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第26章


,而是那个有很多亲戚、很多小动物的农村老家。
那个坐落在黄河岸边小村落里的老家,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去,也没有想起了。家里没有了最在乎的人,也就不能称为家了吧?虽然他曾经在那里生活过近十年。有几次坐火车经过那片熟悉的土地,麦言都想跳下去看看,但都只是想想而已,这一次,终于可以实现了。
麦言的童年都是在那个小乡村度过的,在没有被爸爸接到城市里上学之前,他一度过得很快乐。麦言记得老家里还有几间老屋和几亩地,在回去的路上,他还充满期待,想着到家之后怎么开始新的生活。
回到家中之后他才发现,他不该回来。家里的房子已经被远房亲戚推倒重新盖了,地也被亲戚种了,他回去等于是跟他们抢地方住。说抢可能有些过分,毕竟是亲戚,虽然多年不见,但血缘关系还是有的。
亲戚腾出一间房子给麦言住下。麦言没有钱,没有多余的衣服和行李。一开始,他们以为麦言只是回来看看,很快就会回到城市里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结果等了半个月,他们发现麦言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们就有些不耐烦了,说话的口气,饭菜的数量和质量,都在告诉麦言一件事,你该走了。
可是麦言偏偏还不想走。这曾经是他的家,他完全有权利赶走那些亲戚,可是他没有。他去了童年时代常去捉鱼的小河边,才发现河已经干涸了,连上游的水库里都没有多少存水了,鱼自然是更不可能有了。这让麦言再次感到悲伤,没有水的鱼就像无处安身的他一样,迟早是要消失的。
麦言跟亲戚说,让他们给他一亩地,他想长久住下来。亲戚说,你在城市里生活惯了,哪儿还会种地,你在家待着就行,不会让你饿着的。
麦言回到村子里,想找人下棋,却发现他以前认识的那些爱下棋的老头都去世了,现在街边下棋的老人和小孩他一个都不认识。
到了晚上,村头会摆夜市摊子,卖一些啤酒和小吃,放一些流行歌曲供青少年男女玩乐。麦言去看了几次,都因为没有钱而不能坐下。
乡村已经被金钱彻底改变了,不再是麦言童年时代那个纯朴可爱的乡村了,所有亲切的面孔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都是警惕的不友好的眼神。
麦言讨厌这种眼神,可是他还能去哪里呢?他不想回去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不想和至亲无休止地争吵,不想步麦佳的后尘。每天吃过饭,麦言就到村头的草垛上躺着,晒太阳,看飞鸟。
麦言记得小时候,村里有个傻子,每天就是这样生活的。那时候他穿得很破旧,每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麦言就和其他小朋友拿小石头丢那傻子,傻子也不生气,还乐呵呵地看着他们,因为他们是傻子唯一的玩伴。
麦言觉得自己现在就像那个傻子,甚至还不如他,他还有一帮顽童为伴,而麦言只有自己。村里的小孩都早早地被送进了学堂,放学后也要学别的东西,根本没有时间四处玩了。
在这样悲凉无望的情绪里待了一个月后,麦言终于决定离开,这里已经不再是他童年记忆里的那个乡村了。
在麦言离开的那天晚上,他去了村头的夜市摊子,用他仅有的一点钱,买了一瓶啤酒。他酒量是很好的,喝两瓶白酒都没问题,更别说啤酒了,可是这次却喝得有些头晕了。麦言眼前花花绿绿的少男少女们变得模糊起来,他们扭动着、赤裸着、歌唱着。
一阵凉风吹过,麦言清醒过来,起身要走,却撞在了一个年轻男子的身上。他来不及道歉,就被骂了一句,这让麦言惊讶,村里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不厚道了,只是碰了一下而已。如果是在监狱那种环境,他还可以理解,可是他纯朴可爱的小乡村怎么也变成这样了。
麦言没有多想,就回骂了一句在监狱里学的更难听的话。然后不出所料,对方一拳挥来,彻底把麦言打醒了。在监狱的时候,他是被迫要装强逞硬,不然会被很多人欺负。在那里面,不管你是懦弱还是蛮横,都会有人对付你,区别只是数量,所以你不得不凶蛮一些。
麦言以为外面的世界会好些,谁知道三年过去,外面也变成了这样,他只好继续逞凶。那人打了麦言一拳,见他半天没还手,以为他怕了,就笑呵呵地转身要走。麦言弯腰拿起一块砖头就盖到了那人头上。监狱里缺武器,这里可不缺。看着那人头破血流的样子,麦言一个月以来,第一次笑了。
