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凶》第133章


等白小昭去忙活,这才带着小舞和小红回到家里。
几天没回来,家里落了好大一层灰。
白小舞连忙拿着扫帚,帮我扫了扫灰,又找来拖把拖地。
这姑娘可真贤惠。
我也不管她忙里忙外的,先去洗个澡,换了身衣服,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我本来打算把小红和雪蛛一起丢地下室里的,但她死活不同意,只能作罢,把电视打开,给她调了个少儿频道。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不论她看不看得懂,先培养再说。
等我洗完澡出来,白小舞也把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勤劳的小蜜蜂。”我笑着,拿出一套衣服,递给她:“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小舞“恩”了一声,接过衣服,脸色立马变了:“这……?”
我拿给她的,是寿衣。
寿衣,是人死后才穿的衣服。
“别问为什么,四哥不会害你的。”我很真诚的说。
白小舞点点头,一脸的柔顺,并没有再问。
仿佛我说什么都是对的。
等她洗澡的时候,我去院子里选了一口棺材,将其移到大厅里,将里面的灰尘扫了扫,又放了个枕头进去。
再找了一柄刀,找来一个碗,划开我的手腕,滴入半碗血。
小舞洗完澡出来后,我拿起这个碗,递给她:“喝下去。”
这事情,如果按照普通人的思维来想,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先是穿寿衣,现在又要喝血,谁能接受呀?
还好,小舞无条件相信我,一把接过碗,“咕噜”一口,将血吞了下去。
喝完血,她一把按住脑袋,摇了摇头:“四哥,有点……晕。”
晕,就对了。
接着,她身影一晃,倒在我的怀里。
倒不是说我在血里下了药什么的,根据花满楼的说法,在解蛊的时候,白小舞融了我的血,阴差阳错里,我俩形成一种莫名的联系。
有点像所谓的血缘关系。
众所周知,如果人得病了,需要输血的话,一般不会使用直系亲属的血液,不然容易出现一种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抗宿主病。
所以我的血,对她有一定的“毒性”,只不过因为血液经过口腔,毒素被削弱,并不会让她真正的死去。
实际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吸收后,她的心跳也应该停止。
因为我是活尸。
血液在她的身体里一旦被吸收生效,在一定的时间里,她基本上就类似于僵尸一样的存在!
说白了,有种“吸血鬼后裔”的感觉。
活尸是“心尸”,属于一种比普通僵尸高级的存在,与魂尸同级。
不是级别高级,而是种类高级。
就好比同样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家的孩子需要学习、读书、工作,各种阅历和积攒,才能够首付在城市里买房;而富二代不学无术、屁毛本事没有,但只要动动手指,想要几套要几套,是一个道理。
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学习的更多,付出的更多,但得到的却更少,这就是“种群”优势。
话糙理不糙。
只不过目前我“心尸”的优势并没见到,劣势倒是有一大堆,让我一个头两个大。
我一只手抱住白小舞,另一只手揭开棺材盖子,把她放进了棺材里躺着。
随后将棺盖半掩,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血放的我有点虚。
按照花满楼说的,以后每天我都得给白小舞喝半碗血,连续七天,等过了头七,就没事了。
我去!
整整七天呀!
“老板,终于开张了呀,我是朋友介绍来……买……”就在这时候,一个满脸富态的中年大叔走进来,正跟我说话呢,一抬头就见到了房间中央放着的棺材,而且里面还放着一具“尸体”!
大叔的脸立马就绿了,尴尬的笑了一声,掉头就跑。
“喂,老哥,你买啥呢?”我追着他喊。
“不买,啥也不买,就看看。”大叔慌不择路的逃走,连头都不敢回。
不用说,我摆这么一口棺材在房间里,确实有些耍涣排芰撕眉父龃蛩愎湮业甑娜恕?br />
我也不在意,就这么把棺材摆着,任由他们看。
这有个说法,叫作“传讹”。
意思是,本来不是真实的东西,一传十,十传百,它就算是假的,传来传去,也就变成真的了。
174。第174章 青僵鬼脸
等到了差不多华灯初上的时候,白小昭终于来了。
“都准备妥当了?”我问。
白小昭点点头:“一切都按照四哥说的准备了。”
“好。”我指了指身后的棺材:“哭。”
“哭?”
