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很久了》第35章


等到下午,在霞光变淡的时候,孟姝耳开始动手收拾这只大龙虾。
龙虾清洗比较困难,孟姝耳把它泡在水池里去去沙,她转身去找刷子的时候,一不留神,让这只大家伙悄摸摸溜出了厨房。
它举着大钳子在客厅溜达了一圈,从应许和雷诺面前招摇而过,雷诺仰头吠了两声,似乎在提醒孟姝耳他们的晚餐就要跑走了,但孟姝耳没有领会到它的意思,还在埋头忙碌。
门铃响起的时候,孟姝耳还是没听见,应许放下手里的书,亲自过去开门。
路上,他的脚尖碰到了这只龙虾,不知道这是什么,顺脚踢开继续往前走,所以让李贺臣一进门就看到了这只大得吓人的龙虾,正四仰八叉躺在地板上,狂乱地张牙舞爪的一幕。
“卧槽!养新宠物了?牛X啊!”李贺臣目瞪口呆地说道。
“什么?”应许不解。
这时孟姝耳终于发现晚餐不翼而飞了,她系着围裙小跑出来,徒手抓龙虾。
她一点也不畏惧这龙虾杀伤力极大的钳子,掌心利落地抓上虾背,劲儿也不小,五六公斤的大澳龙,单手就拿起来了。
龙虾在她手里张牙舞爪地挣扎,孟姝耳站起来冲他笑,还说了声“嗨”。
李贺臣也算阅尽千帆了,这回难得有点失态,傻傻地举了下右手,也回了声“嗨”。
孟姝耳便对应许说:“正好你朋友来,可以留下吃晚饭了,你们坐,我先去厨房,一会儿就可以开饭。”说完转身轻步朝厨房走去。
李贺臣进了门,不见生地脱了骚气的巴宝莉风衣,把带来的两瓶洋酒放桌上。
“狗鼻子?十几公里就闻到香味了?”应许嘲弄道。
“冤枉啊,我真的只是来送酒的!”李贺臣说,“前些天出了趟国,知道你好这口,带来两瓶。”说着伸手捞来酒瓶,打算念给他上面的英文听,以便让自己落落好儿。
但没想到应许不太给面子的回他道:“早戒了。”
“怎么说戒就戒了?”
应许神色淡淡,“一闻到酒味就想起那个时候,心里不舒坦。”
李贺臣明白,他说的那个时候就是他被威士忌和碎玻璃一起冲击到眼睛上的时刻。
他便说:“那就等你眼睛好了再开瓶。”
应许轻笑了声,“还好得了吗?”
话中轻嘲,是对自己。
李贺臣顾虑他心里不好受,干脆不提这茬了,转换话题笑着说道:“话说你小日子过得不错啊,家里比我那儿有人气儿,金屋藏娇,还是个田螺姑娘,又漂亮又贤惠,兄弟好羡慕!”
“怎么都说她好看,她哪里好看?”应许挑着眉,漫不经心地问。
李贺臣信誓旦旦:“哪里都好看,明眸皓齿的,又纯又欲,反正长在我的审美上。”
“你的审美一直很有问题。”
李贺臣耸耸肩,“你不信就算了,你以后会后悔的。”
“呵。”应许完全不当回事儿。
这时,孟姝耳在厨房忙碌的声响传了出来,她看似娇娇弱弱的,对付那只李贺臣看着都发憷的巨无霸竟毫不手软,几板子哐哐下去,大概是把龙虾拍晕行了安乐死,然后又开始烧水准备下锅。
李贺臣由衷地“啧啧”两声,又说:“怪不得你爸妈非要你娶她,就像这种的,搁我爸妈面前他们也喜欢。”
应许曲起手指撑在额头上,恹恹说道:“不过是个想嫁入豪门的花瓶,这门婚事我不会同意。”
“真的?”
“真的。”
他嘴上说着笃定的话,脑中却不由地回味起几个小时前,侧脸上贴来的那一枚温热柔软的触感。
真是邪了门儿了,想那个干嘛?应许忍不住拧紧眉头。
得到他的答复,李贺臣的神色刹时变得无比期待。
“既然你不喜欢……”
李贺臣犹豫了一下,跃跃欲试地表示道:“那我能追求她吗?”
“滚!”
