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第5章


难道是这个家摊上了别的什么事?
要知道皇太孙朱瞻基的爷爷明成祖朱棣可是个嗜血动物,动不动就搞个“瓜蔓抄”杀你几千人,“诛你十族”就是他的首创。“株连九族”已经out了。
“我可才重生一天,难道就赶上了满门抄斩?”姚清华觉得这个重生之旅真是悲催到了极点。
“不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站住,你是何人?”姚清华刚想开溜,门口两位眼尖的侍卫已经发现了她。
怎么办?
“我……不是这家的孩子呀。”话一出口,姚清华真tm想扇自己个大嘴巴,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侍卫也看清了,面前不过是个瑟缩发抖的瘦小干巴的小姑娘,便放低了语气,不过,他们还是把白花花的大刀放在她背后,押着她进到茅屋。
姚清华很配合的被他们押着进门去。
那一刹那间,她脑子里害怕极了,完了完了,这古代可不是法治社会,进去咔嚓一刀都不知道为什么就死了。
可怜呀,帅气的小皇孙,我们才刚刚见面我就挂了。看你在你皇爷爷面前像个小绵羊,恐怕也不会拼尽勇气来救我,哎,帅哥靠不住呀……不行,就是你要救我,也不要得罪你皇爷爷,看你那样子,活得也挺不容易的……
此念头一出,姚清华吃惊了,自己跟那皇室小帅哥才见第一天面,现在要面临生离死别时,怎么第一念头想的不是前世的亲爹妈,却心心念着那小皇孙,看来这皇室小帅哥真是蓝颜祸水啊,害的我这么正直的姑娘差点失了亲情大义。
就在姚清华在心里各种念头千回百转时,茅屋里面有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传出来,“大牛,你种了几亩地,一年收成怎样?”
再一听,皇帝似乎在跟“爹爹”吴大牛聊天,语气跟拉家常一样,问庄稼的收成,土地的开荒情况,哪些庄稼易于成活,赋税重不重,“爹爹”吴大牛则是激动的诚惶诚恐,他一五一十作答,可是语气却因为太激动而结结巴巴。
男中音在看到姚清华进门的一瞬间,停止了兴趣盎然的聊天,卫士却早已跪下禀报了情况。
原来这就是历史上的永乐皇帝朱棣啊,姚清华低下头,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位传说中杀人如麻的皇帝。只见他此时大概五十岁左右吧,但是看着很魁梧结实,即使坐着,也比别人高出一头。一身黄色纱罗盘领窄袖龙袍,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条,其他地方则绣着龙纹、翟纹和十二章纹点缀,头戴翼善金冠,显出一种王者气派。
但是他的面色却很是和善,从他那如鹰隼一样的能穿透人心的眼睛里,天生透着一股阴狠强悍;但是,此时,在他贫瘠、悲苦的子民面前,那眼睛里却发出如此温和慈爱的光,就如老虎哺育幼儿时的眼神,看上去这是一个“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真强者。
吴大牛看到被押着的姚清华,惊了一跳,脱口叫道,“丫头,”,然后立刻跪下禀报,“这是我丫头,吴二红,我今天叫她去庄稼地里捉虫,这孩子捉虫是一把好手,竟然捉到这夜才回来,今年的庄稼收成肯定好。”
此时,姚清华的脑细胞基本恢复正常。她根据刚才皇帝和“爹爹”的谈话,掐指一算,今年应该是公元1409年,历史上的永乐七年。
当时的皇帝明成祖朱棣巡幸北京,令11岁的皇太孙朱瞻基同行。朱棣特意带领着朱瞻基到田间观察农作物、农具和耕种的过程,到农民家里看他们的衣食住行,让小皇太孙明白,农,为国之根本。
如果姚清华的历史知识没有记错的话,朱棣此次北巡是为日后迁都北京打头站。
历史上说朱棣之所以热衷迁都,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他20岁就受封与北平(即北京),43岁才攻陷入侄儿的皇城——南京,在北京,朱棣度过了人生当中最美好的23年,对北京自然是故土难离;也有说,是因为朱棣自己知道在这座南京城杀戮太多,特别是他做了皇帝后,最心爱的徐皇后竟然蹊跷病死,让他心生畏惧,所以想要回到自己大本营。
此刻,姚清华在心里努力把这位史书中凶狠残暴的永乐皇帝,与面前这位温柔亲厚的长者朱棣联系起来。
“小丫头,还在回味捉虫的光景呢?”
