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喜欢》第47章


明静看着她,良久,她问:“简琛在哪里,我想见他。”
明静听话地在医院待着,很乖很乖,她没有再对母亲露出敌意的眼神,也没有再吵着出去找简琛,她乖乖地等,静静地等他们带回来简琛,也就是病院里,那个旧病房区的少年的消息。
然而她注定失望了,因为父亲和伯父通过各种渠道,得来的信息是,圣南病院没有这个人。除此之外,他们还知道了一些发生在明静身上的事情。
圣南精神病院并没有照顾好明静,明静在医院里曾经被一个对医院怀有恨意的护工欺负。
而照顾明静的护工换过好几任,由于现在医院失火,很多资料都没了,所以并不清楚欺负明静的护工是谁。
这是他们得到的消息。
明静因为简琛并不存在这件事闹了一段时间,明家为她请来的心理医生表示她这种情况很正常,在病院里因恐惧害怕所以产生了幻觉,幻想着有人能救她于水火之中,甚至为了她杀人。
几天后,心理医生的开导终于有了进展,明静抱着母亲,头枕在她的肩窝里,说:
“妈,我想回家。”
第54章 名字
明静睁开眼睛, 入眼的还是那片天花板, 对此,她已经不会感到陌生了。
抬手揉了下眼睛,她翻身坐了起来, 赤/裸的脚踩到地面上, 脚底立刻传来一阵钻心的凉。
明静猛地抬起脚, 重新将脚包裹进还留有温度的被子里, 她疑惑地看了看周围, 才后知后觉地发现, 房间里的温度不知何时降了不少。
怎么回事?暖气低了?
明静记得这里是开了暖气的,很暖很暖,待了几天, 她甚至产生一种如果在这里度过一整个冬天也没关系的危险念头。
再次伸出脚, 明静坐在床边用脚往床底下找拖鞋,男人给她准备了挺多的鞋,她拿出来用的是一双不是很厚的棉拖。
橘黄色的,有两个可爱猫耳的棉拖。
没一会,脚尖就碰到一个毛绒绒的东西,明静顺势将它穿了出来,然后用另一只脚去找另一只, 很快,一双可爱的橘猫拖鞋又穿在了她的脚上。
起床洗漱完毕,明静没有换衣服,还是穿着那身睡衣重新坐到床上, 她回想着一些事情。
昨晚,男人没有回来。
她等了很久,一直在那个小厨房里等到实在困得不行的时候才回房睡觉。
他……去做什么了?
明静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问号,这个疑问让她感到有些奇怪,她伸手将枕头抱在怀里揉捏着,一下又一下,像是在扭着麻花绳一样揉捏怀里的枕头。
她这是在做什么?担心那个男人?在意那个男人?
想知道他的行踪?
……是不是蠢。
明静很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她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的身份,思及此,她嘴角缓缓上扬,似乎在嘲笑自己的愚蠢般。
她回答了自己的疑问。
男人是个杀人魔,你说他昨晚去做什么了?
揉了片刻,肚子传来一阵响声,明静把枕头丢下,出门去找吃的。
她想,男人应该回来了吧。
打开门,明静就看到对面的门开着,往里看,并不是漆黑一片,那颗暗黄色的灯泡尽职尽责地散发着暗淡的光辉。
明静带上自己的房门,她站在走廊里,看着对面门内的暗黄色,她想起之前似乎在睡梦中听到过女人的求救声,也听到过痛苦的呻吟声……这有什么的,明静甩甩脑袋,她回想,自己不是打开过尸体和满是血的房间了吗?怎么突然想起那些声音了?
明静看着门与走廊的那条线,她打心底拒绝再进去这间房间,可心里却有个声音在怂恿她,进去看一下,就进去看一眼。
明静进去了。
暗黄的灯光下,男人背靠着那架生锈的铁床,他低垂着脑袋,手指有节奏地在满是灰尘污垢的地面上敲打着什么。
他似乎没注意到有人进来了,头抬也不抬,就一直在那里敲敲敲。
明静倒是觉得男人应该是察觉到她进来了,可没怎么放在心上就是了。
明静环顾着四周,发现这个房间比起她之前刚被抓来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还是生锈的铁床,满是未知垢物的墙壁,昏暗的灯光。
……除了铁床上凝结的血迹,以及铁床靠近的墙壁上的褐色垢物变多了,除此之外,还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你……”明静看向男人,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是昨天,想了想,重新组织下语言,她说,“你回来啦。”
男人敲打的动作顿了一下,只一下,他又继续敲起来,没有回话。
明静站在他的不远处,眨了眨眼睛,朝他走了过去,,距离他只有两三步的距离时,她蹲了下身,双手搭在膝盖上,问:“你在干嘛?”