第30章 有个人爱你很久
孟姝耳先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放在脚边,然后才能腾出手开门。
然后; 她和阳光一起进入到静谧无声的室内; 静止如画的屋子顿时有了声色。
应许盘腿窝在阳台海蓝色的布沙发上晒暖,闻声朝门口的方向偏了偏脸。
他现在越来越喜欢来楼下呆着; 每天睡醒后,都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把自己关在卧室一关就是一整天了; 不知道怎么突然转性。
孟姝耳解下围巾挂起来; 拎着购物袋过去跟他说:“给你买了几件衣服,试一下吧。”
上午她把车开去4S店做保养,回家的时候刚好就路过她和应许一起去过的商场; 又刚好随身带着那张购物卡; 便进去进行了一番扫荡。
天冷需得加衣,但应许似乎没有这个意识。
他的衣物是连孟姝耳都感到惊叹的多,又件件都是名牌; 可他平日在家穿的永远都是那几件。
不过他这样也对; 毕竟不需要出门,在自己家里; 穿着舒服最重要。
和应许一起生活的日子,说长不算长,说短那也不短了; 这是她第一次给他买衣服。
他日常穿的一件衬衫便可刷爆她这张卡的额度; 孟姝耳不爱名牌,这对她来说是没必要的,所以她去了价格亲民的优衣库; 也因为现在对应许来说,身上的衣物只要简单舒适便也够了。
当她依次把纸袋中的毛衣、连帽衫、羊羔绒的棉外套拿出来的时候,应许有些犹豫。
不是他嫌这衣服不上档次,主要孟姝耳是他这二十几年来,除了他妈外第一个给他买衣服的女人。
他妈妈这样做无可厚非,可这孟姝耳是什么人?
说她是保姆,她却更像这个家的女主人。
说她是女主人,她又更与他没有丝毫的男女关系。
在他的家里,她给他做饭洗衣、料理家务,还经常带他出门,并且每次出门还要用上那个防儿童丢失的亲自手环……
他不爽那个手环很久了,但是如果不戴,孟姝耳就不管他,那么可能真会撞南墙,就一直敢怒不敢言。
现在她从外面回来,又买了一大袋子的衣服给他,这是什么?竟还有棉袜。
看看她所做的这些,她想干什么?
把自己当他妈了吗?
应许一直没说话。
孟姝耳还在自顾自地说着:“我看你的衣服都是L码的,就照着这个码买了,你穿上看看合不合身。”
她在一旁坐下,先把一件毛衣递了过去。
应许顿了顿才接过,只问:“什么颜色的?”
“浅灰。”
那还行。
这会儿他身上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可以直接把毛衣套上去。
应许艰难地抬了抬手臂,衣服套到身上,身体瞬间被柔软的踏实感包裹住。
普普通通的款式,也不是什么花哨的颜色,他愿意接受。
只是,好像有点紧……
“这件小了,改天我拿去换了,你脱下来吧,再试试别的。”孟姝耳说。
应许再一次艰难地抬起手臂,单手拽了下脖子后的衣领,两臂向上举了下,把这毛衣像个套子一样地揪下来。
一番动作有点大,做完这些后,他迟钝地落下双手,忍不住蹙紧了眉心。
孟姝耳发现他的异样,“你胳膊怎么了?”
“没怎么。”应许嘴硬地说。
没有得到想听的答案,孟姝耳直接倾身过去,捋开他的袖子观察。
她一点也不避讳地抓着他的胳膊,手心贴上他的皮肤,把他翻来覆去地打量。
应许不满地把手往回抽了抽,孟姝耳没见到什么特殊情况,也就放开了他。
“你到底怎么了?”
“说了没怎么。”
孟姝耳看了他一会儿。
他应该是不太会说谎,说着违心的话时,表情有点僵。
孟姝耳再次拽过他的胳膊。
应许防不胜防,又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被她这样控制着,郁闷得不行。
他两条上肢从今天早上起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肌肉酸胀僵硬,骨头又像是软绵绵的,连一本书都拿不起来了。
他上学的时候在学校经常打篮球,也遇到过这样的状况,这种事对年轻男人来说太普遍了,通常都是运动过度使肌肉拉伤,一般过几天就会好起来。
至于原因,显而易见,就是昨天在商场里托举了孟姝耳三四十分钟,留下后遗症了。
作为一个男人,这种事说出来多少不太有面子,所以他不想给孟姝耳知道。
他低估了孟姝耳的聪明才智,她端详未果,伸指头在他胳膊上戳了戳,硬硬邦邦,就跟石头似的。
很快她就明白了。
孟姝耳轻笑了一下,“肌肉拉伤了啊。”
应许绷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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