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抱得汉纸归》第44章


“目的,为了,你们复合。”
舒妤惊骇,却依然冷静地微笑:“林小姐,你不在开玩笑?”
“不,我愿意开玩笑,可惜的是,我缺乏这样的幽默感。”
她的拐杖自始至终都靠在桌沿上,她们的谈话内容从来没有绕到这个敏感的话题上,要不是拐杖被林佩婉的手肘碰到,她顺势扶了一下,舒妤也许永远不会去关注林佩婉和以前不同的“特点”。
“我知道,你愿意来见我,也许是因为我抛出了‘残疾人’这个可怜的卖点……但是,我并没有因此看不起自己。”林佩婉伸手顺了顺垂下的发丝,她还是很漂亮,只不过和三年前比起来,瘦了点。时间消磨了当初的咄咄逼人,她现在气质很好,也许宁静和心胸开阔真的能使一个女人看起来更美。
“怎么弄的?”舒妤皱皱眉。
“三年前的事了……”她叹气,好像在冗长的岁月长河中挖掘早已被沙土覆盖的往事,她的声音很低很低:“我跟你提过的,伦敦黑帮介入了,怎么可能不见血?恶性事件发生之后,我替余阳挡了一颗子弹,左腿,废了。”
“很可惜……”舒妤惊讶不已,理顺了心情才终于说了这么三个字。
“不,很幸运,”她居然笑了起来,“只不过是左腿中弹,我很幸运地捡回了命——如果是心脏呢?我没命坐在这里跟你说话,余太太。”
“别这样,”舒妤挡开她善意伸过来的手,“你应该知道,我回来是报仇的,别叫我心软。”
“不,我不是来跟你释仇的,——我知道,这么多年,你受了很多苦,……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说的像好人似的,”她哈哈大笑,“别以为我会手下留情,你们排队,一个个,都给我等着。”
林佩婉笑了起来:“我想,要不是我为他挡了一枪——余阳到现在都不会理我。目前还好,他给我的后半生安排好了生活,我住的地方环境很好,种菜养花,很养生啊!他偶尔会过来吃个便饭——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少,最近一次来是因为……他得知你回国了……”
“你最近读什么书?”舒妤突然问道。显然和语境很不搭调,连林佩婉都愣了一下,才笑着回答:“佛经。”
“难怪呢,心态很好,至少是我目前羡慕的,”舒妤若有所思,“但是,最近几年内,我不想进入你的状态——你说,一个回来寻仇的女人,如果还怀有慈悲之心,是不是连佛都会厌烦?”
她起身想走,很大方地掏钱准备付账:“再见。但是我希望,我们再也不会见。”
林佩婉拄起拐杖,眼神很黯淡:“要不要……听我讲一个故事?”她在后面叫住她:“舒妤……”
☆、【晋江首发】这城市那么空 这回忆那么凶(5)
林佩婉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许如仪坐在她面前;表现的很“惶恐”:“等着呢;再不说,我可走了啊。”
这一次交谈,她们好像摒弃前嫌……其实舒妤内心很复杂;要说在今天之前,她依然是恨林佩婉的,但是;今天咖啡馆一晤;印象中刻毒尖锐的林佩婉竟然像变了个人似的;修禅的人内心大抵都很平静,林佩婉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很圆融;看不出任何戾气。面对这样脱胎换骨的人;舒妤再平稳心境,也不知该如何去处理与印象不符的变化。她索性坐下来,等着看看对方还有什么要说的。
拐杖不小心滑落在地,她弯腰拾起,抬头时,余光掠过舒妤的鬓角,笑容晕开:“大概你会乐意听,因为……那是我一段最悲惨最悲惨的经历……”
舒妤不知所以。也许她并不是很有兴趣。
林佩婉依然在笑,眼角却有泪光泛起。
“我家里条件并不好,小家小户的,虽然也能吃饱穿暖,但是和你们比起来……那还是天壤之别。不得不承认,舒妤,我很羡慕你,从小,你和他的起步就是同一高度的,你生来就在那个阶层里……我踮起脚尖,站的腿都断了,也摸不到啊……”
林佩婉叹息,气氛顿时起了微妙的变化。
考上F大,父母亲戚与有荣焉,她第一次尝到众星捧月的滋味。尽管和F大校友中官富二代相比,她仍是很自卑。但是,青春活力的女学生,有美貌,有身材,甫一踏进大学校门,还是很受人追捧的,身边狂蜂浪蝶从没少过,也有不少富家公子追求。她见识到了从前从未见过的世面,也开阔了眼界,在社团混的风生水起,本来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下去,也很不错。但是,直到后来,她遇见了那个人。
