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如此多骄》第50章


刚分手的那几天,我对什么都提不起精神,看很多人不顺眼,连着校园都觉得厌恶,这里有太多我和季秋晨的点滴。读研那两年多里,我每天来去匆匆,有课就来,上完课就走,从不多做停留。今天站在这里才发觉,我还是很热爱自己的母校,连校门口多了两条减速带都看得出来。
几分钟后,一辆银色君威停在我面前,季秋晨从车窗探出头来,笑容璀璨,“初夏,上车。”
我迟疑了一下,收起伞,拉开后排的车门钻进去。后视镜里能看到季秋晨失望的双眼,我转过头去看车窗外那一排修剪整齐的矮松慢慢向后退去。
我最终还是找到了季秋晨的号码,是从周文那里要来的。
季秋晨的玫瑰每天准时在上午九点半送到办公室,第四天,我已经如坐针毡,同事们的八卦欲望更是蠢蠢欲动,连肖云都开始明里暗里向我打探花束的来源。他问起这事的时候,眼中的神采和莎莎很像,我想他一定是被莎莎同化了。
徐彬蔚没有问起这些,不过只要莎莎知道了前因后果,肖云就一定会知道,那么,徐彬蔚还会不晓得吗?所以,莎莎再怎么追问我都没有对她说过。
在我最头痛的时候,周文来了,是找徐彬蔚的。他从徐彬蔚的办公室出来,我就立刻跟上去,送至电梯口我找他要了季秋晨的号码。
周文看向我的眼神很鄙夷,甚至有一点戒备,我权当看不到,也不理会他说要代为转达的话,最后他还是把电话号码告诉了我。
我想周文回到耀石一定把这事告诉了季秋晨,昨天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意外,声音里只有压不住的喜悦。
我没有着急的在电话里问他那些卡片写的话是什么意思,只和他约定了今天在校门口碰面。我想大概是因为这个地方留存的那些美好记忆对我有镇定的作用,所以我才选了这个地方,我想要心平气和的跟他谈谈。
季秋晨把车停在艺术楼前的空位,我撑着伞下车,他跟着挤进来,“走得有点急,忘记带伞。”伞下的天地顿时变得拥挤,我瞥一眼他紧挨着我的肩膀,没有揭穿他。季秋晨是那种把天气预报当作出门指南的人,他怎么会忘记带雨伞。
我尽量把雨伞摆在正中间,我的左肩很快便洇开了一小片水迹。季秋晨从我手里接过伞柄,“还是我来吧,你一向不喜欢撑伞的。”
是,我不喜欢,我很懒,懒到连撑一把伞都觉得浪费体力。下雨的时候,季秋晨永远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宿舍楼下,教室门口,我们两个人撑一把伞,我何必费那个力气。
一直走到学校餐厅,我的左肩没有再多承受一点雨水,我想他的右边肩膀一定濡湿了一片。
十一点,食堂里的学生不多,我和季秋晨各自捧着一杯珍珠奶茶,面对面坐在中间靠后的位置。他穿一件黑色风衣,时下流行的军装款,头发用发蜡梳的立起来,显得气宇轩昂,英姿勃发,偶尔有路过的女生会偷偷看他。
对于这一点我老早就习惯了,有时候跟他闹别扭,我会以此借题发挥,无理取闹,说他招蜂引蝶;心情好的时候,我又挽着他的手臂倚在他肩上,骄傲的想,这么耀眼的男人是我的。如今,我只是沉默,视若无睹。
“你写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想了想,我还是开门见山吧,不就是来要答案的吗。
季秋晨脸上瞬间浮起一丝笑意,“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问我。”他说完这句话顿了一下,再开口却没有给我想要的答案,反而说起另一件事。
“初夏,你还记得你大三那年,过年很早,情人节正巧是正月十五,我们为了能一起过节特意提前返校。”季秋晨微垂着眼眸,双手握着奶茶杯子。他的手不像徐彬蔚总是温暖干燥的,只要天气稍变就会变得冰凉,握着奶茶杯,就会暖和一点。
我低头吸了口奶茶,轻轻咀嚼着那粒珍珠,口中泛着并不浓郁的奶香味。
“嗯。”我淡淡应了一声。我怎么会不记得,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过情人节,二月十四日往往都在年后没几天,离家近半年才回去,谁的父母都不会允许孩子没过完年就匆匆返校。
大三那年,我和季秋晨为了一起过节,硬是在元宵节赶到了学校。我们一起吃过晚饭,看了电影,在海滨市最有名的商业街闲逛,那里几乎都是年轻的情侣,卖花的人也特别多。
