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康熙宠妃》第29章


当然,皇贵妃在把卖相很漂亮又被胤禛欺负得很有喜感的笨笨递还给洛己时,还是没忍住,偷偷用手掐了一下笨笨不停抖动的小耳朵,害得正期待的等着漂亮美人抱抱的笨笨,毫无防备的“兀傲”叫了一声。
倒是做贼心虚的皇贵妃,被突然的声音,吓得手哆嗦了一下,被粉底遮盖的脸色有点泛红,没敢看洛己的表情,便问,“这笨笨是猫还是狗啊?”
洛己安抚着被两人折腾的快要炸毛的笨笨,用手帮笨笨抓着着高高昂起来的下巴,这漂亮的脸蛋,蓝色的大眼睛,喜爱人抓痒的个性,按理说应该是猫的。
可同时这兀傲的叫声,还有无肉不欢的馋嘴巴,貌似更偏向狗吧?
在皇贵妃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端庄威严,洛己也只能犹豫的摇摇笨笨毛茸茸的大脑袋,小声说,“应该是猫吧,而且应该是无毛猫吧。”
洛己这话一出,皇贵妃楞了,无毛猫,真没听说过;胤禛不干了,“洛答应,笨笨是狗,狗狗,狗狗!”那较真的大眼睛,无声的控诉着,你在说谎,你在说谎。
无力招架的洛己,瞧着怀中被抓痒痒舒服得眯缝着眼的笨笨,衣服里面,真的是赤条条一只裸猫,只有在大脑袋,四个小爪子,长长的尾巴上有或长或短的白色绒毛。
“笨笨不是有毛吗?”瞧见洛己熟练的给那萌死人的小猫抓痒痒,皇贵妃只感觉手也有点痒痒了。
瞧见一大一小两张质疑的面孔,洛己心里感叹,笨笨你的贞操,今天是保不住了,“笨笨刚来时,身上一点毛都没有,现在也只长出来一点点。”
当洛己解开衣服时,原本舒服眯着眼睛享受的笨笨,突然感觉四处冒冷风,不悦的瞪了一眼“出卖”它的主人,笨笨一个驴打滚,四肢迅速蜷缩起来,将自己的肚子给隐藏起来,光秃秃的背部跟屁股冲着众人,那毛茸茸的尾巴还在不停的摇摆着,洛己不得不说,“臣妾原本也认为这是一直猫,但它只吃肉,无肉不欢的。”
然后,洛己很满意的看到,质疑她的两张脸瞬间都僵了。
☆、28
清朝已经出了一位情种皇帝;太皇太后在教导康熙时;自然不会重蹈覆辙。
多情的皇帝虽说宠爱洛己;可也不曾冷落他的后宫。
皇贵妃身为皇帝表妹;又代掌后宫诸事,皇上自然不会冷落;宜妃虽说怀孕,但得宠多年;皇上饭后也爱去她那多坐坐;惠妃借着大阿哥的名义,隔三差五的也要拉皇帝到她宫中;荣妃到底是皇帝的第一个女人;虽然在后宫默默无闻;但架不住康熙自诩是个念旧的好皇帝;倒是因为德贵人而意外上位的端嫔,借着永笀宫毗邻慈宁宫的地理优势,忙着讨好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迫不及待的想要稳固她妃子的地位;短时间倒是没顾及到争宠。
还有许多跟洛己同时期进宫的新鲜秀女,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偶遇皇上,讨好皇上。一时之间,皇上忙得热火朝天,整个后宫也闹腾得不行,反倒是仅有洛己一人的延禧宫,冷清下来。
洛己搬来第一晚,皇上就迫不及待的来探望,后宫不管是对延禧宫这鬼屋有人居住好奇,还是对洛己这得宠的答应羡慕嫉妒恨,总之,刚刚迁宫的东殿,在洛己忙活着养花种草,美化环境的间歇,接待了一批又一批好奇的“参观者”。
等到后妃们对延禧宫的热情耗尽了,东殿小花园的花花草草也收拾好了,连笨笨那本来就硕大的脑袋,最开始的那短短的茸毛也长到一寸长,将小尖耳朵都盖住,搭配上光溜溜的、粉嘟嘟的小身子,要多滑稽有多滑稽,在初夏念念叨叨的紧箍咒中,洛己掐指一算,已经进入康熙二十一年三月份了,皇上有一个多月没来延禧宫了。
按说小小的答应,都是应该被皇上宣召到乾清宫偏殿宠幸,可洛己除了那半途而废的“第一次”,都是好色皇帝主动送上门。
在洛己的小日子走后,初夏第n+1次在她耳畔念叨,皇上今晚召见和贵人侍寝后,洛己那被双胞胎调教得极其敏感的身子,也开始叫嚣起来,洛己终于有做后妃的自觉,决定主动去找皇帝了。
前世今生,洛己第一次想要爬一个男人的床,左思右想,也没闹清楚该怎么跟康熙示好?于是,跟洛己跟初夏,秋语商量起来。
