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编剧[封推]》第39章


过早的以新人身份涉入这个不熟悉的领域,不如在自己的领域里干到顶端,再去影视剧那个圈子打打酱油的好。到时候别人也能高看她一分,自己混成编剧组组长才好呢。
这么想罢,林琳也不为放弃秦浩宇这个未来的世界级名导而可惜了,她的文八成都是要拍摄成电视剧的,秦浩宇将来的发展多在电影上,还好好的自己国家不待,喜欢往外国跑。那么舍了就舍了,也没什么好惋惜的。
“算了,太没自主性,版权我不卖了。”林琳宅久了,习惯了实话实说,当真是一点不给人留面子,直接就这么说道。
秦浩宇和沈昱都惊呆了,两人不约而同的想到,难不成女人的脸真跟六月的天一样,说变就变么?多么好的机会啊,既赚钱又出名,眼前这丫头就这么放弃了?
“你再考虑考虑啊,有哪里不满意的,咱们可以细谈啊!”秦浩宇对这事显然更为关注,《贵妃传奇》虽是戏文系的朋友推荐给他看的,但他可真的是一点一点看过研究过的。里面的人物性格很丰满,宅斗宫斗既隐晦又刺激,政治上还有独特见解,‘大周’王朝更是跟真实存在过一样。
可以说书里面能让他欣赏的地方太多太多了,他来之前甚至都想好了,回头该怎么拍摄了。甚至林琳画的那些人设画里的服侍场景,都让秦浩宇眼前一亮。他太需要这本书的影视权了,他太想要拍这部戏了。
怎么这个小作家说不干就不干了呢?
“到底为什么,说出来,咱们还可以商量啊!”秦浩宇几乎是哀求的说道,遇到自己想拍的故事,多不容易啊!不拍他真的真的会不甘心的。
林琳平时可谓是吃软不吃硬,但这次涉及到自己辛苦写的文来,她却硬是拿定了主意不改了。既然已经不想合作了,有些话就不用隐瞒了。
只见她面瘫着脸说道:“首先钱的问题我就不多说了,因为这上面你们太没诚意了,说起来没劲儿。说说有关拍摄本身吧!首先导演,秦导的确很帅,可长得帅不代表拍的好。而且我从没看过你拍的电影电视,根本不知道你能不能拍好这个故事。当然了,也许您有无与伦比的导演天赋,拍摄的第一部影片就能取得巨大成功,可我不想拿我辛苦写出来的文来让你冒险,这是对我笔下人物的不负责任,他们不该作为一个新导演第一部剧的试验品。
“另外,要说演员。听这位先生的话说,我只有演员的推荐权而没有决定权,那基本上就表示,所有演员都有你们拍摄方和投资方来决定,演技是否够好,长相气质是否符合,我都只能唠叨两句而否决不了。那万一演员不合适呢?跟我这个作者或者广大读者们想象中的不一样呢?那简直是个灾难了。
“像是这位先生刚刚提到的那些演员,我就并不喜欢,他们都是偶像剧出身,演技如何,我只能呵呵了。
“最不能忍的是编剧权,剧本改编时,我只能控制自己的笔,却控制不了别人的笔。编剧组这些人的确在编剧这个领域很厉害,可他们有的风格过于严肃、有的擅长搞笑、还有的偏爱写社会阴暗面,我只要想想就知道,剧本出来,绝对不是我写出的那个风格。甚至有可能在里面撒狗血搞三角恋,这不是华夏很多编剧都擅长的么?
“总的看来,虽然失去这个把文字变成影视的机会很可惜,但为了不糟蹋我心中的《贵妃传奇》,这次合作还是算了吧!谢谢二位曾经给我笔下故事的这次机会,再见。”说着林琳就站起了身,连刚端上来的蛋糕都不想吃了。她现在只想回家泡碗粉丝垫垫肚子,自己还真不适合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儿啊!
一番长长的话成功的把秦浩宇给说懵了,他在那不知道想着什么,傻了一样。
反倒是沈昱站起身叫住了林琳道:“林小姐还未成年吧!我看这事应该与你家长商量一下,也许你的父母会有不同意见呢!”
林琳真想不结账直接逃单了,靠,怎么世上竟有这种人,是说她年龄小说话不算数刚刚都在放屁吗?
她林琳,一口唾沫一口钉,说不拍就不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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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老妈威武霸气!
