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万里尽汉歌》第1057章


的道路完全被埃及的法玛蒂王朝给封锁,埃塞尔比亚人年年从陆齐方面进入的丝绸、瓷器等货物,全都发向了非洲的更深处。
后世的南苏丹、刚果、中非、乌干达等地,那里的部族都还处在一个相当原始的程度,札格维王朝从他们手中可赚取到了很丰厚的利润。
为了让自己与中国的商贸来的更方便迅捷,他们还对法玛蒂王朝的小弟贝贾人发起了反攻,成功的在红海西岸建立了立足点。
为了保卫贸易,几乎从札格维王朝在红海西岸取得立足点伊始,他们就成立了海军,而且在王朝皇帝的亲自监督扶持下,发展的还速度十分快,舰队实力一直在膨胀,让法蒂玛王朝都已经感受到了压力。
他们虽然信奉正教(属于正教中的科普特派),但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阿克苏姆国时候了,他们与西方的一切利益关联都已经断绝了。甚至就是双边【拜占庭】的联系也是近期才有附属。
这种情况下让他们去与陆齐进行极可能的战争行为,埃塞俄比亚人的命脉——与华贸易必将陷入最为绝望的境地。
他们现今的小日子过的十分舒逸,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陆齐拥有着十分庞大的资源,和无数超出他们自身水准的商品。这让他们手中的黄金和犀角、象牙等等,都有了用武之地。
“十分抱歉,我尊敬的陛下。埃塞俄比亚人拒绝向中国人发起战争!”尼基弗鲁斯是约翰二世的妹夫,是早前约翰二世的母亲伊琳娜所认可的皇位继承人。
虽然中国人很不能理解是什么让一个母亲宁愿让自己的女婿继承皇位,也要坚决的反对自己的儿子。
但尼基弗鲁斯在关键时刻的退让,让约翰二世顺利继承了皇位。并且也赢得了约翰二世的信任。
这次出使埃塞俄比亚,约翰二世选择了他作为使臣,可以说是寄托着厚望的。可惜,结果还是让他失望了。
“这些该死的黑鬼,就应该把他们送上绞刑架,然后统统下地狱。但愿仁慈的上帝会保佑那些孩子们平安。然后重重惩罚那些伤害他们的异教徒!”
摩苏尔已经被攻克,陆齐军杀入了小亚细亚,拜占庭人已经在流血。
第1011章 兵锋所向
没有任何一员将领乐意面对一支无法战胜的敌军。
弗谢沃洛德二世·奥利戈维奇没有在东欧漫长的冬季里争取到更多的盟友,佩列亚斯拉大尔、北诺夫歌罗德,或是较为袖珍的木尔尼科克,甚至是属于北罗斯的梁赞、斯摩棱斯克等公国,也不愿意与他站在同一个战壕。
无奈何,弗谢沃洛德二世·奥利戈维奇,只能继续加剧搜刮大公领内的粮食等物资,征召领地内的平民,甚至是招揽雇佣兵,再从自己的老巢切尔尼戈夫抽调兵马,死守基辅。他倒是真的很想跑回老家去,然而基辅大公领的背后就是平斯克,这是他最重要的一个盟友。对比实力弱小的库尔科斯,平斯克的友谊对弗谢沃洛德二世·奥利戈维奇至关重要。所以,他必须坚持在基辅,至少要打一仗,不然就会被人看做是卖队友了。
当时间进入到二月,东欧的冰寒还并没有消散去。早就迫不及待的陆豫、陆云他们纷纷扬起马鞭,将战争施加到罗斯诸公国的身上。
经过了一个冬天的洗礼,他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把‘蛋糕’做大最好后对自己的益处了。二月里的东欧还很寒冷,河面上依旧有不薄冰层都没有融化,但已经足够让战马奔驰了。
最先遭受进攻的就是佩列亚斯拉大尔、北诺夫歌罗德和袖珍的库尔斯克。
陆川陆越起兵攻击佩列亚斯拉大尔,其余人马则兵分两路进攻北诺夫歌罗德和库尔斯克。
三万骑军杀入,罗斯领地内的小城和村镇在如此众多的军兵攻击下,就如阳光下的冰雪一样融化了。
除了有限的几座大的被罗斯人重兵防御的城市之外,其余的一切都被陆齐军横扫光光。
三万铁骑仿佛不是去杀人的,而是在集体旅游。
走在队伍前面的是,是轻装的侦察兵,他们飞驰在大军的前面,不断地探听并及时传来前方的军情。在后面的是按都、营、团组成的一支支军队,每支部队都有自己的行进路线,杂而不乱。
三支队伍的目的地就是各自目标的首府。
因为欧洲特殊的人文社会环境决定着,打掉区域统治者的根基,其影响和作用将是无比重要的。
如果碰到几个软骨头,那就更好了。
三个公国的首领全都缩在自家的城堡之中,佩列亚斯拉大尔和库尔斯克的公爵根本没有派出军队发起一次反击,也就是北诺夫歌罗德的公爵在看到城外的齐军先头部队数量并不是很多时候,派出了一支军队展开攻击。
然后被齐军的先头部队放了风筝!