“主子可以好好打扮一番,然后去御花园出其不意的跟皇上来个偶遇。”初夏永远是最积极的,同时也是最不靠谱的。
三月初,御花园虽然刚刚添上一丝丝绿意,也只有迎春花等零星稀少的花开了,皇上如果有闲情逸致在早春赏花,身畔也少不了妃嫔的陪伴,位分最低的答应公然去抢皇帝?先不说她是否能成功,怕是不出三刻钟,她的“英勇事迹”就传遍了后宫,她这哪里是争宠啊?分明是脑残往身上拉仇恨值呢。
初夏被拍到一边去,秋语又是除非有十分把握,否则不肯开口的“闷葫芦”,于是,商讨的就变成了你瞪我,我瞅你的沉默大会。
“兀傲,兀傲。”本来霸占了洛己舒服大床的笨笨,睡醒后,感觉肚子饥肠辘辘的饿了,又钻出来往洛己身上蹭。
“主子,笨笨又饿了。”瞧见笨笨那圆滚滚,毛茸茸的大脑袋就兴奋的初夏,瞬间从打击中又原地复活了。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相处,主仆三人都清楚,笨笨真是一只奇葩的猫(或者狗?谁清楚呢,反正到现在洛己还没搞清楚)。
爱吃肉也就罢了,可贪吃到一顿饭要吃完整一只兔子,或者鸡,连鸭子也要个头大的,关键是只吃肉还不长个子,不,只见那毛茸茸的大脑袋是在不断变大的,本就袖珍的身子,闲得无聊的初夏每日都拿着手掌做标记测量,吃了一个多月的肉,一点都没长!哪怕一丁点都没长!也难怪,笨笨在初夏眼中落下个“小吃货”的名头。
幸亏笨笨是御赐之物,由庆丰司的人供着,要不然,哪怕洛己是素食主义者,答应份例里省出来的那点肉也不够给笨笨塞牙缝的。
眼睁睁的瞧见笨笨狼吞虎咽的消灭了整只鸭,洛己突然灵机一动,说,“我想到办法了,可以打着给皇上送吃食的旗号!”
“确实呢,主子的手艺可真好,那梅花糕可真好吃。”初夏立即捧场,在没人看见的角落里,小吃货笨笨,也在猛点头,这主人,还不是笨得那么无可救药,也不枉它快要撑破了肚子,今天又多消灭了一只鸭,不行,好困啊,这畜生的躯体就是这点不好,不行了,困死了,睡了。
“主人,又要研究什么吃食了吗?”连秋语也动心了,从在山上,她们就清楚,主人随随便便做一道菜,都要比那整日碎碎念,“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胖和尚,做的好吃,奈何这主子偏偏是只爱瓜果蔬菜的主,又被胖和尚带歪了,一日比一日更懒,她们也很难见到主人亲手下厨。
洛己又沉默了,后宫有小厨房的只有皇贵妃和四妃,曾经得宠的永和宫也有,但现在都没了,延禧宫并没有小厨房,她想要吃什么,可以让宫女去御膳房打招呼,要是那不得宠的,连这待遇都没有。
“初夏,让御膳房多做一份银耳莲子羹。”想了想,洛己吩咐道。
“哎!”,“哎呀”原本无比期盼的盯着洛己的初夏,秋语双双叹气,还以为又能尝鲜了,却忘记这不是永笀宫,没有慈宁宫的小厨房可以使用了。
“其实,永笀宫也是有好处的。”初夏吧唧吧唧嘴巴,有点遗憾的说。
“快去吧,延禧宫很快也会有小厨房的。”洛己敲了还在磨磨蹭蹭的初夏,信誓旦旦的说。
初夏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一溜烟小跑就去了御膳房了,秋语显然以为洛己是在哄初夏,笑着说,“还是主子有办法治得了这小妮子。”
洛己没有出声,反倒是换上了一身嫩绿色的旗袍,自然也是秋语改装过的,虽然还是小笼包,无法跟后宫生过孩子的妃嫔媲美,但常年茹素的洛己胜在腰够细,够柔软,没有一丝赘肉,虽然刚十四岁,一米六的身高,加上常年练习瑜伽,双腿修长笔直。
黄金比的身材,可能稍显稚嫩,不够成熟妖娆,但嫩有嫩的好处,不是吗?
送吃食是后妃最常用的争宠手段,所以在乾清宫拜托李公公求见时,洛己还是很忐忑的,她并不清楚喜怒不定的康熙怎么想?虽然康熙在床上兴起时,也说过许多甜言蜜语,但男人的话,若是能相信,母猪都能上树!
前世,洛己可亲身体会到了,每次不愿意带避孕套的双胞胎,在关键时刻不肯退出去时,总会温柔的哄着她,“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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