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蜘蛛尾巷的女骑士》第111章


“什么!”所有的狼人都失态地大叫起来,身体因为激动禁不住地颤抖着。
变身期时保持理智,平静安全地渡过月圆之夜,如果真的能这样,那么他们也不用困居在森林里,过着困顿的生活,他们可以和人类混聚在一起,不会因为曾经那些激烈地变身期而被人赶出现代文明社会。
除了那些天生的狼人,聚居区里一部分的成年狼人还是因为各种途径而被感染变异的,他们或者曾经是巫师,带有魔力,或者曾经是普通人,见识过外面世界的便利和美好,让他们一生困守在这个物资贫乏生活困苦的森林里,他们并不愿意。
奥德里奇还是冷静一些,他制止住狼人伙伴们越来越大的议论声,盯着卢平:“不管你的药是不是有用,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需要什么,或者说你的主子需要什么?”
一时间,众人都冷静下来。
是啊,如果真的有能够克制狼毒的药剂,一定是极为珍贵的,他们这些狼人要钱没钱要物没物,无非就是一条命,能拿什么交换呢?到时候还不是和那些跟着芬里尔·格雷伯克走的狼人们一样,去给黑魔王当炮灰。
无非只是换了一个卖命对象罢了。
“我效忠的人只希望你们不要加入黑魔王阵营。”卢平露出上下六颗牙,温良无害地笑着。
“……他们可以选择每个月到指定地点购买魔药、登记自己的住址和工作单位,但是这个买魔药的价格就比较高,而且必须每人每月只能购买一份魔药,同时,只供应从狼人聚居区出去的狼人。他们也可以选择服从我们的安排,在我们规划出来的地区内集体生活,做魔药种植和农产品种植相关的工作,我们会提供房屋、付工资,作为员工福利,魔药的价格肯定也比卖给其他人的要便宜。”
伊莉莎边写边念,她正在给卢平写信,狼人这边的事情,西弗勒斯只负责提供魔药,其他一概不管,全权放手交给伊莉莎和卢平。当然,卢平只是个员工,某人才是老板娘啊~
“就这么写怎么样?没什么问题吧?”伊莉莎回头征求西弗勒斯的意见,他点点头,伊莉莎招来猫头鹰信使,把信件捆在猫头鹰的脚上。
“希望一切顺利。”伊莉莎看着渐飞渐远的猫头鹰,喃喃自语道。
“……会的。”西弗勒斯眼眸暗了暗,淡淡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存稿箱君哦~~~大家要多多留言呐呐~~
☆、魂器们的下落
这一年的圣诞节;对于某些人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开心的节日。在冰天雪地里,在其他人欢度节日的愉悦氛围里;某些人还必须要辛勤地工作着。
比如说;莱姆斯·卢平;当然了,他最初有些忐忑有些厌烦抱怨,但是最后,他的负面情绪都消失了;他开始觉得这个圣诞节假期是他这辈子过的最有意义的一个。
再比如说;拥有一个炼金术制品身体的戒指君。
一天二十四小时穿着白袍子戴着黑面具从不睡觉也不吃饭的戒指君觉得自己十分的悲催。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本身变成了一个有思想的炼金术品就已经足够觉得人生黑暗了;偏偏曾经的朋友和下属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以及现在那个压榨劳力压榨到只剩下最后一滴血才罢休的吸血蝙蝠西弗勒斯·斯内普“主人”都不准许他被任何人看到他那副炼金术尊荣,所以他必须二十四小时裹着那袍子戴着面具——晚上所有人都睡了他还需要外出劳累啊!!!!
