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凤夺嫡(风之灵韵)》第159章


色荣厨艺极好,却又很抠门,自己做好的东西从不给人吃,就连他也没尝过。而稷又是有名的馋嘴,偷吃是经常的事,所以像这样的追逐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也不算很稀罕了。
稷走了,他本来也想走的,可是却很不小心地听到了她怪调的歌。那词儿真是越听越火,这才出声讨伐。不过若知道讨伐的结果只会让他越来越火,恐怕他只会扭脸走人了。
但现在要怎么办呢?把这个臭丫头掐死,以平息心中的怒火吗?不,死是那么容易的事,他又怎么能叫她死呢。
看来恨水的教导不够卖力,得让她加紧了。不过教不好也没关系,若教不好她,就让她尝尝被**一百遍的滋味儿,多少也能学点乖吧。
握了握已经微痛的手,他愤然转身,大步而去。
气恼之余,却又有些纳闷,自己这是怎么了,什么时候也会为一个丫头烦恼了?
……
霄走了,走得步伐凌乱。
夜更深了……。
梅饭打着哈欠,慢腾腾挪回住所。她脸上表情轻松,一点想要悔改的意思的都没有。
本来嘛,谁让他莫名其妙把她抓来这里,还让人百般折磨,所以,得罪莫怪……。
哼着歌,怀着无比愉悦的心情回屋睡觉。
……
第二日,梅饭起得很早。
她本以为在愉悦心情之下,昨晚一觉定会睡得无比甜蜜,可向来认床的她一旦换了地方,要想好眠却极艰难的。所以一整晚她脑中都闪现着霄那张冰片脸,翻来覆去像烙饼一样。
揪着心熬了几个时辰,眼看天快亮了,反正也无睡意,便爬了起来。
她起得早,可比她起得还早也大有人在。天还没亮,蔷薇宫里就已有了来回走动的少女。不过这些起早的大多是像她一样的杂役,负责打扫和早膳。
早上空气很新鲜,梅饭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想着应该做些什么。总算她记性不错,隐约还记得恨水昨天晚饭时说过的话。
“从明天起,你就负责打扫茅厕了,卯时起床,申时之前把所有茅厕打扫完。”
说这话时,恨水明显表情严肃,一点转圜的余地也无。
不过当时她说什么来着?
努力回想了一下,她似乎问了句很白痴的话,“打扫完之后就可以休息了吗?然后一天就不用干别的?”
这样的话问出来,现在她还懊恼无比,如果当时她没多句嘴,那应该就可以小半天干活,多半天偷懒了。但是,很悲催的,她问了,所以后面理所当然被安排了一大堆,做到死也做不完的活。
即使悔的肠子都青了,该做的还得要做,尤其是昨晚她还得罪了霄,为了肚子着想更得夹起尾巴做人了。
这一天她工作的格外卖力,与稷的约会也因抽不出时间而未能赴约。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的不断努力之下,三日之后,她终于做出了宝贵经验。
宝贵经验一:蔷薇宫上下一共一百六十二人,公共茅厕十七座,由一百三十人共同使用;宝贵经验二:私用茅厕三十二座,都是为宫里的主子和地位高一点的管事使用。像恨水,她就有自己专门拉便便的地方。至于那里环境如何,她从没进去看过所以不知道。
因为上等人的事自有上等人的随侍管,她只负责十七座公用茅厕的卫生和整洁,为一百三十二人擦屁股而已。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好色史记
蔷薇宫有很森严的等级的制度,就像皇宫一样,有皇帝,就是霄这个宗主。宗主之下的管事也分好几级,最高位的称作尚宫,次位的是掌事,再往下是宫吏,最后才是像梅饭一样的宫婢。当然这是别人把她当成宫婢的话,如果人们不认可这个职位,她连宫婢都不如。
这一日是她进蔷薇宫的第四日。
干了一上午的活,累得身心俱疲。此时离吃饭时间尚早,梅饭便找了块石头坐上歇歇。
她也不知自己所站的是什么地方,这应该是蔷薇宫众多宫殿中的一座,四围遍植果树,环境很是清雅。
虽是夏日刚至,却结了很多果子,累累硕果挂上树梢,可以嗅到闻一股扑鼻的甜香。梅饭狠狠地吸了吸鼻子,发现除了果香之外,隐约还夹杂着几丝饭菜的香气。
饭菜?只是想想都觉饥饿,她的心情顿时一振,立刻跳下石头寻香而去。
从没闻过这样的香气,只是轻轻嗅着就觉通身舒泰,并且越靠近香气越浓。走过一条青石小道,再转过一个水塘终于看到香气的来源。
那是一个很小的厨房,却有一个很大的窗户,一个身穿蓝衫的半大老头正眯着眼炒菜。他看起来似乎是很高兴,一面颠着锅,一面哼着怪调的歌。至于唱的是什么,他沾牙倒齿的也听不清楚。
梅饭向前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在大窗户底下还蹲着一个人,一身白衫,满脸馋相,正是她刚认识几天的缥稷。
缥稷似也看到了他,对着她挤了挤眼,然后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梅饭会意,悄悄蹲了下去,半爬着一点点向前挪。挪到窗底下,也对着缥稷挤了挤眼,用唇语问了句,“你在做什么?”
