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好多年》第7章


班里的同学多半是当初一同升理科的,除了阿沈,不知从哪儿得知了这场聚会,只身前来。
他仿佛读到了点儿什么,那通叫自己去底楼的电话,声音和阿沈地莫名接近。是巧合吗?郭峰琢磨着。
直到阿沈转身,向他投来一个直白的眼神。那是复杂到包含了羡慕,交予,舍弃,感激……不可名状的神情。
答案肯定或否定,都不再重要。伤已是过去的伤。
他回敬给他一个“明白了”的示意。
所有人都吓到了,除了叶琪自己。
郭峰听见了她的告白,晃着啤酒瓶子,跌跌撞撞来到她跟前。她想,他必定清醒了大半,但他假装还是醉的,这样的动作足以说明他的答案。
她望着夜空,不愿再看他。是因为她害怕自己多瞧一眼,哪怕是一眼,都会号啕大哭。
七年是一个轮回,有情侣分手,有恋人相爱,有男女告白。而她与他之间的第七年,看来,没有缘分得到哪怕是一个拥抱了。叶琪想。
她努力从容地起身,张张嘴,想说点儿什么。
却迎来他一个毫无准备的拥抱。
紧紧的,没有一点儿空地,她在他温暖的怀里,嗅到他半醉半醒的气息。
她再次张张嘴,想说话。
想跟他多说一些甜蜜的字句,想跟他回忆一番这许多年来她不曾对他说出口的秘密,想亲亲他的脸颊,让她体验一把那些俗气的偶像剧剧情……
我们不是好朋友吗?对不起。他的声音那么小,只有她才听得到,毕业快乐。
而周遭的空气中,只有尖叫,只有艳羡,只有祝福。没有一个人,了解她此刻的心。她被他将情绪拎至最高点,又重重抛下。
不要哭,我们开心地过完今天晚上。我陪到你。
所有人都以为他接受她,然而,只有她一人,知道在凌晨过后,他被大家起哄送她回家,他说的话。
等毕业了,应该会分散在不同的大学。
不会有人晓得的,放心嘛。
他的言下之意,他愿意为了“好朋友”这个曾经存在多年的身份,陪她演这一场戏剧。反正,不会有人知道她的爱情了。
不会有人关心他们的去向了。
没人知道了呀。
叶琪和他双双伫立在路灯下,她目送他离开。远远地,她再次忍不住大喊他的名字,郭峰!郭峰!我真的——喜欢你——
最后三个字哽咽着,她泪如雨下。
故事的结局怎么那么凄凉呢,没有童话,没有惊喜,没有别别扭扭,没有假装的“我不喜欢你”,没有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也没有,再遇见回头朝我奔跑的,一个你。
很久后,叶琪在新浪微博上读过一则小小说,她还记得大致的内容:他爱去的地方她陪伴左右,他爱吃的食物她分甘同味,他的朋友她爱屋及乌。这些年来,她其实没有度过一天属于自己的生活,直到分离的那天,伤心尽头的她竟然有份轻松的解脱。热恋就如蜜月,心有所钟所以快乐,但失恋也似假期,孑然一身,想笑想哭,都是自己结的账。她已经厌倦仰人鼻息的爱情。
两万公里蓦然回首
拍下天长地久
看得到森林化为乌有
拍不到你我变成了朋友
看到那个摩天大楼
拍不到我们在哪里分手
拍不到眼泪的丝绸
——陈奕迅《人造卫星》
他总是告诉她,有事就来找我。
许多年后,阿宝才发觉,这是世上最美的一句诺言。
☆ 两万公里蓦然回首,拍下天长地久
2009年夏天,阿宝在杭州市郊租下了一套两室一厅,随后在网上招起了合租。消息刚发布出去的第一个晚上,就有个女孩打她的手机,说要来看房。阿宝接待了她。
是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女孩,剪着短短的学生头,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女生小心翼翼地问她,如果我要住这里,我今天可以搬进来吗?
