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不是演技派》第111章


酝乒忝宓模恍杪蚱薄?br /> 凡塔带着No。77混在歌迷中,顺便为她科普了一下玻璃烟嘴的基本情况。
“他们的贝斯,是个魔族,不过用你们第二部队的话说,战五渣,”凡塔压低声音说,“其实就我所看到的,在人间住了几百年的那些魔族,差不多都和人类相安无事,没必要——”
“如果主神知道里在替魔族说话,里猜他会用辣只手劳死里?”No。77果断而曲折地打断了他。
凡塔停了一下,考虑一会儿,然后认真地转过头看着No。77:“挠,那个字是挠。”
现场的屏幕开始播放暖场VCR,玻璃烟嘴的演唱会很快就要开始了。因为只是一次商品推广活动,现场不过两三百人。来的歌迷有男有女,几乎全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大多穿着印着乐队头像和LOGO的T恤,兴奋地交头接耳,或者安静地仰望舞台。
No。77看了看四周。这个场馆不大,但是随着音乐的响起,歌迷的身体上逐渐散逸出纯净的白色蒸汽,在场馆上空氤氲成一片小型云海。
“看到了吗,”凡塔说,“一会儿开唱之后,还会更厉害。”
曾经天界从人类的信仰中得到灵魂的蒸汽,作为一种珍贵的补益提供给统治阶级。然而最近几百年,通过这种方式收集到的水蒸汽越来越少。
守护部的人员扩招了一波又一波,业绩考核越来越严,却挽回不了信众的大量流失。
“毕竟比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的神灵,现在的人类更容易对可见可闻,甚至可以亲手触摸到的同类投入感情,”凡塔说,“‘男神’也好‘女神’也好,早就不是指神了。反正自己摔倒了也不会有神灵来扶,还不如想着男神在前面开演唱会,掸掸灰尘爬起来跑过去呢。”
“这蓝道不是因为守护部的不作为吗,”No。77说,“要是里们争气点——”
她的话还没说完,骤然响起一段吉他的SOLO,灯光跟着音乐一起点亮,玻璃烟嘴从升降台上登场了。
主唱握着麦克风,在迷幻的灯光下跟着吉他轻轻地哼了一段无歌词的和声。现场立刻安静下来,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蒸汽从年轻人的身体上升腾而起。
No。77从未见过如此多的白茫茫的蒸汽,简直像掉进了云堆;不但多,而且纯净,温暖。她一开始以为是舞台上用干冰喷出的人造烟雾,然而很快就发现,身边那些跟着节奏挥舞手臂的年轻人,每个人的表情都虔诚得好像在聆听布道。
简直和她在唱诗班的时候,见过的那些信徒一模一样。
“这只是一场小型演唱会,”凡塔说,“他们之前还举办过千人以上的——当然在这个圈子里,也不算多大。不过至少比你给那些买维生素丸的人,一个个偷偷加祝福的效率要高得多,还不用担心会因为过量发放祝福被扣分。”
从数据上讲,No。77的业务能力其实在部门里能排前十。然而她经常因为这样那样的违规操作被扣分,一直扣到垫底。
玻璃烟嘴的开场演唱结束了,主唱朝台下高高挥起双手,应和他的是一阵沸腾的尖叫。
同时沸腾的还有从歌迷身上涌出的蒸汽,铺天盖地,像一场逆转的雪崩。
No。77一个军人式的向右转,直视凡塔。她的灰眼睛里映出对方努力忍耐却没有忍住的得意的笑容。
“所以……要怎么样才棱成为‘偶像’?”
周一上午,杜沫沫刚上班,就接到了艺能部经理的电话——虽然眼下事务所艺人不多,但出于长远考虑,还是设了艺能部——说是刚刚有两个人以组合的名义来应聘,资料已经发到了杜沫沫的邮箱。
“你觉得可以吗,你觉得可以再报给我吧。”杜沫沫对着电话说。
经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精明男人,十年从业经验,在各种意义上都很有眼力。
“形象方面没有问题,还挺出色的,”经理说,“不过……总之他们说要见你,我就先把他们的资料发过来了——会不会是熟人什么的?”
