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他爱疯了》第50章


两人从未好好地谈过。一次也没有。
*
在一处绿植葱郁的郊外别墅里; 客厅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
一个是刚结束拍摄工作回来的沈湛; 身姿挺拔英俊。另一个是他的经纪人; 身穿商务名牌,体态已经稍显臃肿。
经纪人看着行程表; 简单给他说了接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沈湛眼底有掩饰不住的疲倦; 他阖眼听着, 偶尔回应一声; 算是还没睡着。
经济人有点心疼他,给他时间休息,于是起身,准备离开:“今天下午没工作安排; 你好好休息一下; 别透支身体,在拍摄现场昏倒可就糟了。”
经纪人离开后,别墅里重归安静; 偶有鸟雀鸣叫从窗外传来,清脆悦耳。
这时,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一下,沈湛困顿地张开眼睛,伸手拿起手机,看到一个陌生号码发的的信息:“林染脑出血,昏迷住院了。你想不想去看看她?”
林苏苏身形虚无,漂浮在半空,利用系统联系沈湛,发短信沟通。
沈湛微微蹙眉。如果换做平时,收到陌生号码的短信,他一般直接无视,不会回复。可这条涉及了林染。他忍不住回复:【你是谁?】
【以前,你跟她坐在一起看露天电影,她还带了保温水杯,倒水给你喝。那天以后,你的咳疾也痊愈了。】林苏苏回复过去,紧接着又发下一条信息:【林染病得真的很严重,她需要你去唤回她的意识。如果你也在意她,请去试试吧。市医院,七楼,720。】
沈湛被短信里叙述的内容震惊到,这些事,除了他和林丫头,还有谁会记得如此清楚。
来不及多想,他拿车钥匙起身,匆匆离开别墅,前往市医院。这不会是一场恶作剧,没有人能明白林丫头在他心里的重量。他最近很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刘帅婚礼上,绷着面子,没有留住想留住的女人。
他从没跟她说过,他一直惦念着她。那个和他一起看露天电影的女孩,他忘不了。那个带保温水杯的女孩,他忘不了,也忘不了喝了以后,自己咳疾痊愈的事情。
… …
医院的720病房里,林染戴着呼吸机,脸庞削瘦憔悴。
沈湛握住她的手,在她的耳边唤着最爱的那个称呼,一遍一遍:“林丫头,林丫头……”
那声音温和如初,恍然隔着岁月的长河,将两人带到过去。
不一会儿,林染的眼眶有眼泪流出。
医生很欣喜,这说明她已经出现了微弱的意识。林爸爸和妈妈见到女儿对外界有反应,更是喜极而泣。同时,他们也明白了,女儿的心结,念念不忘的人,是沈湛。
*
林染在昏迷180天后,经过父母和沈湛的呼唤治疗,终于成功苏醒了。
她躺在病床望着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笑了,问他:“……于淼淼,没陪你一起来么?”
“怎么这样问?”他用湿毛巾给她擦脸。
“高中的时候,你过生日,我……看见她抱你了……”她垂下眼眸,睫毛长长的,“本来我做了个蛋糕给你,可看到你们两个亲密……就一个人带着蛋糕回家了。”
听完这些,沈湛微微一愣,他很聪明,随即联想到她对自己疏远的时间,正好也是生日以后。他眯眼蹙眉,很认真地看着她,说:“林染,你要记住,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我承认过的青梅竹马只有你一个。”
林染的眼眶禁不住发酸。
她睫毛轻颤,鼻音略重,问:“那……我还能找回我的竹马么?”