平日里五块钱一支的玫瑰花,那一天就要二十块,那还是最普通的红玫瑰,如果是蓝色妖姬就要卖到上百元。
看到别人手里捧着大束的鲜花,不是不羡慕的,可是想想几百块就换了那么几天的娇艳,我怎么舍得让季秋晨花这个钱。
况且,那时候我总想着,季秋晨难道不比那一束花夺目吗?只要有他在我身边,我的虚荣心就已经相当满足了,根本不需要借助其他东西。
所以当卖花小姑娘拦在我们面前要季秋晨买花时,任她巧舌如簧,我也只允许他买下一朵红玫瑰。
卖玫瑰的小女孩
更新时间:2013…8…27 0:13:03 本章字数:3235
“这几年过去,我对那个卖花小女孩的印像依旧很深刻。”念及往事,季秋晨似乎很感慨,他微微笑了一下抬头看我。我也禁不住对他笑了笑,那个小姑娘,想让人印象不深都不行。
小女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长相已经记不清楚,只依稀记得看起来很机灵,挎一个竹编篮子,里面是鲜红的玫瑰花,已经所剩无几。
当天和季秋晨从电影院出来不久就遇到这个小女孩,拦在我们面前一个劲儿地说:“哥哥给姐姐买朵花吧,今天是情人节,姐姐收不到花会难过的。”
“不会啊,我不难过。”我对小女孩说,“我不喜欢花,所以我们不买。”我只想赶快打发这孩子走,连脚步都没停。
小女孩却不肯离开,一路倒退着走在我们前面,歪着脑袋说:“我妈妈说,女人都喜欢花,尤其是在情人节……哥哥,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姐姐说不喜欢其实就是很喜欢,你买一朵吧。”
季秋晨被小姑娘的话逗乐了,停下来,弯腰问她,“多少钱一朵?”
“二十块,一口价。”小女孩认真的说。
见季秋晨伸手掏钱,我赶忙拦住他,“我真的不喜欢,不要买了。”二十块,我们可以在学校礼堂看五场电影,吃一顿大盘鸡。
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季秋晨没理会我的抗议,拿出钱包就要付钱。这时小女孩又说:“哥哥,买三朵吧。”
“为什么?”
“三朵玫瑰花代表我爱你。2”小女孩答得一本正经。
季秋晨又问:“还有呢?”
小女孩说:“十一朵代表一心一意,二十二朵,双双对对,三十三朵也是我爱你,还有三生三世的意思,四十四朵,至死不渝……一百零八朵是求婚的意思,九百九十九朵,就是天长地久。”
小女孩一口气说了很多,我听着那些不断上涨的数字心惊肉跳,我知道季秋晨一定是在考虑要买多少。
我从小女孩的花篮里拿起一朵,对她说:“我不要那么多,就要这一朵,这是唯一的意思,你懂吗?”然后我又转头看向季秋晨,义正言辞,“我要做你的唯一。”
季秋晨把二十元钱递给小姑娘,笑着说:“不好意思,今天我只能把唯一送给她了,以后我再找你买三十三朵。”
小姑娘把钱揣进兜里,也笑了笑,点头,又对我们说:“祝你们情人节快乐。”
我问季秋晨,为什么以后买三十三朵,为什么不是九百九十九朵。季秋晨说:“因为我可以爱你三生三世,比天长地久还要久。”我心里甜的起腻。
那一天我就捏着一朵红玫瑰和季秋晨这句话傻笑了一个晚上。
爱你三生三世,比天长地久还要久,言犹在耳,许下这诺言的人连这一生都没给我,就已经转身舍我而去,还谈什么三生三世。
“初夏,那些玫瑰花是我当初对你的承诺。”季秋晨突然握住我的手,目光坚定的对我说。
他的手很凉,即使有热奶茶的温度,也不见他温暖一点。我把手抽出来,捧着奶茶杯子用力吸了几口,把心底涌上来的忧伤压下去。
“那些卡片上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再一次发问。
季秋晨叹口气,说:“好吧,等我说完你再做决定……我和容芷珊从来没有在一起过,一天都没有。当时那样对你说只是不希望你等我。初夏,三年的时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短,我不确定这三年里会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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