更新时间2014…1…29 11:09:50 字数:3026
咬牙刷卡把三人的帐都结了,林琳走出了这家让她浑身不得劲的高档咖啡馆。
来到路边,林琳沉默了半晌,最终还是一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后,开口说道:“去花鸟鱼市场!”
出租车开的并不快,的哥也不是健谈的性子。于是林琳在这静谧狭小的车厢中更郁闷了,好半天才从背后的画袋里掏出一面巴掌大小圆镜,照着自己的脸看了半天后,恨恨的捏了捏最近因为吃了太多好东西而长出来的肉肉。
‘哼!不就是婴儿肥还没消么?我就小了嫩了怎么地?再怎么小,我的事自己也能做主!别小瞧人!’林琳捏捏自己的脸捏捏自己的手,看了半天把镜子收好后,就把目光望向了车窗外。
没多久,花鸟鱼市场到了。林琳早就是这里的常客了,她就跟很多女孩子似的,十分喜欢小动物。上一世她就养过狗(都是泪)养过猫(自己跑了)养过仓鼠(死掉了)养过兔子(被爷爷炖了)还养了一只小乌龟(失踪后再找到只剩个壳了)。
至于金鱼儿,还是小时候家里养过,只是怎么伺候都不生小鱼,等搬家后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段日子林琳空闲下来,就又起了养狗的心思。在上一世她小时候家里养过狮子狗,是很小很小时妈妈在路边捡回的流浪狗。可是那狗估计是因为太老了就被主人丢了,在家里的细心伺候下,也只养了三年就老死了。
后来家里搬上了楼,就没再养狗了。一来楼上养狗并不方便,哪像住平房时,狗狗可以在院子里自由的跑啊玩的,场地大得很。可住楼后,房子总共就那么丁点大,感觉地方小了都不够狗狗跑了似的。
又有那只悉心养的狗狗老死了,也让一家人短时间没缓过来。偶尔林琳上学临出门时还会叫一声狗狗的名字,林老妈上班时还要频频回头看呢——就因为那只狗狗最喜欢在她们出门时跑着叫着送出去,不送出半个小区都不知道回家。
那真的是只好狗,没了十分可惜。
之后林琳上高中上大学,就都没养狗的时间和地点了。直到大学租房后,她才买了只哈士奇幼犬回去养。可她养狗没经验,不敢多喂,因为卖狗的人和兽医都说狗狗吃少了不怕,吃多了却容易肠胃受不了。
害她把狗狗养的瘦瘦的,可平时又十分精神好动,一直以为没什么问题。加上当时又不知道打育苗之类的常识,毕竟小时候养那只狮子狗时什么针都没打,狗狗还是健健康康的直到老死呢。
哪知道城市里的狗狗这么脆弱,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玩时染了什么病,养了不过两个月就死了。
林琳大哭了一场,偷偷带着狗狗去了附近景色最好的一个公园,做贼似的挖了个坑把狗狗埋了。
后来男朋友为了哄她又买了只小串串,也不知道他是没当回事随便买的,还是为了省钱买了只最差的。总之送来了林琳就打算好好养了,虽然实在看不出这只狗狗是个什么品种。可惜,狗狗在家还没待过夜呢,就上吐下拉,连夜送去宠物医院,人家医生都不给治了。
说是这狗狗就是卖的时候被人打了针,强压着病体保证它暂时精神罢了。等药效一过,该怎样还怎样。医生还说这狗狗不是细小就是犬瘟,治好最少得上千,而它只是几十块钱的串串狗,给它治病那是得不偿失,还不如花治病的钱再买一只呢。
可它毕竟是只小生命啊,又被送给了她,是她的责任了。林琳最终还是决定治了,钱总能赚,一个生命没了却是真没了。
可惜想的再好,这只狗狗也没治好。它实在太小了,兽医说还不到一个月大,病的也太严重了,已经不吃不喝了。
这只狗狗死掉后,林琳把它葬在了小哈旁边,然后再也不轻易提养狗的事了。可她骨子里就有根倔筋,察觉到自己的不足后,那段时间干脆就泡在爱狗网上,把养狗狗的常识吃了个透。从如何购买挑选,一直到生育或结扎,全都吃到肚子里了,才又一次买了狗狗。
这次她是去往最正规的狗舍,先相中一只怀宝宝的大狗,然后等大狗生了狗崽后,又经常去看,直到小狗满月打过第一针疫苗,才抱回了家。
养狗狗时,第一年要打三针疫苗才能带狗狗外出,要不然防疫没防好,出去时很容易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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