麦言连夜离开了村子,留下来只会给亲戚添更多的麻烦。在去往更偏远的山村寻找质朴生活和回到城市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想山村应该是他最后一条退路吧。
他走到离村子最近的国道上,进城的汽车很多,他搭了一辆免费的运货车,挤在一堆塑胶管道里,在天蒙蒙时,到了洛阳,他想,也许会在这里遇见易暖。
他身上的钱只够住最便宜的旅店,那里面没有热水,没有厕所,没有电视,只有一张随时会断的床和一条脏兮兮的不知道被多少人盖过的被子。
他去了网吧,花了两天时间,边把他在监狱里写的小说打出来,边联系以前的朋友。他们都以为麦言已经死了或者出国了,他突然出现在洛阳,让他们很惊讶。但也只是惊讶而已,念在以往的交情上,他们帮麦言找到了出版商。拿到预付的稿费之后,麦言到饭店狠狠地吃了一顿,然后找了家酒店,在里面睡了两天。
醒来的时候,麦言精神有些恍惚,一直想自己睡在哪里,却一直想不起来。以前睡过的地方不断在他脑海里出现,最后停留在成都的那家酒店里。那是离开成都的前一天晚上,他在那里认识了林静。然后他几年,甚至一生的生活轨迹,都因她而改变。
她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呢?
酒店的房间里有电脑,麦言打开电脑去看过去的博客和信箱,他已经忘了登录密码,只能看到以前写的日志下面的评论,其中有一条是:三年都不见你更新了,想起过去,真像一场梦。落款只有一个字——静。
他不知道这个静是不是林静,如果是她的话,也就是说,她根本不知道麦言入狱的事儿。他愿意相信这个人是林静,不知道他的事最好,人生烦恼多,就是因为知道得太多了。
麦言去洗澡、剪头发,然后找中介所,租了家城郊的房子。那里离洛阳的古城区不远,每天醒来,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古代建筑,他会恍然觉得自己生活在唐朝。
第20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1)

有时候麦言会忍不住想,如果自己生活在唐朝,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皇帝官员,贵公子,或者是卖炭翁?他想最有可能的,他是一个史官,负责记录那个时代发生的一切。很多人贿赂他,希望麦言把他们或者他们做的事儿写得好一些,可是麦言都不为所动,他坚持自我,最后把皇帝也得罪了,终于丧命。但是在以后的朝代里,又有皇帝给麦言平反了,还给他修了陵墓。但后来的人又把陵墓给毁了,最终麦言变成了一个盖了棺也无法定论的人,不过这本来跟真实的麦言没有关系。
麦言在洛阳城外散步的时候,常常会被那些坟墓和碑文吸引。洛阳城外,尤其是一个叫关林的地方,有太多的坟茔。据说关羽死后就埋在这里,这里很多姓关的人,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后代。
更多的坟茔是无人问津的,看到那些快要被荒草掩盖住的坟冢,麦言会忍不住想,那里睡着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碑文上那寥寥数十字能写尽他或者她的一生吗?他们活着的时候遭遇了什么,死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感慨呢?年轻的时候总觉得时间漫长,等到老死之时,才能明白时光如梭,岁月是半点儿都不饶人。
现在到处都在搞建设,死后能有一副棺材、一堆黄土,已经是很难的事儿了。在享受现代化带来的便捷的一切时,现代人有时候还是会羡慕古人的吧。
速度不能代表幸福,甚至会摧毁幸福。人生在世,还是慢点儿的好吧。太快了,总是要忽略沿途的许多美景的。
麦言想他需要写新的小说了,在稿费用完之前,他必须得写出并卖掉一本新书,不然又要忍饥挨饿了。可是写什么呢?脑海里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好玩的故事都被前人写尽了。以前有战争,可以毁灭一切,从头再来。现在没有什么可以毁灭这强大的文明世界了,如果不能超越,就只能重复。可重复是多么索然无味的事情,想一想,他就感到头疼。
他恢复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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