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今晚要给你露一手,粉蒸肉你吃过没?”
“吃过。”孟远峥道。
“那你喜欢吃吗?”
“米都舂好了,我能说不喜欢吗?”他难得地幽默一回。
林妙音窘住,“你肯定喜欢,可好吃了。”
把桶放屋檐下,炉子上的水差不多热了,孟远峥去洗澡,她便开始蒸肉。
把米粉倒进肉里,用手搅拌好,然后在碗底放上切成坨坨的红薯土豆,把肉铺上面。
在锅底倒水,放上竹蒸格,把碗摆上去,再把剩的馍馍放碗周围,盖上锅盖,烧大火开始蒸。
很快水蒸气顺着竹织的锅盖缝隙冒出来,在空中形成蒙蒙水雾,整个灶屋都弥漫着香味。
趁着这时候她又去拍了两根黄瓜,凉拌上。
蒸了接近一个小时,待锅里的水差不多干了,便用布包着边缘端出来,撒上葱花,把馍馍捡盘子里,端桌子上就可以开始吃了。
趁着蒸肉的间隙,孟远峥已经把衣服洗了晾好。
金黄的粉蒸肉配着翠绿的葱花,下面是吸饱了汤汁的红薯土豆,再加上腌黄瓜,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今天你的功劳最大,你先吃,吃这块最好的。”林妙音夹了一块肥瘦均匀,块头最大的肉放他碗里。
“这菜是你做的,怎么是我功劳最大?”孟远峥拿起筷子,夹着肉放进嘴里。
“你忘了这钱是谁出的么,我这是跟你混饭吃的,而且米和肉都是你背回来的,对了等会吃了饭,我看看你背上被背篓绳子勒破没,上回朱知青给的那个药还在,擦点好得快,我看你前两天挑粪,肩膀都青了。”
不知不觉中,她感觉自己也开始关心他了。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一个人能陪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他对她好,她自然不是那拎不清的,只有她对他好,才能享受他的好。
总之就是礼尚往来,互相关心吧。
孟远峥静静地听着她絮絮叨叨,不动声色地也夹了几块肉放她碗里。
“快吃。”
见她小嘴叭叭个不停,他忍不住提醒道。
林妙音一低头,没发觉自己碗里怎么这么多肉了。
馍馍虽然是中午剩下的,但是放在锅里和粉蒸肉一起蒸的,也吸饱了肉香,一口馍馍一口肉,人生值得!
见她微眯着眼一脸满足,嘴里包着大口的馍馍配肉,再塞一块黄瓜进去,鼓着腮帮子嚼嚼嚼,孟远峥眼神更柔和,还体贴地给她倒了杯水。
她轱辘地说着谢谢,吃了一口土豆,又想起什么来,瞪他,“你为什么不吃啊,你不吃我也不吃了!”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就是让着她,就像她小时候,她妈总说自己不爱吃肉一样。
“吃。”孟远峥连忙夹了块肉,也学着她的样子,大口咬馍馍,再塞肉,再塞黄瓜。
林妙音白了他一眼,“你这样好丑啊,斯文一点行吗,我又不和你抢。”
孟远峥……
半斤的肉并不多,两人各分了几块便没了,好在土豆红薯放得多,同样美味。
等桌上的东西一扫而空后,林妙音靠在椅背上,回忆起今天下午遇见的事来。
“诶你说我表妹那对象,靠谱不?你以一个男人的眼光看。”
孟远峥沉吟,“看起来不像有心机的,但是也不像个有大担当的。”
“对!我也觉得!”她赞同地一拍手,“还没结婚就钻玉米地,什么情意太深忍不住,呸,就是精……上脑,一点责任感都没有。”
孟远峥面色不变,“确实。”
“幸好我提醒了几句他反应过来说自己有工资能养活红月,不然,呵。”
说罢,她倒是想起事儿来,这原作中孟远峥可是一个干得出钻玉米地的事来的人呀,也不知道他干没干过,反正原作里是没有提到的。
“话说这玉米地还不如后山上的那野草堆呢,玉米叶挠人得要死,还那么多猪儿虫毛毛虫,玉米根根那里还浇了粪的,要是我,我就选后山的野草堆,至少软和啊。”
孟远峥……
这女人在说啥。
“咳,我去洗碗了。”他迅速收了碗离开。
林妙音没在意,她开始头疼一件事来,就是如今的严红月和金成仁是有娃娃亲在的,严老爷子没死,这婚约就不好解除。
而朱晚沁现在住在金成仁家,按照原作剧情,现在两人应该是相处融洽,金成仁对她很照顾,但还没生出情愫来。
目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看是朱晚沁和金成仁先生情还是梁松和严红月先用爱感化严老爷子。
过了一会她准备睡觉了,孟远峥却端着一个木盆进来了,摆在她面前。
她不解道,“怎么了?”