维谢斯拉夫带领着上千骑兵冲出了厚重的堡垒,然后他们的速度根本赶不上陆齐军!
如今这个时代的欧洲大爷们,胯下的本土马在还没有经历过优良的中东战马的混血,也没有历经过自我系统的培育的情况下,那战马的质量可远不能与历史上的同类媲美。
陆齐军胯下那些来自中亚和西亚的优良战马,能轻松的甩开他们三条街。
两军相聚着大约二十丈左右的距离,一支支箭矢飞向了齐军先头部队的身后。
李世辅连发劲矢,点杀一样射落了五个罗斯骑士。双方彼此的距离也从六七十米慢慢拉近到了四五十米,他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这些罗斯人追赶的这么急,除了送死还能咬去他们一根毫毛吗?如此想着就伸手从马夹子里取出一手雷,导火索一拽,能明确的看到手雷开始冒烟了,这才顺手往地上一抛。
冒烟的手雷在滚滚的马蹄声中就落在了罗斯骑兵阵中,发出“呲呲”的声音,进行着生命的倒计时。
有一就有二。手雷的爆炸威力并不大,可对付罗斯人的战马却已经够了。不断的爆炸直接瓦解了他们的队伍,受惊的战马乱跑乱冲,把整个追击骑兵群的势头彻底搅乱。
而先前还跑在前面的齐军先头部队就纷纷兜转回码头,先是一轮狂风暴雨的攒射,然后把弓箭一丢,李世辅一马当先,挥舞着大枪冲进敌阵,那是挡者披靡。
长枪所向,无有三合之敌!
李世辅就是这样牛逼,一个陕北之地走出的汉子,靠着一身出众的武艺,靠着自己的敢打敢杀,成功的进入了陆皇帝的眼。
相比那成闵、王胜等人,身为赵宋降官之后的李世辅,个人成就显然是更成功。
陆谦钦点的这些个将领,论真本事,倒是资历最老的九纹龙排在最末了。余下的杨再兴、李彦仙、牛皋、李世辅四将,任何一个都是当世一流的猛将勇将。不只是武艺超群,从军厮杀的经验也丰富得很。
维谢斯拉夫的双手在不断地发抖。
从他的视野看去,他所带领的队伍已经跟那些粗鄙的农夫们没什么两样了,全都是一团糟糕。没有了班排,也不会再有连队——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十人为班,百人为排,千人为连。他们已经完全没有了组织和团队。
要知道,随着罗斯公国的四分五裂,随着罗斯公国内贵族势力的增长,同等数量下的罗斯骑兵的战斗力反而更强大了。
在早期的罗斯公国,他们的骑兵部队被称为公国卫队,其成员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
然而时间走到了眼下,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贵族们根本不去部队报道,学徒兵反成了主力。这些人可没有贵族的骄傲和蛮横的资本,成为一名士兵的意义对他们至关重要,如是罗斯骑兵的战斗力反而有了一定增幅。
他们更像一支军队,作战也很勇敢。
维谢斯拉夫身为高级军官,如何不知道队列零散,全军速度大降对战斗力的影响?
敌人已凶猛如虎狼的扑来,他都可以想象得到自己那悲惨的下场。按照眼下的趋势,估计,不用半个小时这里的士兵就要全部报销。
“放弃阵型吧!”维谢斯拉夫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各自为战,拼死一战。用我们的血来捍卫罗斯的尊严!”
眼下的场面很混乱,直让维谢斯拉夫失去了胜利的信心,他此时脑子里翻腾的就只有一个念头,“拼死一战!”
在战斗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如此选择,很骑士!
“为了罗斯!”维谢斯拉夫撤开手中的盾牌,举起一把大剑,怒声吼叫着,就带着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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