杜沫沫在脑内过了一遍“形象出色”的熟人,暂时没想到是谁——她认识的人里形象最出色的大概是金莉莉,然而对方如果要来,一定会直接打电话让她下楼接驾。
“他们还在吗?让他们去1号会客室等我,我马上来。”杜沫沫说。然后她挂了电话,打开了经理发来的文件。
照片上是灰发灰眼的女人和金发紫眼的男人。
杜沫沫看了一眼屏幕右下角的时间——没有穿越;捏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醒的;滚了一下鼠标看到登记表上的名字——凡塔,戚拾七。
哦,原来不是天使和天使啊。
杜沫沫到会客室的时候,艺能经理正陪着两人说话。看到她进来,他马上站起身,为两方做了介绍。
“这是我们副所长——这两位是刚刚来应聘的。”说完他就站在一边,观察杜沫沫的脸色。
应声站起来的两人穿着同款的黑色西装。单独一人这样的打扮,还会让人觉得利落又帅气,现在两人并排站在一起,感觉倒更像是工作制服。
打手保镖特工之类的工作制服。
杜沫沫十分确定,这个一头奶奶灰短发,登记姓名“戚拾七”的高个姑娘,就是几天前她见过的“天使”——此刻对方有些尴尬地转过脸去躲避杜沫沫的目光也印证了这一点;至于旁边那个帅得像男模的……
“不好意思,我们之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杜沫沫试探着说。
“哦……哦?”自称是凡塔的男人有些僵硬地转过头,在这之前他一直专心地盯着房间角落的绿植。
“是……这样吗?恕我直言,杜小姐你这种搭讪——”戚拾七弯起胳膊捅了他一肘子,及时止住了事态的恶化。
“大概是在街上见到过吧,”凡塔揉着肚子说,“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很久了,所以可能哪次出门的时候……”
“可是我们事务所搬过来才半年。”
“哦……对哦……”
“总之先坐下说吧,”杜沫沫请两人落座,自己和艺能经理也跟着坐在旁边,“你们是一个组合吗?演唱组合?有没有演出经验?作品呢?”
“有演出经验。”唱诗班。
“没有作品。”因为没法拿过来。
“你们来应聘组合,自己都不带作品的吗,”艺能经理说,“至少带个CD啊样片啊什么的。”
凡塔转过头,面向艺能经理。他的视线一离开杜沫沫,立刻变得冷酷又充满威慑力。
“这位先生,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我们确实是来应聘组合的,但是我们并没有说是演唱组合啊。世间组合千千万,不只演唱最好看。我们还什么都没说,你就擅自给我们定下了‘演唱’的路线,这未免有点太失礼了?万一我们是拿过十几块金牌的花样滑冰搭档,或者刚刚结束世界巡演的魔术师和助手?虽然我是外国人,但我也知道你们的国家有句话,叫人不可貌相,你怎么能光凭外表和几句话就断定我们是演唱组合?恕我直言,像您这样武断的人,在我们——”
戚拾七一记肘击再次打断了他的话。光看凡塔的表情都让人觉得疼。
“……所以,你们是什么组合?”杜沫沫问。
凡塔转过头,扬眉微笑:“偶像。”
国内娱乐圈暂时还没有明确且成熟的“偶像”定义,很多场合中提到偶像,仅仅是指广义上的明星。但随着一些国外娱乐节目的引进和推广,“偶像”逐渐从“歌手”“演员”等等其他圈内职业中独立出来。
简单来说,影视歌舞综艺,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不精通;说他是演员,电视剧不如综艺上得多;说他是歌手,写真集出得比专辑还勤;虽然各个领域都有涉猎,但大部分技能点都点在颜值——这样的人,就是偶像。
杜沫沫把这两个很眼熟的人反复看了几遍,确实有点“除了长得好看其他什么都不会”的感觉。但对于娱乐公司来说,并不能光凭一张漂亮脸蛋就往人身上砸钱。
“你们刚刚说的演出经验是指什么?商演吗?”艺能经理问。平白被奚落,他有点不太高兴。
“某种意义上……算是商演吧。”凡塔说。
艺能经理给杜沫沫递了个眼神。杜沫沫猜想他的意思是——这俩不太靠谱。
她也有这种感觉,如果他们俩不是天使的话。
“展示一下才艺吧,”艺能经理说,“就算是偶像,至少也有一两件拿得出手的事。如果你们什么都不会,我们还要从头开始培养,这成本就有点高了——何况像你们这样完完全全的新人,花了钱,还不一定能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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