“偷吃。”缥稷也用唇形告诉她,然后很得意的举了举手中的筷子和碗。
果然被她猜对了。梅饭大乐,指了指自己鼻子,意思说也算她一个。
缥稷颔首,手背到身后再伸回来时,掌中已多了一双筷子,再一伸,又多了一只碗。他身上就像一个万宝囊,也不知带着多少东西,一会儿不知道会不会变出杯碟之类的。不过最令她好奇的是这些东西究竟藏在哪里,如果是裤腰或者臀部的地方,那她还真要考虑一下这碗是用还是不用了。
她正犹豫的时候,头顶上蓝衫人已经做好菜,香气不断从打开的窗户中散出来,让人闻的哈喇子都流落下来。不过不争气得更有人在,看一眼旁边的缥稷,前襟都湿透大半了。
蓝衫人炒完菜用盘子盛好,转回身也不知去拿什么。趁这个空挡,缥稷突然站起来,一手抓起一个盘子然后撒腿就跑,梅饭忙把碗筷揣进怀里,学着他的样子,也抓起两个盘子紧随其后。
他们跑出几步,身后就响起蓝衫人的吼声:“这个不要脸的小贼,自己做贼也罢了,居然还招了一个贼来。”
梅饭和缥稷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笑出声来。
“你们别跑,让我抓到了叫你们好看。”随着他的呼喊声,蓝衫人已经追了出来。
傻子才不跑呢,不跑等他收拾吗?
两人更是玩命的奔跑,足足跑了好一会儿,直到后面再无喊叫声,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停了下来。
刚才一时从没之下,也没看清拿的是什么,此时梅饭才看见手里的两碟点心,一碟是酥皮金丝卷,一碟是燕皮海鲜饺,而缥稷拿的是清炒豆芽和白菜炖豆腐。也难为他了,疾奔之下居然没洒出一点汤汤水水。不过这也并不稀奇,蔷薇宫的人个个武功高强,随便一个女婢拉出去都是强过任何武林高手,也难怪彩国上下均对缥家敬畏了。
“来吧,吃吧。”缥稷嘴角轻扬,夹了一筷子豆芽递到她面前。
梅饭忙掏出碗接了,拣了一丝放进嘴里,细细一嚼果然清香无比。不知谁曾经说过,对于厨师来说最考验手艺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家常便饭,只有把最简单的食材也做出最不凡的味道,才是真正的厨艺高超。所以,蓝衫人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
可不知为何,吃着这不凡的菜竟让她吃出了“霁”的味道。以前她和霁很穷,他们经常一两个月都吃不上肉,每天的三餐只能吃些青菜豆腐,。不过霁的手艺奇佳,就是青菜炒的与众不同,豆腐也能做出大味道,就与这盘中之菜一模一样。
“你怎么不吃了?”看她呆呆地怔神,缥稷不由问道。
梅饭“哦”了一声,轻问,“那个蓝衫人是谁?”
“你说色荣啊,他是我奶**三舅子的儿子的姑父的二大爷嘛。”
这么奇怪的关系,梅饭自然理不清,不过蓝衫人叫色荣她还是有印象的。那一日蓝衫人来追缥稷,他嘴里也叫着“色荣”的。可是为什么色荣烧的菜会与霁这么相似?
她正思筹的时候,缥稷已把两盘菜两盘点心吞食干净。吃完后还舔了舔手指,大叹一声:“真好吃啊。”
俗话说的好,看见好吃的一定要手快,嘴快,现在她就犯了这个大忌。梅饭大为扼腕,不过心里记挂着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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