴瞪大了眼。
“哎呦喂几位好汉,真没了,小人也只是个送信的,只有些赶路的盘缠,现在兜里可比我的脸干净多了!”送信人吓得哆哆嗦嗦的,话都说不利索了,“好汉们饶过我们吧!”
“算了,走吧。阿恒把他们的马带上,今天晚上咱们吃马肉!”蒙面青年收起刀来翻身上马。
“是!”名为阿恒的壮汉板着一张能夜止婴啼的面瘫凶神脸,一丝不苟的回答。
只见他走到那两匹只有进气儿没出气儿的高头大马跟前,一手揪住一匹,竟生生将两匹加起来有两吨重的马给提了起来。
“啧啧,光有蛮力。”瘦猴瞅了瞅他,不屑的说。
至于那两个送信人,早就屁滚尿流的跑走了。
三人顺着原路回了山寨,老远就听见一帮子莽汉们吱哩哇啦的叫喧。
“兄弟们!晚上开荤吃马肉!”蒙面青年乐呵呵的走进山寨,一边走一边解下蒙面的黑布。
层层黑布被解开,露出一张英俊的面庞。
这人鼻梁高挺,皮肤是标准的小麦色,两条粗眉下一双眼睛如同狼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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