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预告_逆波》第162章


呢,怎么可以这么厉害呢?”欣子似乎是兴奋至极,有些喋喋不休。
“只不过那个时候您一定以为我是一个男人,对吧?”辰星礼貌的点了点头,微笑着说。
欣子这时候已经惊讶的目瞪口呆,“天呀,Star你怎么会知道的?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也可以写恐怖小说,当时我确实一直以为你是个男人呢,直到看见你以后我才……”
辰星略微颌首,友好的看着杨欣说:“您别紧张,您现在心里面一定是有些恐惧,觉得我或者是会‘读心术’之类的东西,或者说能看穿您的内心。您其实真的不必要这样,我就是随口一说而已。”
杨欣的脸微微有些泛红,“可,可是你怎么知道我是在抗拒?”
“您的手臂告诉我的,”辰星好心的指了下杨欣微微攥拳斜在胸前的手臂,“这是一种典型的防御姿态,就好比在说‘我不喜欢你说的话题’,‘我想要将你阻挡在外’。而我之前之所以知道您把我当作一名男性,那是因为您在回忆当初的时候眼球微微向右上方转动,这表明您当时正在回忆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情,而向右则表明对该事情您存在着自己的想象,并非了解所有的真实情景,而这种想象又是一种美好的记忆。联系到我们之前所谈到的话题,我想您幻想中的作者应该是一位极富魅力的男士。”
听完辰星的解释欣子几乎要大叫出来:“
☆、第105章
正文奉献:
火光电石之间一个念头忽然在罗嘉树的脑海中闪过。他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看见遗留在辰星家脚印的时候有那么强烈的熟悉感。
记得那是他和辰星唯一的一次逛街。本来他是想要为辰星买一个可心的新年礼物,不想却被她拉扯进了男装部。
那个时候两个人正处于热恋之中,辰星又刚得到罗家父母的认可,高兴的整个人几乎都快要飞了起来。
“说好了今天是给你买礼物的,你拉我到这儿干什么呀?”罗嘉树傻乎乎的问。其实也怪不得他,从来没有和女孩子谈过恋爱,自然不能理解女人那点儿多愁善感的小心思。
辰星这个时候多少也有些不好意思,涨红了一张小脸努力解释说:“人家,人家就是好奇,想要看看嘛!再说了,我平时都住在宿舍里面,也不好随便出来逛街,而且而且一个人逛街根本就没有意思。今天好不容易有你陪我……怎么,你是不是不想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她说话的声音比往常要大上不少,语气也骄纵了许多,就像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
罗嘉树听了却觉得这个样子的辰星尤其新鲜,简直是可爱极了,于是连忙安抚她说:“不敢,你现在可是我们家皇太后认可了的。那重要性简直了,我要是敢惹你不高兴,除非我是不想活了。”
“那你自己呢?”辰星明显有些忐忑不安,两只眼睛巴巴的注视着罗嘉树。
“我自然也是喜欢的。”罗嘉树笑着将宽大的手掌放在她小巧的脸颊上,丝毫不隐藏自己的心意真诚的说,“我年纪还小的时候总想着能建功立业,总觉得人活一辈子只有干下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才算功德圆满。等到真正长大成人了才知道,能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直到遇见了你,我才知道世界上还有另一种风景的美好。所以辰星,只要你愿意,我就会一直陪伴在你身边的。”
“讨厌,说的这么肉麻兮兮的。我都,我都受不了了。”辰星被他说的羞红了脸,不由得小声嘟囔了句,“本来我以为你是个老实的,结果油嘴滑舌!”
罗嘉树听完当即也笑了,不要意思搓了搓鼻头,“其实你不知道,为了说今天这番话,我没少上网向网友请教该如何说情话。说的时候我心脏都是打颤的,自己也觉得肉麻到不成。看来我还真不适合走这个调调。”
“就是嘛,你跟别人学干什么呀!我喜欢的不就是你这个人。”辰星这时候也活跃了起来,一把圈住了他手臂,迈开大步就往前走,“走,陪我逛街去!”