男人这回有回应了,他抬起头,漆黑的瞳仁里没有倒映到任何事物,他看着明静良久,缓缓朝她伸出手。
除了指尖因为敲打地面的动作而沾染不少褐色,男人的手掌很干净,掌纹在昏暗的灯光下也清晰可见,他的手指最为吸睛,修长剔透,水葱一样。
明静对他的举动很是不解,凝视他的掌心,她想,男人这是让她把手放上去?还是想让自己拉他一把,把他拉起来?
男人将明静脸上的神色尽收眼底,他轻声问:“你有没有看到什么?”
明静愣了一下,不解地看着男人:“嗯?”
男人想了下,问得更清楚一些:“我身上沾了些东西,你看出来了吗?”
“……”
明静瞅着男人身上的衣服,再瞅着头顶上暗黄的灯泡,一时之间,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男人。
“你……”纠结了下,明静问男人,“你知道你现在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吗?”
男人的脸上浮现疑惑,他困惑地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入眼是一片黑色,再无其他颜色。
想起来了。
昨天为了好办事,他特意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
黑色,是一种无论混进什么颜色都是完美融为自身色彩的颜色。
男人的目光落在眼前的女人身上,她穿着一身米白色的睡衣,白色,是一种哪怕在这种环境下,只要有些许光亮,还是能很显眼的颜色呢。
“抱歉。”
男人的嘴角恰到好处地扬起来,他顷身向前,伸手抓住了明静的手,一个用力,明静就感到自己重心不稳,朝前倒了下去。
没有意外的,她落入男人的怀抱里,鼻尖嗅到了一股并不陌生的铁锈味。
男人站起身,顺势将明静也拉了起来,他牵着明静的手,笑容在灯光下显得有些刺眼,他说:“饿了吧,我们去吃饭。”
明静想起自己进来的目的了,她朝男人点了点头。
被男人拥着离开这个房间,在男人关上房门前,明静回头看了一眼房间,她刚刚似乎看到房间最里边的那面墙上有丝很暗很暗的光亮。
“我们今天来聊名字吧。”
明静往嘴里塞了一个小笼包,她看着正准备落座的男人,认真地说道。
“名字?”男人将手上的鱼肉粥放下,然后取下围裙坐下,他给明静舀了一碗放到她的面前。
“嗯。”明静点了点头,舀起一勺吹了又吹,然后送进自己的嘴里。
简单的三两个字组合在一起,有着各种各样的意义,是个不错的话题。
男人看着眼前的鱼肉粥,乳白色的粥饭里藏着嫩滑的碎鱼肉,表面缀着一些葱花,无论是看着还是闻着都很有食欲。看旁边的明静一勺接着一勺往嘴里送就知道了。
不知为何,男人的脑海里迅速闪过一堆泛着白油花的碎肉,带着血水,红白交加黏在他的手上,要费很大劲才能清理掉,然而就算用清水冲洗干净后,那股油腻感还是会残留在他的指尖上,怎么也摩娑不了。
很恶心。
这是男人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以往,做着那些骨肉分离的操作,在他的眼里,就只是一道普通的工序而已,就像屠夫宰杀猪欢鸡牛羊一样。至少在他心里,他一向都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男人放下舀粥的勺子,不动声色地伸手从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轻而有力地搓揉着自己的手指。
“我的名字你知道的。”
男人看了明静一眼,她完全没注意到他的动作,正一口粥配一个小笼包吃得起劲,男人稍稍松了口气,就听到明静继续说。
“姓是明天的明,名字是安静的静。没什么特别的意思。”明静咽下嘴里的东西,侧头看向男人,她问,“你呢?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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