阿宝看看她,点头说好。
女生就像获得了特赦令一般,高兴地交付了定金,然后说去不远处的同学家搬行李。果然,过了不久,女生就回来了,自己一个人拎着大大的两箱东西,还外带一个巨大的双肩包。
阿宝替她接过其中一个箱子,忽然就想起了五年前的自己。
那一年的阿宝也是这样,穿着蓝白条纹的T恤,球鞋,不化妆。因为不想住学校闹哄哄的寝室而执意搬了出来。
不同的是,那一年,她身旁还有着庆初。
庆初帮她解决掉了行李的迁移问题,她还大方地请他吃了一顿饭。
而时光荏苒,转眼竟然已是五个春夏秋冬。
阿宝小学毕业那一天暑假,大她三岁的顾熙城搬到了她家隔壁。
那天阿宝像往常一样出门买冰棍,顾熙城刚好踩着自行车远远骑回家。她看到他的车停在身旁不远处,他摘下遮阳帽,大步流星往屋里走。
两个人没有交谈,但是阿宝还是记住了他帅气的跑鞋和橙色的鸭舌帽。
后来两户人家的大人都熟了,就经常互相串门,或者聚在一起吃饭。阿宝再见到顾熙城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大人聊天的时候,顾熙城会把她带到书房里玩。
顾熙城家里有一台新装的电脑,看上去拉风得不得了。阿宝央求了他好久,他才决定要教她玩。
顾熙城教阿宝玩的第一款单机游戏,就是《剑侠情缘2》。而事隔多年,阿宝再回想起当初的场景,却只单单记得顾熙城守在她身旁,看她控制着主角在游戏里行走奔跑,和每一个遇上的人对话。她还记得男主角的名字叫飞云,他一直喜欢一个叫若雪的姑娘,喜欢了好久。若雪走丢了,他便一路找寻。
她像在看一部武侠小说,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这结局。
而只有遇上埋伏时,顾熙城才有了用武之地。他总能飞快地操纵鼠标,打退那些狼啊人啊木偶啊之类云云。
可后来游戏还没有玩完,阿宝回家赶了一个星期的假期作业,再去找顾熙城玩时,就发觉他早已换了别的游戏光盘。
阿宝问到了顾熙城就读的初中是哪一所,接着她顺利地考上了。但是脑筋慢半拍的她,直到去找顾熙城报喜时才发觉,他和她的距离,刚好是三年。他已经考上了最好的高中,学校距离他们的家好远。
顾熙城告诉她,再过几天,他就要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且开始他的住校生活了。
阿宝嘟着嘴问他,那你以后是不是不能找我玩了?
顾熙城点点头。
阿宝就拉着他,非要他带自己去吃好吃的。小城里的“牙痒痒”烧烤最出名,阿宝一口气吃了好多,撑得肚子变成一个球。她问顾熙城,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呢?顾熙城拍拍她的脑袋,笑眯眯的,没有说话。
太阳大大的,阿宝喝了好几杯汽水。
她大概没有预料到,在这之后的很长时间里,顾熙城就真的没有出现过了。听他的爸爸妈妈说,因为学校离他姑姑家近,所以放假他基本就住姑姑那边,连电脑也搬过去玩了。
阿宝每次去吃烧烤,就会想起他。
直到三年以后,庆初的出现。
那一年的阿宝依然是追随着顾熙城,考去了他念过的高中。
或许彼时在她心里,并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是习惯了把顾熙城当成目标,自己一路向他所在的方向前进。
要说不同的地方,也仅仅是心里一直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阿宝很想再见到顾熙城。
只可惜她来到他走过的路上,坐在他曾坐过的花坛边,却只听到广播里传来庆初的声音。他是新一届的广播站站长,尽管和阿宝同级,却优秀得光芒无法遮掩。阿宝注意听过好几次他的节目,他声音确实很不错,不过,她一直没有见过他。
直到广播站的活动邀请到阿宝。
好像是一次作文竞赛,阿宝随手写的散文却被选中,邀请她亲自去读给大家听。阿宝就抱着可以一睹站长风采的想法乐滋滋地去了。那一次的活动纪念品是一罐冰红茶,阿宝却在开场前就忍不住拧开喝光了。身旁那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笑眯眯地看着她,又塞了一瓶给她。
那就是庆初没错了。
他笑起来有酒窝,头发削到很短很短,眉毛很浓,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却依然让人觉得很好亲近。
阿宝念完稿子,抱着两只空瓶子回教室,临走时她听到庆初在身后喊,喂,你把我的那一瓶都喝了,要记得我啊。
小气鬼。阿宝回过头,张牙舞爪地说。
再见到庆初是在学校小卖店。
而距离上一次见面,其实连一小时都不到。
起因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