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甜俏妻逆袭》第506章


这几年严瑾经常往国外跑,目的自然是不言而喻。
自从林莺莺假冒岑末被拆穿之后,严瑾把能从她嘴里掏出来的都掏干净了,也没能问清楚岑末的去向,只知道霍冲他们是想把人带去国外,估计这辈子都回不来了。
可事在人为,只要一天没有岑末的消息,他就会坚持下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报告首长,一分队已经准备完毕,请首长指示。”随行的副手朝着严瑾敬了个礼。
“出发。”
严瑾迈着稳健的步伐朝着专用通道走去,几年过去,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余的痕迹,哪怕没有穿军装,也禁不住旁边几个小姑娘侧目,从这群人的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感觉到他们的不平凡。
1358、幽幽之口
袁咏梅拿出手帕给娇娇擦脸,其实她假哭的时候比较多,就算是现在,脸上也没什么泪花,但架不住她招人疼,时不时就要帮她擦一擦,免得这白瓷的小脸沾上东西,“娇娇吵着要来送爸爸,现在爸爸走了,我们也回去好不好?”
“娇娇要飞机。”思默小朋友趴在袁咏梅的肩头,望着窗外的眼写满了渴望。
“娇娇年纪小,飞机太吵了,等你长大一点,有想去的地方,奶奶再带你坐飞机好不好?”袁咏梅平日里淡漠,在孩子面前倒是分外温柔,邢育良吃味地看了她一眼。
“我有想去的地方,我要去看妈妈,他们说妈妈在天上,每次爸爸去找妈妈都不带我,爸爸坏坏。”
“谁跟你说妈妈在天上的?”袁咏梅难得在邢思默面前变了脸色,邢思默却没发觉有什么不对,脱口而出,“他们都在说。”
“以后不许说这种话,特别是在你爸面前,一句话也不许提,谁要是再跟你说这些,你来告诉奶奶,听明白了吗。”她倒要看看,哪个人吃饱了撑着,敢在小孩面前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袁咏梅教育完邢思默,一扭头才发现邢思澄没有跟上来,冲着小孩喊道,“文文,怎么不走了?”
邢育良也正奇怪了,自己家的孙子怎么突然停住脚步不走了,难道是因为刚才袁咏梅说了他,所以他心里难受?
想到这个,邢育良上前碰了碰邢思澄的肩膀,“乖孙子,别难过了,咱们是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
“妈妈。”
“什么?”
“我看到妈妈了,跟照片里长得一样。”
邢育良和袁咏梅听见这话都被吓了一跳,紧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机场的墙上挂着一张海报。
那是岑末失踪前拍的化妆品广告,女孩穿着红色的旗袍,犹如一朵盛开的牡丹,高贵典雅,国色天香。
岑末失踪之后,不少人也来家里问过她的消息,严瑾一律对外说她想要休息,也不管别人怎么猜想,毕竟幽幽之口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堵住的。
本来他们还以为严瑾会撤掉岑末拍的广告,想不到他什么都没做,不知道是为了不辜负岑末的努力,还是不想让外面的人察觉岑末出了什么意外。
而现在再看到这幅海报,袁咏梅免不了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一转眼都四年了,这幅海报马上就要拆掉,岑末还一点音讯都没有……
“妈妈……”
离开的两人没有注意到,邢思澄看的其实并不是海报的方向,而是机场出口附近。
时间倒回到三天前,爱德华所在的别墅里,岑末正在跟他进行最后一次谈话。
爱德华叫人将几张照片放到岑末面前,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亲爱的,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可以更近一步,而不是止步于此,正如照片上看到的,你原来的丈夫身边已经有了其他的伴侣,你我才是最合适的一对。”
岑末看着照片,上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严瑾和她前世见过的那个女人,也就是在岑末梦里出现过的那个女人。
1359、无福消受
两人站在一起,严瑾的手里提着一些东西,身边的女人则是一脸笑容地看着他,这样的画面任凭谁看了,都能浮想联翩。
照片有好几张,不仅有严瑾和那个女的,身后还跟着前世她见过的那个小男孩,如果从她离开两人就在一起,孩子也差不多这么大了。
四年的时间并不长,有些事也足够忘却,可岑末在看到照片上的那个人时,她发现自己的心脏依然会受到影响。
她其实也想过,严瑾可能会在她失踪之后跟别人在一起。
毕竟前世他对她的留恋,可能仅仅是因为没有得到所以抱憾终身,现在她离开了这么久,还了无音讯,普通人说不定早就放弃了。
更何况,前世岑末还听见了这个小男孩叫严瑾爸爸。
按照严瑾的性格,什么人才能够叫他爸爸?