该感谢巫师们有“清理一新”这个魔咒吗?不然他身上的袍子一定早就臭了。
戒指君汤姆在这么多个月的奋斗之后,成果还是斐然的。因为他和本尊有同样的思维,他能够知道本尊从小就确立下来的目标,六个魂器加上本尊自己,组成一个充满了魔力的“七”。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从小就是一个自命不凡的孩子。即使住在孤儿院冰冷简陋的小黑屋里,即使缺吃少穿被人排挤,他也还是坚持自己是不同寻常的。
他厌恶自己懦弱的母亲,同时也厌恶自己身体里那一半懦弱无能者留下的血液。他自出生起就拥有一股非凡的力量,强大的力量能令他随心所欲地惩罚所有欺凌自己的人,他一直认为这份力量来自于自己的父亲,却没想到长大之后才发现,这股力量是来自自己厌恶了十来年的懦弱的母亲。
一朝之间,信念崩塌。汤姆·里德尔开始痛恨自己的名字,痛恨自己曾经倾注了自己信念的父亲。
一个卑贱的麻瓜,抛妻弃子的懦夫。
还好,虽然母亲懦弱又无能,却实实在在是伟大的先圣萨拉查·斯莱特林的后裔。这个哑炮女人体内流淌着的血液带给他丰沛的魔力。只是,那些碍手碍脚又疯疯癫癫的亲戚实在太碍眼。
最终,他决定消除所有会证明自己是个混血,是半个泥巴种的证据,杀死所有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同时剔除自己体内那一半十分之肮脏低贱的麻瓜血统。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伏地魔,他要成为最伟大的!他要成为第一个飞越死亡永生不死的人!
只可惜,伏地魔太过于自大,当年找到的关于魂器的资料也只是一部分残缺的古卷,既然是残缺的,那么就缺少了许多必须了解的知识。
当年的汤姆·里德尔也只是个少年人,狂热的心思令他根本没有多想那缺少的资料里讲了些什么,也没有多考虑制作魂器的副作用,更加没有想到为什么古往今来那么多聪明绝顶的巫师们都没有制作魂器。
他以为,只有自己是特殊的。
所以,伏地魔也没有发现,分裂了灵魂后,他一天比一天暴躁易怒缺乏理智,距离梦想中的王座越来越远。
他的行为已经完全偏离了飞越死亡的本意,也许尼克·梅勒在这一点上有许许多多的亲身经验可以和他讨论一二。
有些事,是人类永远无法改变的。
目前的魂器,有最早出炉的日记本,已经被邓布利多一把“魔鬼火焰”烧成渣渣的拉文克劳冠冕,还有戒指君自己。根据戒指君的估计,赫奇帕奇的金杯和斯莱特林的项链也已经被制作成了魂器。
恐怕黑魔王还会分裂最后一片魂片出来,就是不知道载体会是什么。
出于黑魔王本心来说,当然是希望能得到格兰芬多宝剑作为最后一个魂器,毕竟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看看他对自己做的事情就知道了,简直可以说是有强迫症。但是,邓布利多不容小觑,而除了霍格沃兹的校长,恐怕也无人能够得到格兰芬多宝剑。
黑魔王锲而不舍地想要到霍格沃兹教黑魔法防御术,恐怕也动过脑筋想要进入霍格沃兹,然后再一步步成为霍格沃兹的校长。说到底,他就算是在巫师世界再怎么煊赫,也不可能从没在霍格沃兹任教就成为霍格沃兹的领头人。
在戒指君的不懈努力之下,他已经发现并确定了魂器的下落:斯莱特林项链和赫奇帕奇金杯在古灵阁伏地魔金库里,日记本则应该还在伏地魔庄园里。
至于他用的是什么办法,啧啧,只能说大概黑魔王的七分之一灵魂拥有的脑容量和脑电波还是和黑魔王本尊可以匹配的起来。
总之,喜滋滋地觉得自己可以终结继续扮蒙面人的痛苦人生的戒指君向自己的顶头上司阿布拉克萨斯汇报了成果,又向捏着他命脉的大BOSS西弗勒斯打了报告,终于得到了恩准,带着消息回了普林斯庄园。
“这就是你的消息?”西弗勒斯脸色平平,根本没有戒指君意料之中的喜悦。
“是。怎么,西弗勒斯你不满意?”
“那么,你有什么计划?”西弗勒斯端起茶杯呷了口绿茶,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更喜欢东方国家泡茶的方法:清清淡淡,茶叶在杯中舒展着身子,飘飘浮浮。若只是知道了这个地点又有什么用呢,猜也猜得到。
“伏地魔的金库在古灵阁最深处,除了两条龙看守外,妖精们只会在每月初月末去查看金库门是否安好,因为他们也无法进去……金库是用蛇语开启的。”
其实按照伏地魔的脾气性格,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相信的到底还是自己,那么,关乎性命的东西当然由自己保存才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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