“哭丧,别说你不会啊。”我瞪了他一眼。
“这……”
白小昭有些犹豫,低声道:“我妹子……又没有……”
“少废话,你再墨迹,我可不客气了呀。”我说着,伸出手指,将五根指头捏的“啪啪”的响。
白小昭好汉不吃眼前亏,一见我要动真格的,噗通一声就跪在了棺材面前,嚎了起来:“哎哟,我滴个亲妹妹呀,你怎么就死了呀!”
“你抛下你亲哥一个人孤苦伶仃,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呀!”
“你亲哥一泡屎一泡尿把你拉扯大,现在怎么就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啊!”
我:……!
他哭了半天,引得几个路人围观——在这种地方,天天都有人哭丧,大家都麻木了。
哭了一阵子后,我打了个电话,喊来一辆专门拉棺材的面包车——做我们这一行的,如果不认识几个专门的司机,一般的车,绝对是不会拉棺材及骨灰盒等物的。
随后,我转身进入后方,套了件道袍在身上,上绣有北斗七星九曜,前后有太极阴阳八卦,又抓起一柄木剑,拿起一盏油灯,这才出来。
暂时客串一回阴阳先生,装个假道士。
伸手合上棺材的盖子,剩下一条缝,没有完全合死,又点亮油灯,用木剑一挑,搁在棺材上。
这是“移灵”的规矩。
等面包车到了后,上面很快跳下来四个大汉,过来帮忙抬棺材。
抬棺材这种事情,普通人也很忌讳的,据说抬了棺材后会“压运”,让人倒霉,而且最讲究的一点,那就是要力气大,不能轻易把棺材碰到地。
不到入土的时候,要是棺材落了地的话,那可就有大麻烦了。
面包车里下来一个汉子,过来递给我一支烟:“四哥,这生意怎么落到你店里来了?哎哟,这不是小白嘛。”
这条街上做生意的,大家基本上都眼熟,即使相互没有交往,那也能喊得出店名来。
这汉子叫帆青,最独特的地方,就是他脸上有巴掌大一块青色的淤痕,似是胎记一般。
据说,他年轻的时候也走过南闯过北,跟随着一群人,搞过摸金倒斗的行当。
一次在进入古墓的时候,几个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打开石棺,在里面发现了一口古尸。
当时那古尸身体僵硬,面目青紫。
倒斗的头儿看了看,说尸体估摸着快诈尸成僵了,叫不要随便惊动触摸。就让手下用棍子把尸体挑起来,让帆青低着头,去摸那尸体上的玉佩。
就在棍子一撬的时候,那尸体忽然就在棺材里坐了起来,一张嘴,就喷出一口青色的污血。
这血呀,正好就喷到帆青的脸上。
把几个人吓得,立马抛下尸体就跑,再也不敢动墓穴里的东西了。
等后来,帆青脸上的那口青色血迹就再也洗不掉了,留下这么个青色的胎记状图案。
而帆青也金盆洗手,再也不敢做摸金倒斗的勾当,而是在这圆通街召集几个人,做起“抬棺”的买卖。
毕竟摸金倒斗,也是跟死人和棺材打交道,手法可以通用,再加上他的传奇故事,倒是很快就在这圆通街打响名声——大家都叫他青僵鬼脸。
而且这家伙有手段——摸金倒斗、也需要会功夫的,算是这圆通街上的一个人物。
他们抬棺材,也是有规矩的,一旦接下来这个单子,那就从头到尾,所有抬棺材的事,都是他们承包了。
他虽然看不出来我的身份,但也算个“练家子”,毕竟接触死人多了,所以有些怕我,每次见到我,都对我恭恭敬敬的。
我想,他应该能够察觉到我身上异于常人的地方。
我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烟,帆青连忙给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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