孟远峥扯了毛巾擦了下额头上在灶屋热出来的汗水,在她面前蹲下身道,“今天走了那么久山路,泡泡脚,我给你按按脚底。”
林妙音一骇,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不可置信道,“你,给我洗脚?按脚?”
孟远峥抬头,正经又温柔地看着她,“对。”
林妙音后退几步,一想到他的手按自己脚底,就感觉脚底发痒,浑身不适。
“我,我不要。”
“不按明天会疼,明天还要干一天的活。”他非常好脾气地像哄小孩子一样哄道。
“可是我不想给你按脚!”林妙音横下心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儿个有读者说我的女主有点婊,我陷入了沉思,觉得她说得对,但是我想起我和我对象平日里的相处模式,我感觉我是一朵巨大的莲花哈哈哈(开个玩笑)
然后说下男女主感情状态,目前就是搞暧昧,男主持续释放自己的魅力,女主快要招架不住。
当然现在你要让女主把男主推给其他女知青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以前那纯属是犯傻。
然后就是这就是一篇简单的宠文,大家看得开心就多多支持,不喜欢就叉了就行,新人写文,还请多多包涵,感谢感谢。
☆、捏脚
林妙音的人生准则之一便是礼尚往来,平时的小事孟远峥抢着干了就干了,捏脚这种事,总不能她心安理得地享受,却不做点回报吧。
再就是她心里好矛盾啊!
一方面隐隐约约有点期待,这不管怎么说,一个帅哥给你捏脚,想想就挺激动的,另一方面她又觉得好羞耻啊,这人怎么突然想起干这事。
正纠结着,孟远峥却突然站起来伸出手,抓住她的手往自己这边一把,她猝不及防被拉了过来,并被按住肩膀坐下来。
“孟远峥,我……”她抬头看着他,有点语塞。
“我不用你帮我按,放心。”他安慰着,蹲下身,大手抓住她脚踝把她脚提起来,准备脱鞋。
她一惊,全身都僵硬了,“我自己脱我自己脱!”
见他还没放手,她连忙道,“我自己脱!我脚臭,怕熏到你。”
“刚不是洗了澡的吗,不臭。”说罢他已经拨开布鞋的扣子,把鞋脱下来放地上,露出林妙音的脚来。
她脸天天顶着太阳干活,有点黑,脚倒是白白嫩嫩的,莫名可爱,下午走了几个小时的路,脚边有点红。
他知她害羞,也不多看,就看了两眼便放入了水里,又把另一只脚脱了。
水温调得很好,微烫,很舒。爽,很解乏。
孟远峥伸手进水里仔细地把她的脚指头都搓洗了。
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干了几天活,手掌心都有了薄茧,让林妙音感觉痒痒的,用了好大的自制力才控制住自己不把腿抽回来。
她坐在凳子上,手捏紧,能看着他低着头很专注地给她洗脚。
太感动了,反派给自己洗脚,简直热泪盈眶。
洗好后又泡了一会儿,他去找了张旧毛巾,把她的脚捏手里擦干后搁自己大腿上。
然后便捏住脚心的穴位,力道适中地按起来。
林妙音紧咬着唇,感觉真是太羞耻了啊。啊。啊!
但是又好舒服,感觉经脉畅通,疲劳渐消,让人沉醉……
难怪现代那么多足浴城了。
孟远峥垂着眸,把她脚包裹在掌心,感觉自己的脸也悄然变红,只有假装正经。
“要是捏痛了就说一声。”他低沉着声音说道。
“嗯。”林妙音面色发烫地小声回应。
偷偷打量他几眼,哎呀感觉他侧脸真的好好看,菱角分明,鼻梁高挺,凸起的喉咙微微滚动着,薄唇紧抿,眼神专注,看起来又高冷又温柔的。
待捏好了脚,孟远峥又找了小剪刀帮她把略长的脚指甲剪了。
林妙音超级怕他把自己肉给剪一块,吓得不敢动,脚下意识地往回缩,却被他的大手稳稳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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