“怎么样?考虑留下来吗?”
四年多的时间,爱德华对岑末并不像之前那样一无所知,甚至越是了解,越是能看到她身上的闪光点。
她并不像传统的Z国女性,喜欢依附在一家之主身上,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若是能对他敞开心扉,估计还会有更大的惊喜。
“我又没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即便是现在爱德华不会再动不动就要杀她,岑末也跟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但她对爱德华仍旧升不起好感,这种要将她压倒的窒息感,岑末实在无福消受。
“当初我们说好,等所有东西尘埃落定,你就放我走,现在我们婚也结了,你也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了,是时候轮到我退场了。”她在这里四年,英语已经相当熟练,也正是这样聪慧的头脑,赢得了爱德华的欣赏,甚至想要占据更多东西。
爱德华虽然是罗伯茨家族的孩子,但他是个混血,甚至长得更像亚洲人,在讲究血统的世家里,几乎不可能把家族的产业交到他的手里,除非他能娶到一个世家的千金。
可是那些地位显赫的世家女子,根本没有一位是愿意嫁给他的,那样会使得整个家族蒙羞。
再加上罗伯茨家族旁支众多,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内斗重重,无数人盯着这块可口的盘中餐,爱德华再努力,也比不过家族的名声,如果他不能拥有一个显贵的妻子,他以前的努力都将化作灰烬。
就在爱德华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发现有一个隐秘的世家赫兰德,有人说赫兰德已经消亡,也有人说他们的族人曾经带着祖传的戒指逃往Z国,若是能找到他们的后人,说不定他还有一线希望。
岑末当然不是什么赫兰德的后人,但是赫兰德的祖传之戒,却不是什么人都能戴上的,只有他们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却不料真的被爱德华打听到了消息,并且找到了岑末。
岑末想起来,前世林莺莺把戒指剪开了戴在手上,到处招摇的时候,估计也遇到过霍冲他们,只是他们发现林莺莺并不是戒指真正的主人便放过了她,只不过程美莲就比较倒霉了。
1360、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霍冲打听到言家曾经用重生戒指当聘礼的时候,还以为戒指的主人是程美莲,便打算按照计划将他们掳走,谁知在程美莲的随身物件里根本找不到重生。
此时他才知道,程美莲根本就不是戒指的所有者,她甚至还以为爱德华的人是来帮她报仇的,可惜她想多了。
相处的过程中,霍冲发现程美莲认识岑末,担心她会把计划泄露出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装成了杀人现场。
那时候,岑末还以为程美莲是因为她重生的缘故才提前过世的,郁闷了好一会儿,结果又是这群坑货。
当年爱德华为她准备的衣服鞋子,都是他从各处收集而来的赫兰德家族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不仅如此,爱德华还让她把头发染成赫兰德家族标志性的亚麻色卷发,而为了掩盖她的东方面孔,岑末每次出席晚宴都用网纱遮面,只要她手上带着那只戒指,就足以证明她的身份。
爱德华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瞒天过海。
这些事是岑末后来才知道的,爱德华不可能把实情告诉她,否则岑末万一真的想不开,他就没戏唱了。
当年爱德华打算将她打残豢养在身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残废总是比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更容易摆布,岑末后来想起来总是一身冷汗,自己当年没有誓死反抗,也算是一种幸运。
要知道,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古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今有她忍辱偷生,岑末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唯有一点,她想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