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大哥当老公》第134章


女孩哭了,扭扭捏捏半天,终于小声说出一句话,“我……我……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
许默然听热闹听到这里,无声叹了口气,端起水杯喝了口,现在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人都变得那么浮躁和没原则、没道德。
男孩听女孩亲口承认自己也不知道孩子是谁的,更是气得额头上青筋都暴了起来,“我再怎么懒,像生孩子这样的事,我是一定会亲力亲为,所以,这个便宜爹,我不当,谁爱当,你找谁当去,反正我不当,还有啊,那套婚房是我父母买给我结婚的,和你没什么关系,明天你抽空去趟房管所,从此我们就两清了,到死我都不想再看到你!”
男孩把话说完,起身要走,女孩冲上去抱住他,“亲爱的,你先别走呢,我肚子里的孩子,他可是有一半可能是你的,如果他真的是你的,你还会这么狠心不要我吗?”
男孩后背挺得笔直,半响没说话,女孩继续说:“亲爱的,你忍心你的孩子一出生就没爸爸吗?你忍心看他跟我住在地下室里吗?”
“够了!”哺乳动物那种与生俱来的舔犊之情,让男孩不忍听他的孩子以后会受的种种苦,厉声打断女孩的同时,转过脸逼看着女孩的眼睛,“你刚才说的可能是孩子是我的可能,万一,我说万一孩子的确不是我的呢?!你又想怎么办?难道让我帮其他人养孩子,让盼望孙子孙女已经很久的父母帮其他人疼孙子孙女?!”
女孩泪流满面,不断摇头,“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指,我们可以先不结婚,等孩子生下来后,做好亲子鉴定再决定要不要在一起。”
男孩冷哼一声,“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最好的朋友就在医院里。”
女孩抹了把眼泪,继续哀求男孩,“你要不相信我的话,等孩子出生后,就抽点孩子的血给你,你自己拿着去做亲子鉴定。”
男孩掰开女孩的手,狠着心肠,大步朝前。
女孩没有去追,而是站在原地,对着男孩的背影大声喊道:“姓杨的,你不要不相信我,通过血,我听说,有人还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
这是家高档西餐厅,不管坏境,还是服务都是一流的,想不通怎么会放任一对情侣吵那么久,餐厅经理才匆匆赶来处理事情。
女孩拎着包,哭哭啼啼的走了,西餐厅里,终于又恢复了一开始的安静。
不是说没有人说话,而是来这里吃饭的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吃饭,更多的是对生活品质的享受,哪怕说话,都是很有分寸的压低音量,不会影响到其他人。
西餐厅经理对每一桌客人都道歉了,还算好,这个时候客人不多,他很快就到了许默然这一桌。
道歉嘛,也要对着做客的那个人,经理一眼看出请客的是三个人中年纪最长的许修森,和他说了对不起后,发现他没任何反应,以为自己声音太小了,提高音量再说了遍,结果许修森还是定定的看着某一处,没有搭理他。
最后是许夜对餐厅经理挥挥手,“没关系。”
没有人知道许修森看似平静的外表,内心翻滚着什么样的惊涛骇浪。
他感觉……他的感觉是不是很准很准,只是没人点拨,他没朝那方面想。
许默然的背景,他调查的一清二楚,背景是孤儿,不但年龄和他女儿一样,连生日也差不多,尤其是她脸庞的轮廓,不知道是不是他心理作用,越看越觉得像他的妻子。
☆、第一百三十五章:亲子鉴定
放在餐桌底下的手,悄悄捏了捏口袋,那里面的手绢上可是既有许默然的血,也有他的血,也就意味着,他也可以去做个亲子鉴定,万一……
他暗暗告诉自己,万一,许默然真的是他的亲生女儿呢?
刚想到这个万一,他整个人控制不住的在颤抖,因为颤抖的幅度有点大,许默然也感觉到了,关系他,“你没事吧?”