明成祖朱棣的脸上满是赞许之色:“想不到你如此瘦弱的小姑娘,竟然有如此胆识!捉虫可是一项苦差事啊,比如有一种长着三寸长钳子的“剪刀虫”,专门吃庄稼的叶子,甚至连那庄稼的硬茎都能用它的大钳子咔吧剪掉,还咬人手指头,这种虫,你不怕?”
一屋子人没有想到皇帝竟然对农业是如此了解,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一句话之间,村民们与皇帝的距离更加近了。
不过姚清华知道,皇上笑眯眯的问话里,其实也有着考验自己的意思,于是她昂着头,不假思索的回答:“回皇上,民女不怕,民女能收拾它。因为再大的虫子总是没有民女的身体大。对付这种剪刀虫,虽然它们的剪刀厉害,但总是没法拐弯剪到自己背上,所以,我一般看准了,然后用左手摁住它们的背部,使它们无法动弹,然后再迅速用手掰掉它们的钳子。剩下就好办了。”
“果然是好办法。”朱棣听姚清华绘声绘色的描述,脸上笑意浮现,“有如此小勇士,不怕农家后继无人、我北方不兴。赏!稻谷粟米各五十升,绢布十匹。再加各色稻粱种子。”
(亲们,捉过虫没呢?我小时候捉过,嘻嘻,好玩。长大后,反而很怕肉虫虫。呃,如果你喜欢,求推荐。票票币币你随意啦。))
☆、第七章 皇室小帅哥带我入宫廷
气氛一派融洽,此时,躲在角落里的王喜公公见皇上如此高兴,想要邀功,便跳出来禀报道:“启禀陛下,刚才我找到小皇孙时,正是跟这位二红姑娘在庄稼地里捉虫呢。”
王公公这一邀功不打紧,姚清华的心却紧张到了嗓子眼,她今天哪里带着皇太孙捉害虫了!要知道,朱棣可是个最喜欢实事求是而又脾气暴躁的人,万一他细一查问,只怕一言不符,就会杀心顿起。
“哦,”朱棣略一沉吟,似乎这才想起今晚小皇孙失踪之事,便将目光移到一直躲在王喜公公背后的小皇孙朱瞻基身上,饶有兴趣的问道,“那么,你跟着这位小勇士今晚都捉了什么虫子呢?”
皇帝看上去心情尚好,并没有盘查的意思,可是心虚的皇太孙朱瞻基从王公公背后站出来,茫茫然的跪下,虽然强作镇定,但似乎一时之间并没有好的说辞。
姚清华此时惊喜的发现,这位皇室小帅哥,在皇帝面前,手里紧紧攥着自己送他的小葫芦,生怕被谁夺去一样。
皇帝的目光也落到了那只小葫芦上,笑道:“这就是你捉的虫子?可不就是一只供人逗乐玩的蟋蟀么?只是奇怪,个头好像比一般蟋蟀小了点。”
姚清华见状,赶紧跪下禀报道:“回皇上,这种虫子叫做蟋蟀,它们也是庄稼地里的害虫,要啃食叶子,但是皇太孙瓶子里这种个头小的,叫做白蟋蟀,一般长在农家灶上,所以也叫灶蟀,它们最是喜欢和人相处,机灵可爱,可能是灶王菩萨在人间的信使。所以我们一般不把它归在害虫之列。我们这里的人都喜欢把它装在小葫芦里带回家养着。”
朱瞻基或许是被这个乡野丫头的勇气和智慧感染了,一时说话也大胆起来,“皇爷爷,昔日我听太傅讲,袁瓘《秋日诗》‘芳草不复绿,王孙今又归’,施荫注之曰:‘王孙,蟋蟀也’。当日,我问太傅,为何有此一譬喻,太傅无言。今日才知,蟋蟀生性孤独,喜欢独立生活,因此,它们一旦碰到一起,就会以命相搏,就如那王座上称孤道寡的王者。。。。。。”
朱瞻基原是把和姚清华刚才在田野里的对话再复述了一遍,不想到,刚才还笑嘻嘻的成祖朱棣脸色却突然变得凝重起来,眼神也有点飘忽,半晌,他叹了一口气,“真真是极好的譬喻。”
王喜等一屋子人见皇帝忽然变了脸色,一颗心也变得七上八下起来,此时见皇帝终于开口了,也不知道,这一句话到底是对皇太孙刚才一番话的褒奖还是另有深意,吓得退在一边,不敢贸然开口了。
此时,皇太孙却全然没有顾及皇爷爷脸上的变化,兴致勃勃的说“皇爷爷,这位小姑娘有趣得紧,恳请皇爷爷许我把她带回皇宫,去为皇爷爷的御花园捉虫吧。”
啊,姚清华听到这儿,激动万分,万万没有想到这皇室小帅哥竟然说出了她最巴望的事情,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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