余阳当时经常出入F大是因为他要见舒妤,每次来都站在宿舍楼下等人,开着拉风的跑车,引一帮“群众”围观。
可是当时的林佩婉并不知道。
她先资条件很好,才念大二就已经有影视公司来接洽,业余接点小广告,去跑点做模特,赚点外快。他们的舞蹈队经常跑商演,在林佩婉的带领下,很快成为F大社团中站的很稳的另类。她后来带着社团一帮骨干去拉赞助,其中有一家小公司正是挂在余阳名下,林佩婉胃口很大,野心更大,摸三爬四的,和余阳也搭上了点关系,拉赞助直接拉到了人家总公司头上。
余阳不冷不热地应着,奈何林佩婉太热情,见了面招呼总是要打的。当时余阳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时间很宝贵,翘了班挤出来的空暇都陪了舒妤横马路,对于学校社团这些鸡毛蒜皮的赞助,自然不管,下面有相关的负责部门。
那天林佩婉又为了赞助的事,和一个小领导约谈,酒过三巡,领导色胆大,贼胆更大,一些在稍微有些社会经验的人看来不怀好意的话都说了出来,林佩婉当时年轻,虽然也觉得言语之间略有不快,却没有太放在心上,揣不透人心这样险恶。
这次的坎算是顺顺当当地过了,再有下次时,林佩婉已经有些警惕,再说在场人多,她料定对方不敢乱来。为了谈赞助,陪着也喝了两杯,再怎样不能得罪金主。
到底没有出过社会,只是个单纯的大学女生,在社团男生中再怎样作威作福,心计也耍不过出了社会的老狐狸。
酒里下了药,欢场耍惯的老伎俩。她没防备,一饮而尽。心底的想法是,只要喝的不多,醉不了就好,人那么多,对方敢对自己怎样?
显而易见发生的事,对任何一个女生来说,都是不堪回首的屈辱。她记得从那个老男人床/上爬起来时,自己是怎样放空的状态。她到现在都记得,自己裹着单薄的衣服,缩在床脚瑟瑟发抖,那个老男人色/眯眯地从头到脚打量她,那眼神,她到现在想起来都恶心的想吐,那个老男人肥硕的身体让她联想到鼓胀毒囊的蟾蜍,夜夜梦魇,她恨不得杀了他。
她屈辱地披上衣服,起身就走,那个老男人竟然还伸出手,捉住她赤/裸的肩膀,笑的一脸淫/邪,脸上的肥肉乱颤:“以后我们还可以再约……你真漂亮,你的身体……真漂亮!”
林佩婉气的血液上涌,恨不得一刀把满脸横肉的老男人剁成肉泥,她当场扬手给了他一个巴掌:“滚!下次再让我看见你……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正是因为这一秒激动地动怒,她才像被人猛地晃醒,她才醒悟过来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下次?为什么要等下次?还有下次吗?
她在这里被迷/奸,赤/裸地躺在一堆肥肉旁边,怎样的屈辱,只要一闭眼睛,就是不堪忍受的画面……君子报仇等十年的,都是十足十的傻瓜!
“恶心的蛤蟆!”她咬牙泄恨。
那个老男人,心比人更丑,人模狗样,说出来的话,居然是皮条客的粗鄙隐语:“小姐,和蛤蟆交/配的你,又是什么?”他竟然大笑,唇角边还黏着晶亮的口水,满脸横肉都在乱颤。
林佩婉气血上涌,如果当时手边有把刀,她真的会剁了那个贱/男!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在最糟糕、最屈辱的时刻,她第一想到的人,居然是躺在手机联系人里那个面也没有见过几回的男人……
余阳接起电话时,身边有很杂的音,后来林佩婉回忆了一下,猜测他当时应该是在参加什么聚会,或者和兄弟们high在兴头上。
林佩婉在电话那边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断断续续报出了地名,余阳可能印象中根本记不得这个妞儿,那时他们一点都不熟,只客套地打过几次招呼,可是一放下电话,余阳还是很快赶到。这一点,林佩婉后来回想,仍是十分感动。也许就是在那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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