那一声“爸爸”,她始终喊不出口,还算好,许修森从来没有勉强过她。
“默默。”许修森官场混了那么多年,论起演技,能超过他的还真不多,对着许默然发挥自己十分之一都不到的演技,“爸爸年纪大了,心脏又不大好,刚才听那对年轻人吵架,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到我和你妈妈,那个时候,我们可恩爱了,不要说吵架,连大声说话都没有,现在回想起来,那可是我这一辈最幸福的时候。”
许默然不知道接什么话合适,索性没开口。
许修森看着许默然的脸,真是越看越像妻子,心里的那种滋味,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词语的形容,接着刚才的话继续朝下说道:“我这一辈子啊,只有两件事让我幸福过,第一件是和我妻子结婚,虽然她的情绪有时不稳定,却不影响她是个好妻子;还有一件,是我女儿的出生,虽然我从没见过她的面,但是,这二十多年,我一直在想象着她的模样,是长得像我多一点?还是像她妈妈多一点?其实啊,不管她长什么样,哪怕她生下来是一颗蛋,我也会万般疼爱的把她孵出来。”
许默认被许修森浓浓的父爱惊到了,可能是她从来没理会到过父爱,才会觉得许修森的父爱好深重。
“你的女儿,她要是知道有你这么疼爱她的父亲,在天之灵也会非常高兴。”许默认安慰许修森,“她能感觉到自己很幸福。”
“默默。”许修森目不转睛的盯着许默然的眼睛,仿佛想从她脸上看出点什么,“你觉得爸爸好吗?”
许默然实事求是的点点头,“你是个好爸爸。”
许修森的身子还在微微颤抖,“以后爸爸会做得更好。”
许默然总觉得许修森忽然变得怪怪的,却又说不上来哪里怪,朝许夜投去询问的眼神,只见许夜根本没在听她和许修森说话,他在专心研究红酒瓶。
把一只红酒瓶抓在手里翻来覆去的观察了好几遍,这才恍然大悟道:“哦,这个红酒瓶原来不是瓶盖啊,而是瓶塞,难怪我的牙咬不开。”
许默然伸手去拿红酒瓶,“不要再看了,小心把你的手给划伤了。”
许修森到底比许默然经验老道,从许夜刚才点餐就看得出他是个有品位的人,这样的人,要说不知道红酒瓶怎么开,他还真不相信。
他开始怀疑,所谓的许夜用牙开酒瓶,不是他不知道,而是故意为之,至于目的,他口袋里的这块手帕已经说明一切。
这样一个说好听点叫聪明,说难听点叫有心机的人,他是不不会同意和许默然在一起的,毕竟,许默然的率真,他是看在眼里。
许默然涉世不深,想得没他多,自然好骗,以后,他要多提点她,如果提点没用,他就给那个叫许夜的设置障碍,不过现在,他已经无心继续吃晚饭,口袋里的那块手绢,就像是一颗即将要烧起来的火球,让他整个人坐立不安。
许默然看他还在颤抖,再次关心他,“要不要现在就送你去医院?”
心脏不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有个什么突发情况,可是救都救不回来。
许修森对着的许默然摇摇手,“默默,不用你送我啦,我的司机就在外面车里,你和许夜继续吃,我让秘书送我去医院就行了。”
许默然本来时想把许修森送到外面车里,在许修森的坚持下,只能作罢。
许修森走到餐厅门口时,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眼,灯光下,许默然还站在座位那里,面朝着他离开的方向站着,看他回头,又对他摆了摆手。
这就是一个人的修养,与身居来,和后天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许默然站在灯下的样子,忽地,让许修森的思绪飞奔到二十多年前,每一天,不管他多晚回家,妻子总会在大门口等他,她的背后永远亮着一盏灯。
而且在光影斑驳下,两个人的轮廓是如此的相识,尤其是眉眼间的那股说不出的恬静淡雅,简直是出自同一个模子。
许修森凝了凝神,强迫自己拉回飘远的思绪,对着许默然也摆了摆手,随后大步离开餐厅。
看许修森走出餐厅,正倚靠在车门边抽烟的司机,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才多长时间啊,这么快就吃好了。
如果吃的时间真这么快,那么许修森请人吃的就不是各种讲究的西餐,而是中式快餐。
许修森大步朝着停车场走去,司机确定自己没看错,连忙把烟扔到地上,用脚碾灭,朝着许修森小跑过去,“许局,您已经吃好啦?”
许修森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嗯”,算是回到了司机的话。
司机被许修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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