第一站她就将罗嘉树拉到了男鞋柜台,笑呵呵挽着他手臂说,“我早就看了,你皮鞋后跟都磨平了,也不知道换一双。今天看上了哪双就买下来,算是我送给你的新年礼物。”
“不用了,鞋子局里面都有发。到时候我换一双新的就可以了。”罗嘉树推辞说。辰星拉他来的柜台是他从来不会问经的,据说美国某知名品牌,随便一双男士单皮鞋都要四位数以上的价格,这不明摆着是坑人嘛!什么牌子不牌子的罗嘉树从来不曾理会,就是觉得那一双鞋怎么也不值它那昂贵的标价,更况且穿起来也未必舒服。
辰星却是不肯依他,“反正今天是我要给你买礼物,我喜欢你舒服,剩下的不用你管。”说着便请站在一旁的售鞋小姐帮忙取过了一双她看中了的。
罗嘉树一看这还了得,尖尖的鞋头瘦瘦的鞋帮,看上去就比自己的脚丫子瘦上了一大圈,这要是穿上去该多别扭。
“这个不成,和衣服不搭配。”罗嘉树胡乱推辞说,“我要是穿这么一双鞋上班去,还不让局里的那些混蛋小子们笑掉了大牙。”
“谁说让你上班穿呀,”辰星娇嗔的白了他一眼,解释说,“这个呀是当前最时髦的男士复古牛津鞋,主打男人的绅士风度。我早就想好了,这么一双牛津鞋,上身一件白色衬衫配藏蓝色方格纯毛背心,下面一条卡其色休闲裤。你要是穿起来一定特别的帅。”
女售鞋小姐听了咯咯咯的笑,一个劲的说:“先生真是好福气,这位小姐对服装搭配应该很有心得。我就是听听都觉得一定特别的好看呢。”
辰星听了愈发得益,下巴微微高挑对他做了个“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
罗嘉树最终没有了办法,在两个女人的撺掇下只得不情不愿的将那双看起来就非常不舒服的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稍微有些紧,却并不十分难受,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看起来效果出奇的好。鞋一穿在脚上,整个人的气质也好像变得与以往不同了。
“啧啧,真是蛮不错的。我就是说嘛,你穿上一定好看!”辰星在一旁高兴的,比给她自己买了什么可心的东西还要开心。
罗嘉树却有些舍不得了,一双鞋八千多,干脆一个月都去喝西北风好了。他将鞋脱下来拿在手里面,琢磨着怎样才能打消辰星的念头。
鞋子是好鞋,想要鸡蛋里挑骨头找到瑕疵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翻来覆去看得多了总还是能挑到些毛病的。
罗嘉树满脸严肃的手指鞋底花纹对辰星说:“要不还是算了吧,鞋底的这些个花纹太风骚了,有伤风化。我一个,嗯,搞纪律的人,穿出去影响不好……”
当时辰星是怎么回答自己的,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一天辰星笑到乐不可支,笑到直流眼泪。
而那款男士皮鞋的品牌和样式他都不会记错,就是如今王凯风脚上所穿的这一双。
而现在面对眼前的男人,罗嘉树原本几乎脱口而出的话却再也说不出来了。他假装无所谓的低头笑了下,似乎无意一般随口说了句:“我和你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你不就是比我晚出生了半年,别说的和老八板似的。”王凯风笑着揶揄他说。
罗嘉树似乎并没有听出他话里面的含义,反而使愈发将注意力集中在他脚上的鞋子上,“你这个鞋这么瘦,穿起来不难受呀?我脚肥,要是穿这个一天脚非脱两层皮不可。”
“那是因为你没有穿惯。再加上你整天水里来火里去的,能和我整天坐办公室的比吗?我要是你这个样子,保准也fashion不起来。”王凯风笑笑说。
“你小子少跟我拽英文,就显得你会说似的。其实我今天过来就是要……”
“等一下,水开了。”王凯风挥手打断他,打开茶叶罐将茶叶倒入小巧紫砂茶壶,“这壶是新壶,还没有入过味儿。茶就这方面麻烦,但凡是用过了的壶,换了茶叶就不能再用,味道混合了总归是要坏了味道。只不过新壶也有新壶的缺点,土腥味重,要是处理不好那也就真的毁了一壶好茶了。”
他小心翼翼,极为郑重的将沸水倒入壶中,茶叶香气四溢,冲入人鼻中沁人心脾。这本该是极端令人享受的事情,可是在罗嘉树看来却有如刑罚。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就好像鲜血从人体内流出,时间久了就再无生机可言……
“阿风,你到底还能不能听我说句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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