他笑了笑,轻轻地吻上她的额头,“已经给过你一次逃跑的机会。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我会一直都在你身边,再也不许你离开。”
林染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她以为人生基调是悲剧,怅然若失。可当鼓起勇气,不再逃避时,灰色的现实会发生质变,渐渐鲜明。
事实当中,温暖比想象要多。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一章是新世界的首章。
一共两章更新,小可爱们不要漏掉(*●ω●)
☆、含羞草01
刘燕南通过层层面试; 过五关斩六将; 终于进入梦寐以求的晋江文学城编辑部; 虽然是实习编辑的身份,已经满足了。她一直觉得幸运; 做了那么多年的资深书粉; 竟然可以变成编辑。
刘燕南的邻座; 是位性格温柔的老编辑。这里的老,并不是指年龄老; 而是资历老。
刘燕南探头看一眼老编辑的电脑屏幕; 发现正在跟满月沟通修稿事宜。
满月; 是晋江文学城的一位女作家; 算不上大神,顶多一个小粉红。看资料简介; 跟自己年龄差不多; 都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家。
满月文笔很好,她的文笔不属于华丽的那种; 而是朴素真实,读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刘燕南前两年上学的时候,没少看她的作品,完结的; 连载的; 甚至连预收文也通通收进收藏栏。
没想到,身边的这位老编辑,竟然是满月的责编。
作为忠实读者; 刘燕南激动地问:“我是她的书迷,女神性格怎么样?”
责编想了想,回答说:“她性格不错。每次跟她传达修改意见,她都痛快接受。不争辩,也不多问。”
“见过真人吗?”刘燕南一副迷妹的姿态。
“见过。”责编点头。
“怎么样,漂亮吗?”
“……她真人,比较圆润吧……”
责编说得没错。
其实,用词比较客气了。
因为满月的真人,不仅仅是圆润。
在合同当中,满月是笔名,签约者的真名是任芳,九零后。
虽然任芳文中的女主各个光鲜亮丽,但她本人绝对不是第一眼美女。
任芳,是一个胖子宅女。以在晋江文学城写小说为生,每月外出采购一两次,每次都买许多口粮,家里有不少囤货,比如:糕点,泡面,坚果类。
外面下暴雨,交通堵塞。对她来说,都造不出太大的影响。
即便是停水,也无关紧要,因为光是瓶装的苏打水,她就买了好几箱,全部囤在家里。
养成囤食物的原因,除了懒得出门,还有她小时候挨过饿。每当她写稿乏累休息的时候,看到零食架上满满当当,客厅厨房冰箱,全囤积食物时,心里格外有安全感。
任芳平时不出门,在家沉迷于创作当中,因为缺乏运动,是个不折不扣的白胖子。她社交软件最活跃闪烁的头像,就是读者粉丝群,然后才是爸妈,闺蜜赵佳,男友于晓龙。
全职宅在家的作者,一般交际圈很小,写文发文通过网络,相比普通上班族,结交新同事朋友的机会教少,单身居多。
对此,任芳觉得幸运,她已经有男友。男友是她的同学,两人曾经上过同一所高中——那时候,任芳还很瘦,整个人都比较水灵。
抛开男友,在她的生活中,还有个自认为关系很好的闺蜜,赵佳。曾经住在一个楼层,是邻居。赵佳性格开朗,喜欢交朋友。任芳生活极度单调,缺乏朋友。两个姑娘年龄差不多大,都是九零后,一来二去,就变成了经常闲聊的闺蜜。
这天,任芳正在电脑前更新文章。
“嗡——”桌边的手机震动了。
她忙拿起来,一般联系她的,除了父母,赵佳,编辑,就是男友于晓龙。她的生活圈子,就只有这么几个人,简单得可怜。也让她倍加珍惜。
“亲爱的~”任芳接起电话,电话那边传来男友冷冰冰的声音:“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五个字。干净利落。
任芳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于晓龙没多说一个字,就挂断了电话。
这些年宅在家写网文,她的视力变差,已经戴上眼镜。可听力没有出问题,清清楚楚听到男友的那句“我们分手吧”。
她心瞬间失落。
来到全身镜子前,任芳特意将自己打量一遍。她脸圆圆的,因为熬夜写稿子,总是带着黑眼圈。她的小肚子也突起,屁股也大,一双大象腿,这些全部是缺乏运动造成的。她的衣柜里,几乎全是黑色,或者黑白相间的条纹宽松衣服,因为穿上去会稍微显瘦。
高中时期,她的细腰,瓜子脸,全都找不到存在过的踪迹。
现在的她,整个人都似乎臃肿着。
虽然她胖了,很多显身材的漂亮衣服穿不了。可又不是胖这一两天,男友于晓龙早该习惯才是,如果他不喜欢,也应该跟她说。
任芳知道既然分手,就说明对方不爱自己了,就该潇洒些,落落大方接受。可是,知道是一回事,能做到却又是另一回事。
这回的被分手,不清不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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